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程蘭(陳蘭)

簡介:
程蘭(陳蘭)
(Cheng,Lan(chenlan)), 女 , 72歲 , 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 鼓樓區公安分局退休警察.(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主任科員、一級警督)

在這前後迫害二十多年中,法輪功學員程蘭被南京市、鼓樓區六一零和國保警察四次非法抄家,被綁架到鼓樓區洗腦班迫害一次(二十天)、被鼓樓區公安非法行政拘留十天,被邪黨非法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警察徐健和湖南路派出所警察十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法輪功學員程蘭家。強行掠奪了一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和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徐健等一幫警察把程蘭綁架到鼓樓洗腦班迫害。迫害程蘭的負責人:鼓樓區六一零錢超傑科長。

他們把程蘭單獨關押在一間房間,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看守,不准出房間門,上廁所都是兩人押著,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光盤和詆毀法輪功的書、洗腦迫害。程蘭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時間到了二零一二年元月十九日(離過年還有二天), 洗腦班只有程蘭一個人。當時錢超傑對程蘭宣布放你回家過個年,年後再回洗腦班,過年期間不准離開南京市,違反責任自負。

程蘭從洗腦班回來發現:家門口裝了探頭監控、家裡電話被竊聽、出門有人跟蹤等。

程蘭女婿在北京一家外企做技術工作(部門負責人),女兒剛生小孩。二零一二年過年期間,女兒打電話說小孩生病,叫程蘭趕緊去北京照顧。程蘭到分局國保大隊請假,留下女婿的住址和電話,趕到北京照顧產後的女兒和孩子。南京市、鼓樓區六一零知道程蘭去了北京,就勾結北京的六一零和國保警察上門迫害。

數日之後,女婿很痛苦的告訴程蘭他被公司辭退了。當時程蘭一聽,就明白了是修煉法輪功牽連到女婿。是南京、北京六一零、國保相互勾結,暗箱操作,強制外企公司辭退女婿,以此逼迫程蘭離開北京。女婿、女兒無辜被牽連迫害,經濟損失慘重。

大概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天下午,鼓樓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潘俊、徐健還有管段警察孔祥平擅自闖入程蘭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了程蘭的家,非法搶奪了程蘭的大法書,並把她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審問:1、是否寫信控告江澤民。2、南京市公安局三位領導收到法輪功真相信是不是你寄的。程蘭在派出所被協管員看押著。很晚了才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上午,鼓樓分局湖南路派出所管段警察孔祥平打電話,叫程蘭上午到派出所去一趟。去了。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郁俊大隊長和蔣雲穎教導員也在場。下午國保副大隊長潘俊(提升一年了)帶著一個警察來了,在派出所繼續找程蘭談話:叫寫所謂的「三書」等等。被程蘭拒絕。他就用經濟制裁來威逼。後來,潘俊把程蘭劫持到車上。車上的幾個人非法把程蘭家抄了。他們想抄的東西,一樣也沒抄到。潘俊等又把程蘭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

潘俊吃過晚飯後,拿著已開好的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向程蘭宣布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讓程蘭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程蘭拒絕簽字。其後,潘俊用一輛面包車還有五個協助人員,把程蘭非法關押到南京市拘留所迫害。

丈夫被中共迫害去世,子女在外地,平時一人獨居,被中共攝像頭對准家門嚴密監視。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她被棲霞公安分局便衣警察跟蹤、綁架、非法抄家,隨後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迫害二十二天,九月二十日她被非法轉刑事拘留。

二零二零年年初,程蘭被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刑偵警察汪坤非法傳喚,告訴程蘭,已被立案刑事偵查,在此期間哪裡都不能去,隨叫隨到,否則後果自負。程蘭請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但南京市司法局有嚴格規定:嚴禁為法輪功案件做無罪辯護。程蘭只得自己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自我辯護詞寫好後,即向有關單位郵寄。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程蘭被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劉松茂非法傳喚。在檢察院整個談話也就是15分鐘左右。檢察官陳麗芳見程蘭面就說:領導看了(指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構陷的所謂犯罪證據),夠判刑了;如果放棄修煉,我建議法院,可以判緩刑;不放棄修煉,我們就沒得談了。說完,借口有事,便揚長而去。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程蘭要求檢察官陳麗芳對棲霞分局構陷的所謂“證據”重新鑒定。因無神論公安機關對有神論修煉人材料鑒定,行使宗教裁判權,有失公證。結果,檢察官陳麗芳未等重新鑒定書送到,第二天就非法把案件公訴到南京市玄武區法院。

