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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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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雲奇

簡介:
王雲奇
(Wang,Yunqi), 男 , 黑龍江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

王雲奇於二零一九年早上在家中被綁架、非法抄家,被抄有20本真相冊子和一個小音箱。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李長柱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在香坊區紅星村發真相資料被協警丁少華綁架,當時王雲奇開車經過,並沒有王雲奇發資料的證據。

王雲奇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家中被綁架。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王雲奇、李長柱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邪黨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後律師一直沒收到判決書,給何打電話座機拆出聯系不上。後聽說王雲奇被冤判五年,本人已提出上訴。家中年邁雙親整日度日如年,盼望兒子歸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家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3384.html#21414225845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3384.html#21414225845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42.html#20121303618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是香坊區國保大隊:鄧雪松13359510300;王殿斌:15104690118 13019007926 哈爾濱市香坊區委610書記:王洪斌 單位電話:0451--55662918 哈爾濱市香坊區委610書記:劉英俊 單位電話:0451-55662938 哈爾濱市香坊區610主任:李恆:單位電話:0451--55648610 哈爾濱市香坊區公安分局局長電話:0451--55661199 副局長電話:0451--55662512、0451--55653607 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公安分局 局長 劉光宇 國保大隊長 鄧雪松13359510300, 王殿斌13019007926(辦案人),13019007926 哈爾濱市道外區南直路695號 郵編:150056 電話區號:0451 法官:何靜波 87073050 (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蘇雲霞、潘文麗)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中級法院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81號,郵編150090<br>審判監督第一庭<br>庭長趙元彬<br>副庭長王福軍<br>副庭長李金鵬<br>審判員:梁玉民、裴雅莉、楊慶明、徐向、王福民、李文博、王立剛、劉淑賢<br>助理審判員:張曉光、劉鵬<br>審判監督第二庭<br>副庭長徐朝暉<br>副庭長彭華傑<br>副庭長劉善全<br>審判員:李子青、王延斌、吳啟龍<br>助理審判員:劉林、周磊、唐皓、劉正航、李曉波、賈楠、郭英祿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0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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