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娜
簡介:
董娜(Dong,Na),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大慶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出動50多個警察,綁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紅、薛立巍、董娜、張萬民、姜宏傑、路朝波、陳紅波及陳紅波的孩子等八人。他們對綁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訊逼供。 陳紅波的孩子現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髒、腿出現病狀反應,辦了取保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綁架的林甸法輪功學員張萬生、薛麗威、陳衛波、王玉紅、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發的信息和人數都有誤,此次無誤),已於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點左右至近5點時結束)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企圖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當日法庭結束,沒有宣判結果。 負責此案的讓胡路區法院法官:王廣明、審判長:李晨勇、書記員:周涵、胡路區檢察院公訴人:封光(辦案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號]刑事判決: 路朝波、王玉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張萬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款五萬元,薛立威、陳衛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審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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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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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大慶市公安局
林甸縣公安局
讓胡路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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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光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4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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