對此,程蘭女士不服,於六月二十日將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檢察官陳麗芳、檢察官助理劉松茂控告到南京市檢察院,於六月二十六日控告到南京市中級法院。(根據陳麗芳自己表白:二零一七年南京市大法學員馬振宇被非法判刑案,公訴人就是陳麗芳。)

程蘭在控告書中寫道:作為本案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承辦人員,不嚴格審查案情,行使檢察官的法律監督職能,明知控告人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卻公然徇私枉法,違法起訴控告人,故意制造冤、假、錯案,並列舉了:公訴人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定罪而沒有出示邪教組織的任何法律依據等九宗事實與理由,追究被控告人陳麗芳、劉松茂的涉嫌違法犯罪責任。

六月二十九日,南京市檢察院復信程蘭女士:您的來信材料收悉。我院己將來信材料轉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審查處理。發件人:12309。迄今為止,程蘭女士沒有收到玄武區檢察院審查處理意見。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在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被非法開庭,現年六十八歲的程蘭女士沒請到維權律師,自己做無罪辯護。整個現場只有主審法官方田(女)、二位陪審員、一位書記員; 二位公訴人:陳麗芳(女) 、劉松茂和二位法警。旁聽席上只有程蘭女士的三位親屬。開庭是全程錄音、錄像的。

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法官問程蘭有無回避的事。程蘭說:請共產黨員回避。理由:因共產黨員是無神論者,審查信仰人有失公證。請陳麗芳、劉松茂兩位公訴人回避;又因我控告二位公訴人。法官和陪審員現場合議後,不予支持。

公訴人宣讀公訴書,指控「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程蘭反駁并質問公訴人:請解釋甚麼是邪教、有哪些行為表現?公訴人沒有正面回答,而提問被告人散發真相小冊子的事。程蘭說:請公訴人把真相小冊子拿出來看一看,不妨給大家讀一讀,裡面的內容是否是邪教的內容?公訴人沒有回答。

最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被告人回家等通知。並讓程蘭女士把「最後陳述」交給書記員入檔。

程蘭女士在法院取保候審期間的二零二零年十月中旬,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中沒有九月份、十月份的退休金,住房補貼也只發了一部份。之後,她去了南京市社保中心查詢。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程蘭女士:是你的原單位(鼓樓公安分局)來人通知,要求停發你的工資。與我們社保中心沒有關系,請你找你的原單位聯系。於是,程蘭女士給鼓樓公安分局領導寫了一封長信反映自己的情況,要求補發自己的退休金。

其實,程蘭女士自從被棲霞公安分局非法偵查而寫的《自我辯護詞》到控告玄武區檢察院檢察官陳麗芳等文書,都抄送原單位鼓樓公安分局領導。作為一位退休人員這樣做,是對領導的信任與尊重。但被斷然扣發養老金,寫信反映情況又不給回復,實屬枉法。於是, 她不得不打電話找到相關領導問詢原因。得到的答復是:你看你把我們單位搞成這個樣子(指曝光其被迫害情況),還有南京市公安局等等,你的問題不僅僅是分局定的,還有上級單位、領導……隨後,程蘭女士即向南京市公安局、政法委等領導寫信反映情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南京市公安局復信程蘭女士:你的來信材料收悉。我局己將來信材料轉鼓樓公安分局處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程蘭接到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電話通知,要她十七日下午去拿判決書。她這一去就再也沒有了音信,被失蹤。現在得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鎖金村法庭人員宣判對程蘭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一萬元;並隨即將她非法關押到在南京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程蘭上訴到南京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21)蘇01刑終172號,枉法駁回程蘭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八日,程蘭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關於取消程蘭退休待遇的決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程蘭被轉關到江蘇省鎮江女子監獄十一監區迫害。她在江蘇省鎮江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遭到的迫害有:犯人嚴格管控、洗腦、長時間罰站、坐小凳子及奴工勞役等。

