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武
簡介:
徐德武(Xu,Dewu),
男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葦子峪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新賓警察綁架,下午被送撫順了。估計是因為今年春天疫情期間,徐德武在晚上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當時葦子峪派出所的人去了,徐德武走脫,徐德武自家的貨車和一些真相資料被葦子峪派出所扣押。後張立軍和葦子峪派出所的人員將徐德武綁架,徐德武現在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 徐德武被當地派出所警察非法帶到縣公安局後,安排檢查身體,徐德武不配合,拒絕做核酸,後被強行帶到撫順做核酸。二十二日,得知結果一切正常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後被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收受徐德武的案件,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將案件非法起訴到撫順順城區法院。經法院田笑審查,徐德武的案件被法院立案。范照宇將案卷移交刑事庭長馮艷負責,立案時為簡易程序,審案期限為一月二十日。後法院告知改為普通程序。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等相關人員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徐德武開庭。參加庭審的有法官馮艷,書記員王盈,速錄員(待核實姓名),陪審員王洪(女,音),趙陽(男,音),司法援助杜律師等。徐德武家屬作為辯護人辯護,開庭前法院百般阻撓,臨開庭了還不讓家屬進入,後來又溝通過才讓進入。 庭審過程中,公訴方為順城區檢察院的李曉靜和張鳴宇,兩人根本不提×教的任何問題,也不問徐德武是不是信法輪功,只是問車上宣傳品是哪裡來的。徐德武說不知道。證人沒有到庭,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就是這些真相冊子的照片,家屬辯護人多次要求把“證據”拿來當庭質證,如果不拿來不能算“證據”,證據也分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把新聞出版署50號令給法官看了,參加庭審的小警察也湊過來看。 家屬辯護人站起來把憲法第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大聲念出來,由於公訴方害怕,還把法警(一個)叫進來。 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家屬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最後宣布庭審結束。家屬辯護人沒有簽字,法官強烈要求簽字,家屬辯護人說不能簽字,因為“證據”都沒有拿來,無效庭審。讓徐德武也不簽字。 第二天,家屬辯護人和法官聯系,法官說她知道現在都在教育整改,她也不想因為一個案子承擔責任,讓把辯護意見寫成紙質版的給法院送過去,其他的不用說。 周一下午,把辯護意見送過去了之後,家屬辯護人去順城區檢察院找商長發檢察官,說徐德武沒有犯罪,卻被起訴到法院,現在你們都在教育整改(在前幾天已經把其它地區檢察院不予起訴通知書和政法部門教育整改的新聞給李曉靜和張鳴宇了,當時不知道還有商長發,就沒有給他,但是估計李曉靜的也給商長發看了,其實他們特別害怕別人知道他們工作上的事情),公檢法都是終身責任制,到最後還是你們具體實施的人承擔責任。他說教育整改比你懂,說了幾句就說不出來了。後來又托人告訴不要參與這個案子了。 順城區檢察院的起訴書落款是李曉靜和商長發這兩個檢察官。 徐德武,被綁架、構陷半年,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1000元。 法警說可以上訴,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判決書就給你們了,沒有判決書上不了訴。家屬辯護人簽字後聽到旁邊他們打電話說徐德武不簽字,家屬辯護人也把送達回執要回來,把名字勾掉了,法警和王盈說不簽字判決書不能給。 撫順市新賓縣徐德武被順城區法院非法判決後提出上訴,家屬辯護人遭到順城區檢察院和縣公安局的威脅。家屬辯護人為了揭露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給本單位人講徐德武遭受迫害的經過及法輪功在中國合法等材料,後被單位暫停工作。 五月十日,單位人員通知回單位一趟。家屬辯護人過去後,分管局長和辦公室主任說要談話,進了房間有攝像頭拍攝,這兩個人說是代表局裡談話,讓說對法輪功的認識。家屬辯護人問什麼意思,她們說就是法輪功是×教,家屬辯護人說不是邪教,告訴她們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和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文件是國家規定,在2000年公安部和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文件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她們說不用說法律,法律她們不懂,就是你個人怎麼認識。家屬辯護人說作為合法居民,當然履行法律,對法輪功的認識最起碼在法律范圍內不是邪教,作為行政機關人員可能不了解,但是法輪功不是邪教,咱們國家也沒有認定是邪教,我也不能說法輪功是邪教。 分管局長和辦公室主任說不用講法律,要不就讓政法委的人來和你談。家屬辯護人說可以,每年司法局都有一項工作是清理對上的文件有沖突,就連國家領導人都沒有權力認定哪個是邪教,何況一個基層人員。她們看理虧,說你要是簽個保證,現在是共產黨領導,法輪功和共產黨是水火不容,就回來工作,我們也是為你好。 家屬辯護人說謝謝你們好意,我不能簽,簽是害了你們,我也是讓你們免責,為你們好。《公務員法》中有一條,執行上級領導錯誤的命令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那天給你們材料中就有,是河南的一個真事,就是因為政法委開了會,當地住建局的領導拿著會議紀要去違規蓋樓,後來被判刑的是執行的人,政法委的人沒有事。現在讓我簽,咱們也得按照國家法律來。她們說我們也只是代表局裡談話,你看到底寫不寫法輪功是×教。家屬辯護人說不寫。後來讓回去等通知。 下午單位通知局裡決定停職處理,不停薪,局長說等他退休(大概還有二年)讓以後的局長再定吧,目前就這樣處理。後來得知攝像頭是局裡買的。家屬辯護人找到本單位主任,說明應該回來工作,她說去政法委或者維穩辦。 徐德武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後提出上訴。近期得知,撫順市中級法院已經受理此案,收件登記人為佐旋,立案部門為立案第一合議庭。法院委派的律師為遼寧同律律師事務所杜汶澄律師,執業證號12104202010219394。審判員為於紅濱,18641382917.法定審理期限2個月。 案件在二審階段,撫順市中級法院受理,審判長王夫(音),陪審員趙派(音),.陪審員王紅濱,家屬已經遞交家屬委托手續,已經接收並且同意。遞交的家屬閱卷申請和司法管轄異議書,會見通信申請書,王紅濱說自己決定不了,需要給審判長等其他人看,並說把想說的都寫書面的材料,他會轉交給其他人,讓田甜法官助理下樓取材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家屬辯護人去撫順市中級法院給予紅濱法官遞交公開審理申請書和控告順城區法院馮艷法官等人的控告信。於紅濱法官親自下樓接相關材料,並且反復強調他們會認真看材料,現在案件很多,公開審理自己定不了,需要審判長王芙和另外一個陪審員趙湃。要是公開審理,市檢察院還需要來人參加。並讓律師盡快遞交辯護書,說不遞交的話他們也能進行下一步,審理期限不能超期。