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華
簡介:
胡建華(Hu,Jianhua),
女 ,
56歲 ,
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法輪功學員,張家口市蔚縣人。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體弱多病的她獲得了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因為堅持修煉,胡建華不僅本人遭迫害,家人也生活在恐懼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和中共惡黨相互勾結瘋狂迫害法輪功,污蔑師父、污蔑大法,胡建華於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分局,非法審查後下午被送到北京大體育場,晚上被非法審訊後送到了大興看守所,非法搜身關押三天。 後來,胡建華由蔚縣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和蔚州鎮太平莊的連潤水接回。途中,惡人用手銬將她和另一名同修銬在一起,被送到河北省駐京辦事處、張家口駐京辦事處、和蔚縣駐京辦事處非法審訊。在車上,警察讓她坐在帶有硫酸的電瓶上,她的褲子被硫酸燒爛。胡建華被送到蔚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七天,又轉到蔚州三街旅館洗腦班迫害一個月,每天審問、逼口供、逼迫寫不煉功保證、滾黑手印,強迫放棄信仰,日夜由警察和雇用女人看管。主管是刑警隊長張彪。而後被公安局勒索1300元錢,家人將她領回。 胡建華上訪期間,公安局的多輛警車圍在她家門口,警笛聲響個不停,制造紅色恐怖。由太平莊大隊門衛李珍領著公安不法人員抄了胡建華的家。 二零零零年夏天,太平莊大隊邪黨書記王珍受上級指使,伙同蔚州鎮的趙富把胡建華送到蔚州鎮西七裡河旅館洗腦班迫害,在烈日下長時間曝曬。 二零零一年上旬,由於中共一手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毒害民眾,胡建華給當地六一零辦公室人員郵寄實名真相信,結果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村委會四天。由大隊婦聯王玉峰和王鳳梅還有門衛李珍看管,向胡的家人要押金1000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胡建華向當地六一零人員說明大法真相,又被非法關押在村委會四天,蔚州鎮副鎮長章桂香還有個小趙(名字不詳)對她辱罵,說她是反革命分子、炮灰等等。大隊邪黨書記王珍和那些不明真相的基層人員對胡建華百般辱罵,還唆使她的丈夫和她離婚,對她進行毆打,抓住她的頭發使勁往牆上撞,扇耳光,由大隊婦聯王玉峰和王鳳梅還有門衛李珍看管。 二零零三年冬,胡建華和一同修去掛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胡建華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另一同修被當時的西七裡河大隊邪黨書記劉尚富(現已遭惡報車禍身亡)和大隊主任張軍綁架送蔚縣公安局看守所迫害。 胡建華流離失所期間,蔚縣政法委、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王永利、門發旺等多名不法人員再次抄了她的家。太平莊大隊門衛李珍把胡建華的照片全部抄走。之後,他們多次騷擾恐嚇胡建華的家人,逼他們說出她的下落,勒索其丈夫3000元現金。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太平莊大隊的董少彬多次上門騷擾,如所謂的填表,簽字等,還有村委會的董少珍逼迫胡建華的家人向胡建華施壓,抄走她的身份證,並在身份證上做了手腳,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一八年秋和二零一九年春,蔚州鎮北區派出所的警察三人(名字不詳)上胡建華家騷擾,逼問煉不煉功,強行照像。 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八年,胡建華個人及家庭遭騷擾非常嚴重,被當地公安非法抄家兩次,數次進家騷擾,出門向村委會報告,電話騷擾,跟蹤監視,電話監聽,半夜牆頭上有人看著,用手電筒照窗戶,門口經常蹲著人,上街買菜有人跟著,干活有村委會婦聯“陪著”,由於長期的騷擾迫害,胡的丈夫和兩個孩子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丈夫落了個心口憋氣、打嗝的毛病,而且聽到警笛聲就神情慌張。 胡建華被非法關押和流離失所的日子裡, 由於邪黨人員長時間的騷擾,使她上初中的女兒無心讀書,整天以淚洗面,因為經濟上的迫害,她的女兒無法繼續學業。胡建華年邁的父親整天心神不寧,提心吊膽,被人指指點點。由於過度傷心和精神壓力,老人離開了人世。當時胡建華的兒子才十二歲,兒子和她說:“媽,小朋友們都不跟我玩,說媽犯法了,被警察銬走了,還罵我。”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的恐怖,就連那麼小的孩子都受人歧視,這些迫害在胡建華兒子的心靈上造成了無法撫平的創傷。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張家口蔚縣胡建華女士被迫害的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公安分局
蔚縣公安局
:
王永利
河北省張家口蔚縣派出所
:
張桂香,
門發旺
張家口市駐京辦事處
大興看守所
蔚州三街旅館洗腦班
蔚州鎮西七裡河旅館洗腦班
蔚縣駐京辦事處
蔚州鎮北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16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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