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旭中
甘肅金昌市供電局大法弟子陳旭忠
取保候審”勒索罰款收據
先誘捕後補開的“傳喚通知書”
“勞教告知書”
|
簡介:
陳旭中(Ma,Shengzhong),
男 ,
41歲 ,
金昌市大法弟子,大學文化,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在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績。自二零零零年來被中共國安、公安、司法機關關押、勞教迫害的經歷: 1.遭國安抓捕,被罰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陳旭中等在一位同修家看師父講法錄像,被女同事惡意舉報。金昌市國安局徐斌等人敲開門,搶走了所有大法書籍資料,把六人劫持到公安分局,關在市拘留所。十五天滿,正好是二零零零年新年正月初三,家裡人都來了,勸寫個“保證”大家都不寫。又強行關進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一進號子先脫光搜身,陳旭中身上的經文被搜出,被號子裡的打手毒打,在看守所被關押二十多天後,經單位出面,給他辦“取保候審”,罰款2000元,強迫寫“保證”,才放他。 2.躲公安抓捕,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陳旭中去見一位同修,被蹲坑的便衣劫持,在金昌市工人新村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中午,他掙開手銬走脫。下午工人新村派出所警察王永成、韋福林開警車去他家搜查,為此他不能回家,妻子也承受很大痛苦(他倆結婚剛兩個多月)。他去了蘭州,給單位領導打電話說明共產黨搞迫害,他不能回去。在外漂泊兩個星期,回去後派出所對他“治安行政管理處罰”,強迫寫“保證”,才讓回單位上班。 3.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陳旭中大面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後導致約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政保股李國玉帶人找到他單位,就搜家、搜辦公室,然後騙他走一趟,問個話。一去就是三年,被關押、被勞教,與家人天各一方。 在縣公安局,它們才給陳旭中補開“傳喚通知書”,然後做筆錄,采用的手段是連哄帶騙、軟硬兼施。關進縣拘留所共五十二天。五月十四日在永昌縣體育館召開所謂的“公捕大會”,在坐滿了群眾的體育館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繩捆綁後跪下“認罪”)或“勞教”,陳旭中被宣布勞教三年。之後由武警押著“游街示眾”,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就被強迫簽字,不通知單位、家屬,塞進兩輛面包車押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到勞教所,陳旭中被關到五大隊,在指導員李振剛授意下,號子組長馬進舟(回民吸毒勞教)四天四夜不讓陳旭中睡覺。晚上罰站,到後半夜,困倦使身體來回搖擺,一合上眼馬上被“互監”捅醒,非常痛苦。持續三四天剝奪睡眠後,陳旭中體力急劇下降,出現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症狀。“互監”說,這叫“熬鷹”,是從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以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學來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手段,一直熬到你精神崩潰、被迫屈服,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勞教所搞集中“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春雷行動”,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隊長李文輝白天奴役讓陳旭中干板車拉磚頭最重的活,晚上剝奪睡眠“熬鷹”,持續了四天四夜。 到了二零零三年底,被轉到新建樓房監牢關押,勞教所仍然采取高強度奴役勞動、高強度“軍訓” 進行肉體折磨,以逼迫放棄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勞教所將大法弟子集中到 “法輪功專管隊”。 五月,逼寫“三書”,陳旭中不配合。副大隊長王緒興指使吸毒勞教侯俊對他體罰,走“軍姿”,晚上被罰站。凌晨左右,中隊長邊雲生在值班室濫用私刑,用土銬子將他背銬,吊起來掛在窗戶鐵欄桿上,腳尖剛剛點著地,身體的整個重量全部勒在手銬銬住的在兩個手腕上,鑽心的疼,邊雲生過一會還要叫陳旭中的名字,加劇他的痛苦。時間長了,兩條胳膊失去了知覺,吊銬時手銬在手背上勒出的血印一年多才慢慢消失、手指麻木、不能拿重物持續半年多才慢慢好轉。 陳旭中被吊一夜後,隊長李文輝因他不放棄信仰,把他關進“號”,剝奪睡眠六天六夜。另將他雙手朝後背銬在暖氣管上一夜半天,雙腿蹲不下,站不起來,一會腿就麻了,非常痛苦。每分每秒都很難熬。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勞教所警察就是采用種種卑鄙的手段(如“熬鷹”、吊銬、背銬、不許上廁所等)折磨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妻子承受不住現實壓力及分離的痛苦,第一次被迫與他離婚。