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勇
簡介:
楊勇(Yang,Yong),
男 ,
53歲 ,
山東濟南市歷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早晨8點左右,濟南市歷下區龍洞派出所幾個便衣警察,找到楊勇住的小區樓單元門口守候,當楊勇下樓准備上班的時候,被這些警察綁架,並挾持上樓去他家中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書和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說是因為楊勇七月份發真相資料時被攝像頭拍到。隨後楊勇被劫持到濟南市拘留所,說是非法關押十三天。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楊勇回家。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濟南市歷下區姚家派出所警察於德昭等人非法闖入楊勇的家中,非法抄家、綁架,劫掠了他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大法資料等私人物品,並勒索所謂罰金5000元,之後所謂“取保候審”。警察聲稱,楊勇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去一高檔小區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其中一個住戶的攝像頭拍到,然後他被惡意舉報,警察跟蹤攝像頭追查到的。 大約是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十五日,派出所警察叫楊勇去派出所簽字,告知是要整材料上報檢察院。楊勇簽了:我沒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楊勇之後遞交了不予刑事拘留申請、不予批捕申請書。但過些日子,派出所警察仍然通知楊勇要實行強制刑事拘留,楊勇被迫離家躲避。後來因為疫情反復來襲,此事被擱置。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濟南歷下區姚家派出所警察於德召打電話給楊勇要他去派出所。楊勇到了派出所後,於德召說要非法執行刑事拘留他。楊勇被迫離開濟南到日照市找了份工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楊勇在離家居住期間去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後,被當地警察綁架。三月九日、十一日,姚家派出所辦案警察於德召兩次通知楊勇家人去濟南市看守所送他的衣服。楊勇被非法關押到濟南看守所,被國保警察構陷到天橋區檢察院。 之後,楊勇被歷下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在歷下區公安國保大隊與姚家派出所警察、歷下區檢察院的構陷下,迫害楊勇的案子,被移送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 楊勇家人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就向法院提出家人辯護申請,並遞交了相關手續。法官(呂兆可)一直沒給明確答復,一直推諉、拖延。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家人為楊勇聘請的律師電話通知家人說法官讓轉告,家人如果做辯護人,要在法庭上說法輪功的事就是犯罪線索,要把線索舉報給公安的話,家人也要被抓。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律師打電話告知楊勇家人:濟南市天橋區法院法官呂兆可告知律師,已定於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開庭。由於法院定的是視頻開庭,家人和聘請的律師都不同意,後來法官告知改為公開庭審,時間定於四月七號上午九點。 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楊勇已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七上午被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開庭。因公安提供的證人證言與事實不符,因此法院退案到檢察院,再到公安補充材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楊勇再次被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開庭,被非法判刑兩年。他本人已提起上訴。 經家屬多次詢問得知,濟南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家屬接到通知,楊勇已於8月6日被非法關押到山東省監獄迫害。 楊勇上訴到濟南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楊勇被劫入山東省監獄關押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騷擾;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傳播大法真相-山東濟南市楊勇遭枉判入獄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81030.html#24819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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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61672.html#2365232533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57709.html#2331223130
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法輪功學員楊勇被迫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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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下區龍洞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92072.html#19829234518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負責法官:呂兆可。
公訴人:李湛。
(所謂)證人:尚明展。 歷下區仁恆公園世紀小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市中級法院
天橋區法院
:
王勇
山東省監獄(濟南男子監獄)
歷下區姚家派出所
天橋區檢察院
歷下區龍洞派出所
濟南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23日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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