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天菊
簡介:
牟天菊([Mou,Tianju),
女 ,
佳木斯同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佳木斯同江市法輪功學員牟天菊被綁架並抄家,家中的私人物品(包括汽車)被搶走,家屬在承受巨大壓力下,請來了浙江左契律師事務所的紀中久律師,紀律師在接到案件後,依法來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確無故受阻。 在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紀律師又以書面的形式向佳木斯市看守所提出安排會見的要求,至起訴之日,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在這種情況下,紀中久律師為了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也為了維護自己的會見權利和工作權利,在二零一九年的九月九日,正式向佳木斯市郊區法院提出行政起訴狀,控告佳木斯市看守所法定代表人孫健。對於紀中久的起訴,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不予立案,不予受理。 現在紀中久律師已經將該案件上訴致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五名法輪功學員劉延常、張寶春、牟天菊、孫忠玉、白淑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被富錦市檢察院和富錦法院在同江市法院非法庭審。 劉延常被判冤獄四年,張寶春被判冤獄四年半。孫忠玉和牟天菊在遭到綁架的情況下,又在警察和法院的淫威下,被迫害中違心的中途辭退律師,並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兩人分別被判刑兩年緩刑三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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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佳木斯市看守所有關責任人
孫 健 04548519765 15326698333 18645450515
霍有庫 04548517766 13089681266 18645450516
於吉文 04548519668 13946454555 18645450517
趙君平 04548519118 13555587516 18645450518
責任單位及惡人:
富錦市檢察院
同江市法院
富錦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9日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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