她和永昌縣法院的人來,陳旭中沒簽。二零零四年十月,她又和金昌市法院的人來,他簽了字離婚。在這場中共使用謊言抹黑、制造仇恨、株連等卑鄙手段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使許多不明真相的家人被迫與大法弟子離婚,制造了一幕幕人間悲劇。 4.第二次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五年三月,陳旭中在遭受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三年非法關押後,出獄回家,但在單位受到不公正對待,第一年每月只給生活費500元。派出所強制給他“滾手印”,建“重點人口檔案”,每三個月強迫“簽字”。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國保大隊李國玉、片警趙吉祥闖到法輪功學員陳旭中的單位,強行搜查,沒找到什麼東西,扣押了單位配發的筆記本計算機。八月三日晚十點多,陳旭中被警察趙吉祥等人跟蹤綁架。 國保大隊李國玉、柴仲喜做筆錄,逼他交待所謂“罪行”,威脅說要給他判重刑。到了凌晨,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將陳旭中非法“刑事拘留”,於八月四日凌晨關進縣看守所。八月十七日看守所開了釋放證。但國保警察不讓放,又將他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在看守所關的三十五天被奴工糊火柴盒皮(永昌火柴廠“雪蓮牌”火柴,《金昌日報》曾登出口到尼泊爾),從早上一直糊到晚上,中午不能休息,干不完得挨打、夜裡加班干。看似簡單的活,因要求手快且量大(每天一至一點五萬個),時間長了,指甲蓋磨掉了,手指頭磨出了血。 九月八日,國保隊長李國玉又來提審,他提出抗議:看守所開釋放證不放人,這是對他超期非法關押。第二天他被轉到了拘留所,國保說是暫押,要非法勞教他。 九月十二日,金昌市勞教委進行所謂開庭 “聆訊”,其實金昌市勞教委就是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制科,本來是一家,自己抓人,自己定罪。開庭後,金昌市勞教委對陳旭中的決定是“所外執行”。但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等人在市上召開秘密會議,要對法輪功學員從嚴從重判,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勞教委第二次對陳旭中定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陳旭中第二次被關押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因不配合迫害,十一月初被關”小號”八至九天,剝奪睡覺,“謊言洗腦”,迫害責任人是指導員李文輝。十一月十日,陳旭忠的母親去看望陳旭忠,惡警以沒有辦事處的證明為由,不讓接見。 二零零七年五月,因“互監”張紅牛(盜竊類勞教)給警察“告黑狀”,陳旭中被每晚罰站、“學習”,半夜一點後才讓睡覺,持續一周。責任人是中隊長韓喜明(警號:6222219)。 二零零七年以後,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勞役強度大大緩解,有些警察也在轉變對大法、大法弟子的態度。勞教所打出所謂“文明管理”的幌子,這也是法輪功學員通過明慧網不斷曝光被迫害的事實,使得行惡者迫害行徑有所收斂。 二零零八年八月,結束了兩年的勞教關押,陳旭中重獲自由。回到單位仍受到不公正對待和經濟迫害,每月只給生活費600元。 以上是大法弟子陳旭中九年來遭受迫害的經歷和事實。實際上,明慧網上每天都有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判刑、勞教甚至迫害致死的案例。 九九年七二零後,惡黨甘肅省勞教一所確定六大隊為迫害法輪功的嚴管大隊,已轉向邪惡的溫和為了表示他的態度堅決,自願來到六大隊十六中隊,參與迫害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向惡黨邀功。 溫和長期在所謂的課堂上大肆誣蔑陷害,用他邪悟的惡語‘轉化’學員,還逼迫學員誣蔑,不配合他,他就當堂罰站並辱罵,後邊雖給包夾惡人交代毆打,強迫學員寫所謂‘三書’及誣蔑材料,他與原十六中隊指導員龐穎聰(患直腸癌於2008年7月初遭惡報死亡)勾結,經常打罵、體罰學員。去年十一月份將康尚文提審辱罵四個多小時,今年以來多次提審李會明,強迫其寫誣蔑材料,更為嚴重的是,2007年的一天,金昌的大法弟子陳旭中給同修一點洗衣粉,他魔性大發,將陳在鐵床上吊銬五天五夜,陳的雙腿腫脹難以行走,雙臂失去知覺,他還逼著陳寫出所謂的檢討,殘暴至極。溫和現在已經患了嚴重的心髒病,活動稍微多一點,就氣喘,呼吸困難。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陳旭中被甘肅省金昌市中共惡人在其工作單位金昌供電局非法抓捕,參與綁架的有國保大隊和濱河路派出所李新華、李敘和、賈得蘭、蔡建軍、胡東鵬(或江鵬)五個惡警。這是陳旭中遭兩次共五年的非法勞教後,再次被綁架。十二月十四日,陳旭中與另兩位法輪功學員余成紅和劉志萍一起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午陳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警察兩次刑訊逼問,陳旭中都是零口供。 十二月七日金川區檢察院來做批捕前的告知,十二月九日金昌市檢察院做筆錄。