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英(麗英)
簡介:
孫立英(麗英)(Sun,Liying(liying)),
女 ,
41歲 ,
河北省保定市法輪功學員(東北籍)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三名法輪功學員在一資料點被警察綁架。這三人是六十七的李艷秋(女,住蓮池區客運中心附近),七十二歲的韓俊德(住高開區交通局附近),四十一歲的孫立英(女,東北籍)。 中午,十幾個警察敲開孫立英在蓮池區東韓江村的出租房,進屋就錄像,然後挾持孫立英的丈夫,到蓮池區南大街1030號巡警特警大隊內詢問做筆錄,在一張寫著“刑事拘留(孫立英)”的紙上簽字。 傍晚六點,南大園派出所副所長王峰、栗志強,焦莊派出所片警黃樹林等十幾個警察,拉著孫立英的丈夫去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一幅、兩台打印機、兩台筆記本電腦、三套大法書籍,記事本一個,以及《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活摘》等真相書籍幾十本、紙張十幾箱及耗材、掛件等。孫立英的手機、銀行卡等有歸還,但第二天警察打電話又把手機要去。家屬要求給孫立英辦“取保候審”遭警方拒絕。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當晚,孫立英、韓俊德就被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與孫立英一同關押的還有兩名女學員,李艷秋現已回家。 孫立英、李艷秋十二月二十四日在保定市高陽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公訴人蔡立功在法庭上提交量刑意見書:對在看守所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七十二歲的韓俊德提出八年半的刑期,對孫立英、李艷秋提出八年的刑期。無論誰聽了,包括有的法官聽了,都覺得蔡立功在發洩私憤,徇私枉法。法官是高陽縣法院李志勇,公訴人是高陽縣檢察院蔡立功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高陽法院人員給孫麗英的母親打電話,說給她家郵寄對孫麗英的(非法)判決書,後又給律師打電話。律師告訴家屬們,韓俊德被非法判八年六個月,李秋艷和孫麗英被分別非法判刑八年。 孫麗英家屬欲上訴,但現在疫情封村、封路,不讓人進村、不讓出村,十分不便,家人面臨女兒被冤判,無處訴說和行使合法權益。 韓俊德、孫立英已上訴到保定中院。但是保定中院負責人之一的王雁翔不會見家屬辯護人,不聽家屬辯護人的辯護,對家屬辯護人提出的法律問題置若罔聞,不但拒不開庭,而且欲強行維持原判。 河北省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孫麗英、李艷秋在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刑期八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頭莊鄉東馬頭村公安員王慶鎖,帶領兩名鄉干部,非法到大法弟子李淑英、孫立英、高素英、王改強家強行拍照,索要手機號碼和家人手機號碼。 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高金平、孫麗英、李艷秋。(二零二四年三月)
迫害類型: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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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王慶鎖手機號 18617475676
王輝(書記)手機號 15033734788
法官是高陽縣法院李志勇0312-6699703,
公訴人是高陽縣檢察院蔡立功0312-6656621、15530263136。
南大園鄉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南市區長城南大街1165號,郵編071030
所長牛世輝
指導員王躍15103123077
副所長:李宏志、王峰、粟志強、王立恆 警察:
楊青15832221299
趙世昌15103122656
張繼川15103122650
潘自周、楊滿庫、馬志峰、劉東昆、王梨、嚴樹峰、張富軍、徐占青
蓮池區公安分局:
地址:保定市蓮池區天威東路2166號,郵編071000
電話:2126660;
參與人:王鋒、牛輝 (此二人為去韓俊德家中搶劫8人中的二人)、馬健龍
責任單位及惡人:
保定市看守所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高陽檢察院
:
蔡立功
高陽法院
蓮池區南大園派出所
:
馬志峰,
王峰,
栗志強
焦莊派出所
:
黃樹林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1日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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