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6日,江秋被北碚區玻璃器皿廠廠長何吉浦及保衛科長何曉明騙到北碚區公安局後,被綁架到北碚區拘留所迫害。
迫害類型: 誘騙/利誘;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重慶市墊江縣委副書記粟登琳迫害人權的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碚拘留所 北碚區玻璃器皿廠 : 何吉浦, 何曉明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9日 15:30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9日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