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淑華
簡介:
趙淑華(Zhao,Shuhua),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丹東市四道溝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東國保隊長唐殿良、丹東振興區國保隊長王海斌、丹東新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國保隊長麥振龍、四道溝派出所王海濤等十幾個警察,又闖入法輪功學員殷文香家中,將正在家中做客的辛紅、趙淑華綁架,並抄走殷文香家的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四千元等物品。辛紅、趙淑華倆人也分別被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物品。 辛紅的姐姐辛波得知辛紅被綁架,晚上6點多,到妹妹家中探望,正趕上警察去抄家,警察把辛波也綁架到四道溝派出所,辛波也被抄家。 目前(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殷文香、辛波仍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辛紅和趙淑華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回家。辛波、殷文香被丹東振安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遼寧省丹東頭道派出所警察以趙淑華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理由,出動多個警察綁架了趙淑華,並非法抄家,趙淑華於當天被非法取保候審,才回到家中。 丹東頭道派出所打電話給趙淑華,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到派出所。趙淑華到派出所後,副所長王永峰、岳博文、尉書寶等人為達到將她送交檢察院的目的,用恐嚇及威逼手段,讓她在構陷她的所謂的口供上簽字。她堅決不簽,他們說不簽,就送看守所,趙淑華告訴他們送看守所,對你們不好,大法弟子沒有罪,迫害大法弟子的帳將來都要記在你們身上。 趙淑華於當天下午三點回到家中,但派出所人員揚言二十日九點還要來派出所。趙淑華沒去,他們十點多又打電話告訴下午一點半到振安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趙淑華接到丹東頭道派出所辦案人岳博文電話,讓下午1點半到派出所,趙淑華說:「昨天我已經去了,該說的話我都和你們說了,還讓去干甚麼?」岳博文說:「檢察院下午過來,讓你也來一趟。」趙淑華抱著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心態,就於下午去了頭道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5點多,家人接到派出所警察電話,才知趙淑華被非法扣押。 趙淑華母親因趙淑華被綁架,現舊病復發,不能自理,當天晚上家人到頭道派出所要求放人。 丹東振安區檢察院檢察官鄒紅霞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二次打電話給趙淑華讓九月一日上午到檢察院一趟,趙淑華剛到檢察院大門口,就被鄒紅霞堵住,用車將她帶到了丹東振安區法院。 一個30多歲的男法官告訴趙淑華:「將要在九月二十一日前開庭審理你的案子,具體時間法院會發短信通知你。」 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趙淑華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中午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得知主審法官是刑庭庭長郭忠仁辦公電話 2277353,手機 13358781609。 丹東市振安區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對楊慶波及趙淑華進行非法庭審,楊慶波被非法判刑九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趙淑華被非法判緩,監外執行。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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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法院欲對趙淑華與楊慶波非法庭審」補充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遼寧丹東振安區法院欲非法庭審趙淑華、楊慶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0782.html#208202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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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趙淑華於11月26日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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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頭道派出所辦案人岳博文電話:13804171751。
地址:丹東市振興區五經街75-4號 郵編:118000
陳強 所長 2142110
呂傳琦指導員13942540044
警察王永峰15942545281
郭子龍副所長 2142110
姚鑫政副所長 電話13654152088
楊琳 副所長 2142110
警察張書文13942520957
警察呂妍(女)13941569831
警察曲德春13694158649(
警察王永峰15942545281
警察宋巖 13841562117
警察谷天陽13194155979
警察徐福來 電話:13841518505
警察邵國臣
警察俞冬婷
警察戴高樂
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地址丹東振安區九連城鎮九連城村 郵編118001 區號:0415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丹東市看守所
丹東市公安局
:
唐殿良
東港市湯池派出所
:
王海濱
振安區檢察院
商務邊防派出所(丹東合作區公安分局)
:
麥振龍
丹東振安區法院
:
郭忠仁
丹東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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