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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偉

簡介:
4566、 毛偉(Mao,Wei), 男 , 53歲 , 甘肅金昌市金川鎳鈷研究設計院給排水工程師。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強制洗腦,非法抄家,遭六年冤獄迫害,受侮辱和刑訊逼供,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含冤離世。

毛偉於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毛偉在七月二十二日就被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局政內保科孟家賢、陸林非法留置、抄家,後又輪番被金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王有祥、王明芳以及金昌市龍首分局非法拘傳、提訊。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毛偉被金昌市龍首分局和金川集團公司綁架到金川集團所謂“法制學習班”強制洗腦,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發三百元生活費,強制與吸毒人員一起從事重體力勞動。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毛偉被金昌市龍首分局非法構陷逮捕,非法關押九個月二十七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毛偉被金昌市國保支隊、永昌縣國保大隊綁架並非法抄家、毒打,六天六夜不讓他睡覺,對他刑訊逼供,他雙手被手銬銬得青紫,整個臉變形。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毛偉被金昌市永昌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永昌縣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號)。

在酒泉監獄,警察強制要求毛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酒泉監獄二監區監區長王東風安排專門四個犯人組成的包夾小組,長達四個月限制在單獨的房間內。

毛偉被非法關押在酒泉監獄期間,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在本人沒有簽字的情況下,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家人也受到牽連,孩子上學被歧視,妻子工作也被調整崗位。

毛偉出獄後,又被當地社區、派出所、司法所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二零一八年,毛偉精神出現異常並出現半身不遂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當地派出所和社區還不斷的上門騷擾。

在巨大的精神壓力和邪惡不斷迫害打擊下,毛偉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含冤離世。在毛偉離世的第三天,當地轄區派出所兩名警察(一男一女)還去毛偉家非法搜查,謊稱毛偉電腦與別的案件有牽連,強行搶走筆記本電腦兩台。

迫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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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9日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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