十二月十四日金昌市金川區國保大隊李敘和、濱河路派出所,將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 法批捕,李英華被取保候審,他們沒有在非法批捕書上簽字,仍是零口供。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所謂的批捕,編造的“案卷”幾次因證據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結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敘和繼續捏造證據構陷好人,檢察院在金川區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的脅迫之下,無奈將案卷遞交金川區法院。 目前(二零一二年四月)檢察機關已經以證據不足退回金川區公安分局,但是金川區公安分局不肯放人,還在設法構陷更多證據,想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對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法開庭,結果卻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 法院沒有解釋原因,僅稱“上面臨時通知不開庭”。據悉,此宗中共迫害好人的案件引起當地民眾的關注,當天下午二點左右,就有許多人到金川區法院外等候旁聽。 陳旭中的母親與辯護律師在下午近三點時到達金川區法院,不料書記員告訴說:“陳旭中的案子,今天不開庭了。”並說:“上面臨時通知不開庭,我們也是剛剛接到通知。”律師說:“我千裡迢迢從外地到金昌,等了幾天,你們現在才告訴我,耽誤我很多時間。” 書記員稱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並且強調:“下次旁聽要帶身份證才允許進入。” 看來,法院突然取消非法庭審,是與懼怕民眾來旁聽正義辯護有關。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區法院通知准備於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再次對金昌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法開庭。金昌市的法輪功學員幫助法院廣發邀請民眾參加旁聽的請柬,市委書記、市長、公安局長、人大主任、檢察長、律師、看守所警察,許多民眾還收到了手機短信、手機彩信邀請參加旁聽。 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希望參與旁聽的民眾陸續抵達金川區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卻告訴:“我們沒有接到開庭的通知”,原來金昌市中共610惡人暗地裡將投訴律師的告狀信寄到北京,在開庭前兩三天,又臨時通知律師:開庭還沒有准備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十一點,金川區法院周圍便衣躲在旁邊的牛肉面館裡,還特意安排兩輛沒有掛牌照的小車,不停的在法院門前的路上繞,每輛車裡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便衣,男的開車,女的偷偷攝像,便衣的頭目還不停的打電話向他的上級匯報。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肅金昌市的天氣出奇的冷,上午八點左右,位於市區延安路的金川區法院門前警車一輛接一輛。國保大隊的警察在金昌市國保處頭目尚克武的指揮下,在金川區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線,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區法院前延安路的兩側布滿了便衣,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李新華、金川分局國保大隊的李敘和、龍首分局國安科的代寶吉拎著攝像機躲到法院對面的樓上進行偷拍,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的特務梁柏等領著國安特務躲在各個角落,特務躺在後座通過電話接受指令,傳達給假裝成司機的特務,阻撓民眾旁聽金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和劉志萍三人。 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說:“有人供稱陳旭中從蘭州購買了光盤和手機”。律師辯護:“購買空白光盤和手機不構成犯罪”。公訴人又謊稱:有人舉報陳旭中某日某時給他打了語音電話。陳旭中說:“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們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調查。公訴人一直在毫無根據的誣陷,均被律師與陳旭中一一否定。律師從法律的角度闡明,陳旭中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陳旭中已經被超期關押幾個月,這完全是違法行為,並且要求法院立即無罪釋放陳旭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區法院不顧法律與事實,聽命於金昌市六一零的命令,枉法判決法輪功學員,目前得知,金昌法輪功學員陳旭中被非法判四年,劉志萍被非法判三年,路軍被非法判五年,余成紅被非法判四年。法輪功學員不服上訴。