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笑川〈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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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笑川〈曉川〉(Yang,Xiaochuan),
男 ,
45歲 ,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金川公司三冶煉廠職工(三冶煉),遼寧省新民市人。甘肅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楊笑川及父母楊海、鄭鳳珠一家三口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大法後,他們因堅持做好人、講真話經歷了一般人無法想象的魔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開始污蔑法輪大法,楊笑川與其父母經過冷靜的思考之後,與金昌市幾十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到金昌市政府上訪,第二天,三冶煉廠書記王維英(女)找楊笑川談話,並以開除工作威脅,不准楊笑川修煉法輪功,並要他上交大法書籍。七月二十七日,金川公司公安處警察王吉、王旭軍對楊笑川的父(楊海)、母(鄭鳳珠)強行抄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楊笑川和母親與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趙月琴、付桂琴一起進京上訪。回來後,楊笑川被三冶煉廠下崗(失業)。鎳都實業公司的王秋娥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到金川公司洗腦班。 四個多月之後,又把楊笑川、李波、馬躍芬、張永龍、劉正和另一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馬志剛強行送到金川公司戒煙所。每天強行勞動,到煤場卸煤四個月。之後因李波、楊笑川絕食六天,戒煙所才把他們放回家。從洗腦班到戒煙所,共強行迫害258天。 從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甘肅金川集團公安處在公司消防隊(後轉到公司戒煙所)辦洗腦班。曾先後非法關押楊笑川等18名大法弟子。他們中大部份後來均被非法勞教或判刑。馬躍芬、楊笑川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勞教後二人被金川集團非法開除。責任單位:金昌市公安局110. 消防隊參與迫害人員主要有:金川集團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李永軍、副書記鄧少軍,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韓忠玉、楊慧國、冀慶新等。動力廠廠長李九鶴、書記吳國龍、保衛科長徐萬才、惡警邢富強等。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晚十點左右,金昌市國安局賈軍、李福壽等六人(五男一女),強行闖入楊笑川家,其中兩人把楊笑川按在沙發上,另外四人如強盜般翻箱倒櫃近兩個小時,並將楊笑川綁架到國安局輪流審訊,非法關押近12小時,於二月九日中午十二點才將其放回。二月八日晚同一時間,國安局六、七個人,也去了楊笑川父母家,以同樣強盜的方式搜查。 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楊笑川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金川公司公安處戴寶吉、金昌市110警察楊某某、還有一不知姓名的年輕警察從單位綁架。先搜查了其家,然後綁架到110審訊室。當天下午,110警察李新華、楊某某、胡某某對楊笑川進行了非人的折磨,把楊笑川的雙手背銬在床頭上,然後抓住他的雙腳用力拉抻,同時脫掉楊笑川的鞋襪,撓他的腳心,一遍又一遍重復這樣的折磨。 過了大概十幾天,公安處戴寶吉、邢富強、臧庭柱等人又把楊笑川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馬躍芬從看守所拉到公安處。把楊笑川大字形銬在一間審訊室的牆上,折磨一陣子之後,又把他和馬躍芬送回看守所。 三個月後,楊笑川和另外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分兩輛車送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勞教所),馬躍芬和楊笑川被送到三大隊(俗稱驢隊,指干活非常苦)。 楊笑川和馬躍芬被送到三大隊已經是下午了4、5點了。這時三大隊的大隊長連進才、教導員徐某某安排了幾名犯人,幾名犯人對楊笑川和馬躍芬進行了非人的折磨,對他們二人拳打腳踢,多次把他們打倒在地,還強迫他們二人用腦門對頂一根兩頭磨尖了的筷子、隔一定的距離強迫腦袋往牆上撞。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惡黨實施了“春雷行動”,平安台勞教所各大隊積極響應惡黨號召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楊立創、楊笑川、董學洲遭到三大隊大隊長鄧得生、教導員徐萬軍(後任六大隊大隊長,後被撤職)、中隊長連進財、管教韓喜明(現任六大隊十六中隊指導員)等惡人挑選了六名身強力壯的吸毒人員,對三名大法弟子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楊笑川曾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二零零四年二月第一勞教所成立法輪功專管隊(六大隊十六中隊),對大法弟子進行集中管理與迫害。集中到一起的都是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最邪惡之徒,有的因此升了官。表面看,集中以後環境好像較之以前文明和寬松了,惡警也宣稱“實行文明管理,半天出工半天學習。”實際上,打著文明的幌子,背地裡卻實行高壓強制的封閉式管理,用盡各種卑鄙無恥的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進一步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多,金昌市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出動大量惡警,由惡警李新華帶隊分別對大法弟子楊笑川、姚芙蓉家進行包圍、搜捕,整個樓四周、樓上樓下、車內都是惡警。楊笑川、姚芙蓉智慧走脫。楊曉川,韋風玲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楊笑川在大連連雲港流離失所期間被旅順分局警察綁架,十月中旬被永昌縣警察押回關入永昌縣看守所。 永昌縣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半對法輪功學員楊笑川一案開庭,來自北京的辯護律師依法為楊笑川做無罪辯護時,頻頻遭到打斷。律師當庭質問鄧永花:為甚麼不打斷公訴人的發言,而經常打斷律師的發言。鄧永花竟說:辯護詞太冗長,要簡短發言。 這個所謂的庭審持續約一個半小時,最後鄧永花宣布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楊笑川被永昌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楊笑川的父母楊海和鄭鳳珠從一九九九年開始,遭受了金昌市金川公司公安處、國安局、三冶煉保衛處(後改綜治辦)、110一次又一次的騷擾、抄家、威脅和對楊笑川一次又一次的迫害後,其父母楊海和鄭鳳珠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創傷。二零零二年,其父楊海開始吐血,母親腦部疼痛。二零一四年在楊笑川被非法判刑之後,其父楊海吐血越來越嚴重,其母鄭鳳珠記憶力越來越差。 二零一七年,其母鄭鳳珠患老年癡呆。二零一八年七月,其父楊海還沒等到兒子出獄就含冤離世。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楊笑川出獄回家時,他已經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家徒四壁。他父親楊海還沒等到兒子出獄就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含冤離世。母親已嚴重老年癡呆,不能離人,需要全天照顧。他只能靠母親每月1200多元的微薄工資照顧母親,維持他和母親的生活。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
綁架/劫持;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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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人員:
永昌縣檢察院公訴科:劉澤、趙顯明、張鶴新
永昌縣法院刑一庭:王順魁、肖立仁、張永宏、張永儒、張萬龍、徐茂
第一勞教所機構設置如下:
大隊長:許萬君
教導員:羅少華
副大隊長:王緒興
中隊長:邊雲生
指導員:韓喜明
專干:李文輝
分隊長:溫和、何玉榮、胡小軍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
連進財
甘肅省公安廳一處
平安台勞教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
徐萬軍 ,
鄧得生 ,
韓喜明
金川集團公司消防隊洗腦班
金川集團公司
:
李永軍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強 ,
楊惠國
金昌市610
永昌縣法院
:
鄧永花
金川區公安分局
:
李新華 ,
尚克武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
:
吳國龍,
李九鶴
金川集團公司黨委
:
鄧少軍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
韓鐘玉,
冀慶新
金昌市公安局
武威路派出所
:
徐萬才
旅順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7日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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