程蘭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結束冤獄回家。程蘭原來六十多公斤的體重,出獄時不足五十公斤,人瘦的皮包骨。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三日,程蘭向南京市中級法院郵寄申訴狀。同時,也分別向玄武區法院、玄武區檢察院和棲霞區公安分局制造冤案的當事人等郵寄了申訴狀。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收到江蘇省高級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22)蘇刑申405號】,仍舊維持原判。程蘭不服裁定,依照現行法律,繼續申訴。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程蘭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向南京市中級檢察院遞交《刑事申訴狀》。同時,程蘭還向中國最高法院院長郵政快遞《依法提審申請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程蘭收到南京市中級檢察院送達的裁定書。裁定書稱: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現予審查結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程蘭依法向江蘇省高級檢察院提起申訴。次日她即收到江蘇省高檢的短信:“您的信訪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我院受理條件,我院依法受理。”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程蘭又收到江蘇省高檢的短信:“您的刑事申訴案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辦理結果。”其後,程蘭女士又先後收到江蘇省高級檢察院兩次內容相同的短信告知:“您的刑事申訴案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辦理結果會及時向您反饋。”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程蘭女士收到江蘇省高級檢察院送達的裁定書,內稱: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現予審查結案。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程蘭向最高檢察院提起申訴,時至今日仍沒有收到回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監視/跟蹤非法拘留抄家迫害親屬威脅/恐嚇洗腦/送洗腦班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非法判刑勒索錢財罰站坐小板凳高強度超負荷勞動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南京退休一級警督程蘭遭枉判-依法申訴至“兩高”
南京退休一級警督修心向善被枉判-繼續申訴
遭冤獄一年-原南京一級警督程蘭再次申訴
南京政法委、610枉法-一級警督程蘭被失蹤
南京一級警督程蘭被非法開庭-自己做無罪辯護
南京市一級警督程蘭多年遭迫害的經歷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97945.html#19122823280
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年近七旬的程蘭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 庭長邵小波025-85478329 法官方田 辦02585478341 玄武區檢察院: 檢察官陳麗芳 助理檢察官劉松茂 辦02583603556 棲霞區公安分局: 辦案警察汪坤 辦02583148237 鼓樓區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 片警孔祥平18913860752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徐錦輝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區洪公祠1號,郵編:210005 局長常和平 政委孫建友 局長傳真 025-84420050 反邪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處長張凡84421839 原處長沈曉華13851991471 國保大隊隊長高洪華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610」頭目王曉明 南京市「610」頭目肖寧健18913865780、13951647329(退二線) 南京市中級法院: 地址:南京鼓樓區廣州路35號郵編:210008 電話:025-83782341 院長胡道才 審判長賴傳成 副院長:馮馳、姚志堅、朱絢凌、孫道林、史俊 院領導審判委員會委員:姚正陸、桂初民、陳言平、鐘愛莉 南京市鼓樓公安分局: 局長蔣浩 副局長姜國文18913860288(負責迫害法輪功) 紀檢主任尹劍 政工主任秦岷 國保大隊長郁俊18913860722 國保副大隊長潘俊18913835916(負責迫害法輪功) 國保大隊教導員蔣雲穎(女)18913860882 國保大隊警察:徐健(女)18913831856 鼓樓區湖南路派出所: 片警孔祥平18913860752 鼓樓區「610」副主任錢超傑13705155142 南京市玄武區: 政法委書記:許愷 玄武區檢察院: 地址:玄武區花園路6-18號,郵編:郵210042 電話:025-83614789 倪一斌:黨組書記、檢察長 王衛東: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塗彪: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檢察官:周金鳳 周劍超 陳麗芳(辦公室電話 025-83603556) 檢察官助理:劉松茂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 地址:玄武區花園路6-16號,郵210042 服務導台:83185295 院長沈湧 電話:025-57716606、025-83523011、025-83523013 副院長:張贇、高偉、吳小?