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陳旭中被劫持到甘肅酒泉監獄,在四監區嚴管隊投入禁閉室隔離關押,由四名犯人“包夾”,強迫高壓洗腦,高強度軍訓,強迫放棄信仰,直至六月中旬。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至二零一五年七月,陳旭中被轉到酒泉監獄二監區強迫勞動,還要定期“匯報思想”。勞動主要是酒盒裝裱和分揀干菜。裝裱的酒盒品牌是甘肅酒泉漢武御酒廠的“柔和八年”、“青瓷千年”及嘉峪關雄關酒廠的“峪泉坊”系列酒。流水線作業,勞動強度大,手直接接觸白乳膠、黃膠、動物膠各種膠水,毒性大,刺鼻,沒有防護措施。分揀干菜,有四季豆、馬料、西紅柿、青椒、紅椒、芹菜、南瓜等,多為出口。勞動現場衛生、消毒、勞保措施極為簡陋,每天勞動最少八小時,夏天加班延長到十一、十二小時。一天下來,人很疲勞。雙休日經常被剝奪休息,一般兩周能休息一天,活忙時甚至三、四十天才能給一天休息,最大限度壓搾勞動力。警察規定每人日產值五十元,每月勞動報酬僅為一二十元。完不成任務者,回到監號被剝奪休息,懲罰抄寫監獄行為規范、搞衛生。 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陳旭中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結束冤獄。但被工作單位國網金昌供電公司無理開除公職,當地社區人員、派出所警察還經常上門騷擾。 陳旭中最後落腳在蘭州市,跟母親在一起,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近期(二零二零年五月),永昌縣國保大隊派人找到他工作的地方,騷擾他多次,沒有遇見他,就通知他的弟弟、妹妹轄區的片警找他。永昌縣國保從永昌到蘭州,四處騷擾找他,搞得他居無定所,四處漂泊。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剝奪睡眠;
惡人舉報;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拘留;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監視/跟蹤;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關小號;
罰站;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戴背銬;
“背扣子上大掛”;
威脅/恐嚇;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綁架/劫持;
抄家;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甘肅金昌市工程師陳旭中遭國保持續騷擾
明慧報告-社會精英的冤獄苦難
甘肅電力工程師陳旭中遭迫害經過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綜述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
目擊甘肅金昌市法院開庭丑劇 認清中共邪惡
甘肅金昌市法院非法開庭 阻撓民眾旁聽
曝光甘肅省金昌市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警
懼律師辯護,甘肅金昌金川區法院一再延期開庭
懼民眾旁聽 甘肅金昌法院臨時取消非法庭審
甘肅省金昌市仍在作惡的不法之徒
甘肅金昌余成紅、李英華、陳旭中被綁架詳情
甘肅永昌縣中共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兩遭勞教迫害 甘肅金昌市陳旭中再被綁架
甘肅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吳廣賢遭惡報
曝光甘肅省天水市猶大式惡警溫和的罪行劣跡
十年迫害 五年囹圄(圖)
甘肅省永昌縣陳旭忠再次被非法勞教(圖)
甘肅金昌市邪惡之徒企圖非法審判大法弟子
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610惡人錄(10/3/06)
甘肅金昌市永昌縣公安綁架陳旭忠(圖)
2002-2003年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五大隊迫害案例
甘肅金昌地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
甘肅省第一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情況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電話區號 0935)
金昌市公安局
政委 彭維平 宅電:7521871 辦電7522175 手機:13830591370(彭維平親自帶人綁架的大法弟子陳旭忠)
高永宏:原任甘肅省臨夏州公安局副局長,2011年12月31日任金昌市公安局長。
張永生: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和出入境管理)13993569598 8211689 8396035 手機號碼:13909459598。
史文全:原任永昌縣公安局局長,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金川公安分局局長。
朱生念:原永昌縣公安局長,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 7522175
姜 峰:原任金川集團公司保安部副主任、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現任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政委。
