葉琳琳
簡介:
葉琳琳(Ye,Linlin),
女 ,
31歲 ,
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租屋在北京海澱區)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晚間十點多,海澱區西三旗派出所警察闖入四位年輕法輪功學員劉紫璇(滄州,二十七歲)、葉琳琳(濟南,二十九歲)、江珊(大連,二十四歲)、王旭輝(保定)的租屋處,抄走很多大法書籍、打印機、多個筆記本電腦,還有四、五十本真相冊子,並將他們綁架到海澱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九月,江珊、王旭輝被釋放,九月十日,劉紫璇、葉琳琳被非法批捕。案件經檢察院兩次退回、三次延期後,被非法起訴。 河北省滄州法輪功學員劉紫璇和濟南法輪功學員葉琳琳的案卷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或十九日)第三次被北京海澱區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訴至海澱區檢察院。海澱區檢察院公訴處具體負責的檢察官:趙軼。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具體負責的法官:譚軼城。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河北省滄州法輪功學員劉紫璇、山東省濟南法輪功學員葉琳琳被構陷的案卷被海澱區檢察院起訴至海澱區法院,相關責任單位: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海澱區檢察院、海澱區法院。 近日,海澱區山後法庭通知取消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對劉紫璇、葉琳琳的庭審。 河北滄州法輪功學員劉紫璇還有濟南的葉琳琳將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二點被非法開庭。 海澱區法院山後法院欲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上午10點在山後法庭非法庭審。 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份至今已連續五、六次欲對劉紫璇(河北滄州)和葉琳琳(山東濟南)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都是接近開庭時間因各種原因延期。近日又通知欲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在海澱區山後法庭非法開庭。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對劉紫璇、葉琳琳進行非法審判,兩位律師對提供的證據進行反駁,當庭未宣判,至今沒有任何結果。兩人在海澱看守所關押兩年多了。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上午,北京山後法院對劉紫璇和葉琳琳兩位年輕人再次非法開庭。劉紫璇八十多歲的奶奶從五百多裡外、葉琳琳的媽媽從千裡之外,趕到山後法院現場。 劉紫璇的奶奶作為唯一能趕到現場的家人,卻被譚姓法官等人員拒之門外,連進法庭旁聽的機會都被剝奪了。 譚姓法官等人的理由是,劉紫璇的奶奶不是直系親屬。在交涉的過程中,一個看上去人高馬大的便衣走出來,對劉紫璇的奶奶大喊:“走、走、走,你已經影響到我們的工作了,趕緊出去!”然後連拉帶扯,強行將這名八十多歲的老人推出法院門外。 整個庭審過程,只有葉琳琳的媽媽一名親屬參與了旁聽。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對青年法輪功學員劉紫璇、葉琳琳非法審判,直接秘密非法判刑,現得知兩人均已被非法判刑四年。一周之後均已上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抄家;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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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1)-391995.html#1982823395
綁架北京劉紫璇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責任單位信息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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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海澱區檢察院公訴處,具體負責的檢察官:趙軼,手機:18001165290 辦公室電話:01059554830
住址:北京市海澱區廠窪西街10號院2-501,郵編:100089。
北京市海澱區山後法院具體負責的法官:譚軼城
譚軼城 男 010-62697131(62697593) 海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家庭住址:海澱區京泉馨苑15號樓2單元501室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澱區看守所
海澱區檢察院
:
趙軼
海澱區法院
海澱區法院
:
譚軼城
海澱西三旗派出所
:
陳遷
海澱區公安分局
海澱區檢察院
山後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10日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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