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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文


李鳳文年輕時的照片

簡介:
2391、 李鳳文(Li,Fengwen), 男 , 59歲 , 黑龍江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電瓷廠工人。1996年修煉大法,1999年7月後屢遭中共不法人員迫害,曾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看守所,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遭勒索後放回。於2005年6月6日不幸去世。

李鳳文,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嶺東區。和老伴因為修煉法輪功,二人的名字被片警曹振莊(現任職在尖山區臥虹橋派出所)上報到公安局的黑名單上。

2002年5月3日,中山派出所所長滕雲龍和惡警趙玉營、白小東三人從外面跳進李鳳文家院子,奪門而入,非法抄家。搶走了他們的《轉法輪》並把李鳳文綁架,關押在雙鴨山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李鳳文的老伴外出串門才沒被不法警察抓到,不法人員們就到李鳳文兒子的家和單位騷擾他兒子,他兒子、兒媳被逼無奈,只能抱著剛剛滿月的孩子,搬到岳母家躲避。李鳳文的老伴也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回。街道辦事處取消了李鳳文家的低保生活費(家裡五口人全靠他兒子每月450元的收入維持),以前拖欠李鳳文的工資也不給了。當時在嶺東組織部的於加英對代領工資的人說:“煉法輪功的不給。”後來在他老伴和兒媳的再三追要下,才還清拖欠的工資。

2003年9月,李鳳文已被非法關押了16個月,在雙鴨山看守所被折磨的形容枯槁、奄奄一息,將近1米8的大個子,以前有一百六、七十斤的體重,被迫害的不到一百斤了,就剩下一副骨頭架子;已經神志不清,不會說話,生命垂危時看守所才讓去醫院檢查。檢查費350元錢,吃飯看病等花費的5000多元等所有費用都由家人拿。李鳳文家人在被勒索很多錢後才把李鳳文放回家。

2005年1月31日,也就是李鳳文剛回家不久,他老伴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去火葬場參加“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潘興福”的葬禮,在回來的途中,被雙鴨山市610非法機構的惡警杜占一等人綁架,其他學員分別送到嶺東派出所、公安分局,然後把李鳳文的老伴送到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要刑拘。他兒子在被勒索了6000元錢後,又把老人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天,過年初九才將他老伴放回家。

從2002年~2005年這幾年中共的非法迫害中,李鳳文及老伴就被勒索了一萬多元,都是兒子在外面借的錢。李鳳文身體稍微恢復,想要償還被邪惡勒索而致的欠債,只得接活回家來干。2005年5月底在工作時不慎鋁罐爆炸,他被嚴重燒傷,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一只眼睛被金屬片扎傷。送去醫院急救,十幾天就花光了同修們資助的7500元錢,由於家中已被搜刮一空,無錢醫治,6月5日被迫出院,於6月6日淒然離世。

李鳳文去世後,他老伴到丈夫生前的工作單位電瓷廠,去要應該給的3千元喪葬費,當時電瓷廠的廠長推說單位沒有錢不給。

迫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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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中山派出所所長滕雲龍和惡警趙玉營 雙鴨山看守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9日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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