國保隊長:李國玉,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打手,警號040813 家庭電話: 7523122或7521994;手機13830556713
李敘和:現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電話:8396178。
賈得蘭:金川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電話:8396179
李庭琴:金川分局國保大隊隊員:電話:8396180
代寶吉:現任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國保科科長 13830566862, 8811323(單位)。
安來寅: 13830576942
王 群: 13519466070
賈 軍:金昌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梁 柏: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特務
金昌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0935-8396023
金昌市信訪局局長:張菊英(女)
金昌市信訪局專員:馬某某 手機:13909459989
陳永鋒 金昌市610辦主任 8221309 13830588137
王奎文: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副書記區610辦主任 手機:13993586052
金川區綜治辦電話:0935-8213192
金川區610辦電話:0935-8331115
金川區聯防辦電話:0935-8329258
金川區綜合辦電話:0935-8329258
段赴明:原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長,現任金川公安分局巡視員,構陷法輪功學員陳旭中的主要策劃者。8396104 13993589588
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廣州路派出所警察
金昌市金川區法院:郵編737100地址:金昌市金川區延安路40號
人員名單:(加重符號者,曾參與迫害)
張有傑,於 湘,張忠明,李永東,李春慧,瞿曉萍,吳雅潔,肖春玲,何建輝,閆好霞,陳 亮,王永江,趙積春,朱 婧,田廣新,張銀紅,蔡林汝,李憶菲,鐘龍才,龍 瑤,董開榮,陳 紅,郎俊奇,楊萬龍,姚 琳,沈勤學,亢萬虎,馬 琳,張一迪,王 鵬,馮玉斌,肖 忠,石 晶,桑振德,張文有,蘆鵬芸,程 光,彭 毳,施麗群,孫榮濤,王恩惠,陳 凱,蔡國鈺,祁 雎,徐 巖,劉 勇,楊立強,俞志斌,李玉霞,李金虎,張曉寧,韓曉芸,何叢華,徐發光,孫 泉,張君霞,鮮愛文,王永功,馬連霞,郭金剛,呂 東,?發明,仲桂蘭,楊開成,桑伶平,白延瑞 嚴天平,李玉芳,王金義,孫志珍,祁世萍,王有金,劉延權,仲述軍,王建芬,丁國文,張 虎,王永剛,李 偉,范吉升,樊新蘭,謝玉平,王永斌
金昌市金川區區法院刑事庭庭長:
嚴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的法官)
李永東(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王淑申的法官)
甘肅金昌金川區檢察院公訴科人員名單:
科 長:韋萬順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長:謝德祿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訴科科員
張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趙 凱: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許 麗;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賀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顧家華: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馬鴻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楊紅嬌: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環:13309453613,18909453613
劉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賀利琴 汪優是迫害金昌法輪功學員陳旭中、劉志萍、余成紅案件的公訴人。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都要經過科長韋萬順之手。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王副檢察長 0935-8335900 13909458910 18909458910
蔡斌副檢察長 0935-8336550 18793605181 18909451181
段瑋山副檢察長0935-8336529 13993596233 18993516233
顧長壽:男,漢族,1959年12月出生,甘肅武威人,2002年任金川區法院院長,2008年任金川區檢察院檢察長,2012年任金昌市檢察院副檢察長。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