家屬辯護人告知他徐德武並沒有犯罪,如果為了審理期限不超期,完全可以中止審理,為了完成工作進行下一步,法官終身制以後都是他們自己承擔責任。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去中級法院給於紅濱法官遞交律師的公開審理申請書,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證人出庭申請。於法官催著要辯護詞,說要是不交的話他們按照原來案卷中的材料整理,趕快上交。 家屬辯護人電話聯系於法官,說之前公檢法我們家對他們違法之處都控告了,給你們提交的會見閱卷等申請,麻煩再和審判長說下,因為之前一直溝通的都比較好,於法官說咱們院不是針對你這個案件,對其他案件也一樣不能公開審理和會見,我可以去問下。之後於法官打電話說還真不行,盡快把辯護詞交上來。 七月七日,家屬辯護人把控告二審法官違法不同意會見閱卷通信等材料郵寄全國多個單位。 七月八日,家屬辯護人去中級法院把二審辯護詞和真相信,還有徐德武妻子寫的一封信(內容是說徐德武沒有犯罪,之前學大法身體好了,希望法官能秉公裁判)給予法官,和於法官說希望他能智慧的做這個事情,於法官說都是工作,知道法輪功,有什麼消息會聯系家屬。家屬辯護人把控告書等材料郵寄3家單位(司法部、撫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撫順市紀檢信訪室)。 目前徐德武耳朵聽力出現問題。 家屬維權控告二審法官違法,最高檢察院責成遼寧省檢察院處理,而遼寧省檢察院責成撫順市檢察院。家屬已得到撫順市檢察院的回復電話。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號,撫順市中級法院郵寄來二審裁定書,維持原判,勒索罰金4000元。家屬向法官說要申訴。徐德武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盤錦監獄的人給徐德武家屬打電話,說徐德武在十七號已經到盤錦監獄,培訓一個月以後,可能分到凌原監獄、馬三家監獄或者分到其它的監獄,培訓這一個月不讓接見,不讓打電話。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被轉關入錦州監獄八監區。 二零二二年三月,徐德武給家屬打來電話,告訴在監獄裡面每天早上7點干活一直到晚上7點,一天三頓飯,因為疫情監獄不讓家人會見,每個月可以從監獄打電話給家屬。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他被關入二十二監區嚴管隊,在三樓小號被關押一個月,二月二十四日被轉到四樓集中關押,七月七日關回監區干活,八月四日再次被關押到三樓小號禁閉室(308室),徐德武絕食十天抵制迫害。 八監區:主管大隊長羅洪浩(警號2158909)、教導員才健、管教大隊長劉博(警號2158708)。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迫害親屬;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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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錦州監獄近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40674.html#223292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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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35205.html#211222225813
遼寧新賓滿族自治縣法輪功學員兩年來遭受的迫害
徐德武被冤判後上訴受阻-家屬控告獲三級檢察院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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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徐德武本迫害情況的補充(更新)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26233.html#215252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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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徐德武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23853p.html#2142523528
遼寧省新賓縣徐德武被非法開庭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徐德武面臨非法庭審 信息補充
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21746.html#213523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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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補充
遼寧省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補充
遼寧新賓縣國保隊長張立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遼寧省新賓縣葦子峪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撫順市中級法院
地址:順城區渾河北路64號郵編113006
撫順市中級法院刑二庭人員:
汪愛軍 18641389539 02457719263
於紅濱 18641382917 02457719217
胡偉 18641389507 02457719337
王歆蕾 18642348606 02457719200
田甜 18642328378 02457719379
張瀚書 18641382945 02457719545
撫順中級法院人員:
姓名 手機 辦電
朱虹霖 18641382927 02457719256
張麗娟 18641382932 02457719323
徐靈靈 15642062030 02457719230
潘延海 15641389227 02457719227
金頂偉 15641389582 02457719582
車亮 18641382919 02457719269
曹陽 15642062922 02457719234
負責此案件的審判長王芙,電話(024)57719373
陪審員趙湃,電話(024)57719288
陪審員於紅濱,電話(024)57719217,手機18641382917
助理田甜:18642328378 (024)57719379
撫順市中級法院 地址:順城區渾河北路64號郵編1130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公安局
新賓縣看守所
撫順市公安局
:
楊文君
錦州監獄
盤錦監獄
順城區法院
新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張立軍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葦子峪鎮派出所
撫順市中級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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