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德
簡介:
吳俊德(Wu,Junde),
男 ,
57歲 ,
遼寧省新民市大法弟子,原是鐵路電工。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時,在江澤民的淫威下,他的工作、生活、修煉都遭到嚴重的干擾和迫害。他妻子由於長期遭受警察頻繁的上門騷擾,時時擔心他的安全,精神幾近崩潰。對正常生活現象都十分緊張敏感。即使大白天都不敢獨自一人在家,不敢單獨外出。女兒是在驚恐、壓力和無奈中長大的。 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他工作單位─錦州供電段新民電力工區,領導迫於壓力濫用職權,非法給他停職停薪一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沈陽市國保警察、新民市國保警察受「六一零」的指使,多次到他家和他工作單位騷擾,他只想暫時離家避一避。可剛離家不到一周,單位領導張明春、高福安、郎顯明等迫不及待的到他家欺騙他妻子,說他自動辭職了,騙他妻子簽了字。後來他得知後找單位,單位領導王國軒答應給他恢復公職;具體辦事的高福安卻偷偷讓他母親給他拿五千元錢才給辦,他沒有拿。單位不讓上班,不給開支,他沒有生活來源,艱難度日,也沒錢拿。他想干點甚麼賺錢養家,警察三天兩頭騷擾,把他逼得只得流離失所。 他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他找單位辦理退休。單位領導卻偷偷拍照,把他照片發給他往返的火車站警察,圖謀陷害他,說他要如何如何。一進候車室就遭到警察盤查。他問明原因、說明情況才解除警察的疑慮。 他弟弟沒有修煉過法輪功。二零零五年一月,新民鎮郊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他弟弟家強行搜查,搶走朋友存放在那裡的兩台復印一體機,還綁架弟弟,非法勞教兩年。弟弟被非法監禁,造成其妻與他離婚,六歲的小孩只好由年邁的奶奶照看。給他母親和弟弟的精神與生活造成巨大的打擊和壓力,更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不可彌補的創傷。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因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於洪區平羅派出所長張泰及警察把他綁架到派出所,張泰又帶人到他租住的房屋抄家,搜走五千元錢(那是准備交房租的錢。房東讓他留字據,他寫個白條,後來他要了十多次,路費加起來都一千多元了,至今也沒要回來)。 在平羅派出所,警察要把他銬起來塞床底下,他不配合。他們十多個警察打他一個,打他的警察有王健、陳少卿、還有協勤的。他臉上、身上多處被打傷。晚上九點,警察把他的棉衣扒掉,只剩薄薄線衣線褲,穿著拖鞋,給他弄到一個十分陰冷的密室,寒氣逼人;又把他鎖在鐵椅子上,鐵椅子面是厚鐵板,拔涼拔涼的。時值北方的寒冬臘月,他感到冰冷徹骨。屋裡還擺著刑具。把他凍到後半夜一點多才讓他回到原來的屋子。他在平羅派出所三天沒給他飯吃,沒給他水喝。。三天後送他到於洪看守所,看守所看到他滿身是傷,拒收。警察就把他送大北監獄監管醫院。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吳俊德在於洪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又被送到沈陽市沈新教養院。於洪區公安分局送來了一份所謂“勞動教養決定書”,上面寫著非法勞教期為18個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於洪區公安分局謊稱“吳俊德年齡有誤”,騙回“勞教決定書”,當日中午又給了他另一份“勞教決定書”,上面偽造了一個證人,非法勞教期由原來的18個月改成2年。 剛到沈新勞教所,副院長關鋒(音)唆使警察把他綁在死人床上,四肢被大字形銬在床上,七天七夜一動不能動。關鋒還唆使警察給他強制灌食,灌濃鹽水苦鹹苦鹹的,不知裡面摻了甚麼藥,灌完後他胃發麻、嘔吐。七天七夜絲毫不能動,任憑警察折磨。吳俊德在沈新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勞教,沈新勞教所副所長關峰曾在沈新食堂當眾對吳俊德說:“不吃就灌你!”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沈新教養院一大隊警察將吳俊德隔離迫害,捆住他的身體,堵住他的嘴,然後毆打、電棍電擊,吳俊德下齒被打活動,身體被嚴重損傷。 關押兩年吳俊德體重從一百七十多斤減至一百斤。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吳俊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吳俊德去鐵路局要求恢復工作,結果鐵路局叫來幾個便衣警察,把吳俊德帶走。 四月二十五日,吳俊德的妻子、女兒、外孫去鐵路局要人,鐵路局接待窗口告訴吳的家屬,是南站派出所馬健辦案,吳俊德被拘留十天,路局說五月三日接人。 之前吳俊德去過鐵路局詢問,並且告知停止他工作是違法行為。並且向鐵路局有關人員講清了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現在全國各地出現恢復法輪功學員工作的案例數不勝數。吳俊德要求鐵路局依法恢復其工作,給予正常退休。 第一次鐵路局答應給辦,第二次就躲閃,這是第幾次不知道。吳俊德被扣押,家屬著急上火,來打聽消息,才知道被拘留十天。 遼寧省沈陽新民市鄉鎮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五六月份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要求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已經知道的有新民市多個派出所,新民興隆堡派出所,新民法哈牛鎮派出所,新民紅旗鄉派出所。 當地派出所電話找吳俊德要到家中騷擾,當時吳俊德不在家,吳俊德的女兒在小區擋住兩個派出所的警察被警察手機拍照。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遼寧沈陽新民國保綁架了曹陽,趙輝,徐曉芸,徐曉梅,王洪利,吳俊德,劉博,吳艷(現已回家)等20多人,都是讓下面鄉鎮的派出所去綁架的,其中有張屯派出所(徐曉梅)、大紅旗派出所(吳俊德)、法哈牛派出所(劉博,吳艷)等。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日,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和警察非法抄家拿走的錢、工資卡等。 吳俊德、劉博現關押在新民看守所。 現得知徐曉梅姐妹、吳俊德被釋放回家。曹陽、邢某、劉博被關押在新民看守所,劉姓姐妹被關押在沈陽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警察將劉博的妻子吳艷和岳父吳俊德劫持到派出所。法哈牛派出所、新農村派出所的警察又闖到劉博父母家非法抄家。紅旗派出所所長李小龍等四個警察拉著吳俊德去他家,找開鎖的人把門撬壞後闖入非法抄家。吳俊德後被紅旗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威脅/恐嚇;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抄家;
勒索錢財;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摧殘性灌食;
迫害親屬;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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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27544.html#216282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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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南站派出所辦案警察,馬健,電話:024-62062288。
法哈牛派出所電話:024-87702220
法哈牛派出所所長:於雷135914928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張士教養院
:
關楓
沈新教養院
於洪看守所
於洪區平羅派出所
:
張泰,
王建
新民市國保大隊
新民市看守所
錦州供電段
:
高福安,
張明春,
郎顯明
張屯派出所
大紅旗派出所
法哈牛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18日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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