甘肅省酒泉監獄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
“610”科長 王永軍0937-2659854辦公室0937-2659924
教育科 謝剛0937-2614859 辦公室0937-2659594
獄政科科長 陳升開0937-2614847辦公室0937-2660714 0937-2657371
接見室0935-2655254
四監區:
監區長朱發宏,教導員宋平
嚴管隊分監區長張志、劉海、劉江海、李真、任吉林
朱發宏0935-2610175
宋平0935-2652627
十二分監區0935-2654455
十三分監區0935-2657671
內勤0937-2658944
監門0937-2659464
生產區0937-2660054
值班室0937-2654902
二監區:
監區長趙福英0937-2659025
教導員潘立仁0937-2659057警號621020
獄警薛鵬德,警號621153
楊海峰,警號621150
談話室0937-2653547
甘肅省酒泉監獄:
通訊地址:甘肅省酒泉市祁連路16號,郵編735000
注:甘肅省酒泉電機廠(以下通信地址主要是針對獄內服刑人員)
一監區:酒泉市01信箱1分箱
二監區:酒泉市01信箱2分箱
三監區:酒泉市01信箱3分箱
四監區:酒泉市01信箱4分箱
五監區:酒泉市01信箱5分箱
六監區:酒泉市01信箱6分箱
七監區:酒泉市01信箱7分箱
八監區:酒泉市01信箱8分箱
金昌供電局電話(區號0935)
地址:甘肅金昌市新華路78號 郵編:737100
傳真:8392018
總機:8392222(金川區)、7312222(河西堡)
辦公室主任 8392011副主任8392012文秘室8392013文書室8392015
黨委辦公室8392021人力資源科科長8392025、副科長7318216
綜合辦8392026、8392027
騷擾迫害責任人:
雷小寧,男,漢族,1970年9月17日,1997.09--1999.03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刑警隊科員, 曾經在金川分局國保法制大隊干過,2017年任金川分局政委, 2019.02-- 永昌縣公安局局長。手機:13993580235
胡忠山,男,漢族,1964年2月26日出生,1996年金川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所長,2012年在金川分局迫害過法輪功學員,2012以後永昌縣公安局政委,2019年11月19日金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 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75779 手機:13993565707
王勝天,男,漢族,1964年9月18日出生,原在永昌縣國保大隊任職,現在是永昌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手機:13830590006
田世忠,男,漢族,1968年6月3日出生,現永昌縣國保大隊長。手機:13993562936
劉富海 男,漢族,1946年1月15日出生,永昌縣人,1999年原永昌縣公安局長,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已退休。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15197 手機:13993565265
李國玉,男,漢族,1959年9月9日出生,1999∼2008年任永昌縣國保大隊隊長,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已退休。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05995手機:13830556713
程掖生,男,漢族,1957年6月7日出生,原在永昌拘留所,多次迫害過法輪功學員。 已退休。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37355,手機:13519463056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
馬進舟,
邊運生,
邊雲生,
李振剛,
何玉榮,
溫和,
羅少華,
許萬君
平安台勞教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
王緒興,
李文輝,
韓喜明
永昌縣河西堡派出所
:
趙吉祥
永昌縣公安局
:
段福祥,
彭維平,
李國玉
金昌市看守所
金昌市勞教管理委員會
永昌縣看守所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
徐斌,
梁柏
馬三家勞教所
金川區公安分局
:
胡東鵬,
賈得蘭,
段赴明,
戴寶吉,
尚克武,
李敘和,
李新華
金川區法院
:
俞志斌,
程光
永昌縣公安局
:
柴仲喜
金川區檢察院
:
韋萬順,
韋興順,
賀利琴,
汪優
金川區人民法院
:
李永東,
嚴天平
金昌市中級法院
:
狄培明,
徐興,
陳曉菊,
劉維亮
酒泉監獄(酒泉電機廠)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戒煙所
:
蔡建軍
金昌市公安局
:
吳廣賢
金昌市工人新村派出所
:
王永成,
韋福林
永昌縣拘留所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國保大隊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7日 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