、時超 民執局負責人:楊曉峰 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板倉街258號 郵編:210042 庭長邵小波025-85478329 法官:王萍、孫金鳳、徐海、安洪強、方田025-85478341 南京市棲霞區政法委:書記秦志剛 南京市棲霞區公安分局: 地址:棲霞區堯化門141號,郵編:210046 電話:025-85561696、025-85577111、025-83148114 局長室:025-85577990; 政委室:025-85577980 局長薛汝軍 副局長潘衛 副局長顧衛東 原局長胡寶林:025-83148031 南京市棲霞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翟宗兵18913831201 教導員傅維成13825036907、13912988888、 警察茅嘉駿025-83029600、025-83148021(退休) 警察黃有發13338615610、025-83148148 (專門迫害法輪功者) 警察盛傑 警察徐進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京市公安局電話:025-84420114、025-84421982  南京市白下區洪公祠1號,郵編:210005<br>辦公室:025-84420050、025-84420509、025-84420005、025-83355888<br>南京市公安局局長 電話:025-84421982、025-84427609<br>孫建友 南京市公安局局長<br>孫育海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 電話:84426366,手機18913839099。<br>胡士寧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br>劉兆林 南京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p>南京市公安局反邪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br>張凡 處長 電話:84421839 原處長:沈曉華電話:13851991471<br>肖寧建 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電話:18913865780 13951647329 025-86015780、025-84420854<br>王筱敏 南京市局國保大隊 電話:18913862884<br>陳巖 南京市局國保大隊 電話:13905161522<p>南京市公安局610辦公室 025-84421982 025-84427609<br>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白下區洪公祠1號 郵編210005<br>【南京市公安局「610」】<br>處長:張凡025-84421839<br>黃亞玲 南京市“六一零”主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 025-84420178<br>肖寧健 南京市“六一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頭目 13951647329 辦025-86015780、025-84420854<p>孫傑,南京市公安局大廠區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br>家:江蘇省南京市揚子14村10幢201室 210048,電話025-57783746。<br>據悉,大廠區的綁架事件多與孫傑此人有關。<p>南京市公安局的張勇亦是南京洗腦班的負責人之一
南京市看守所南京市看守所<br>電話:025-84420950 025-84420932 025-84420914 025-84420960 025-84420964<br>地點:南京市江東門茶亭東街188號,郵編210036
燕子磯派出所燕子磯派出所電話:025-5313468 : 汪坤
鼓樓區公安分局地址:南京定淮門大街1號,郵編:210036<br>電話:025-84421114、025-84427415<br>鼓樓區國保大隊 025-84421422<p>南京鼓樓區華僑路派出所 025-84421490  南京市廣州路213號-3<p>張 軍 南京鼓樓區公安分局局長<br>郭傳真 南京鼓樓區公安分局副局長<br>金萬童 南京鼓樓區公安分局副政委<br>劉靜濤 鼓樓區公安分局警察:18913860096<br>蔡 忠 鼓樓區公安分局警察<br>李少勳 鼓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18913860087 : 潘俊
棲霞區六一零電話:025-85561176<br>地址:南京堯化門堯佳路4號,郵編210046<br>
玄武區法院地址:成賢街58號,郵編210018,<br>電話:025-57716606、025-83523011、025-83523013<br>玄武區法院院長:周迅<br>玄武區法院副院長:高偉、吳小?<br>玄武區法院政治處主任:龐曉慶<br>玄武區法院審判長:呂彬(此案主審法官)、武祥聖、塗純靜等,<br>呂彬辦公室電話:025-85478329
鼓樓區湖南路派出所
南京市中級法院
南京市鼓樓區公安分局
南京棲霞區國保大隊
南京市社保中心
鎮江女子監獄
江蘇省高級法院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75號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13日 09:29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