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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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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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付金鳳(Fu,Jinfeng),
女 ,
61歲 ,
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原南昌市中心血站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開始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講真相,遭受多次抄家、四次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三次被送洗腦班、一次被單位強按轉化手印、一次被非法判刑。一次次的非法關押、勞教、判刑,使得原本幸福的家被拆散,母親在悲憤中離世,家人、單位被牽連。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到北京上訪,遭北京惡警施用“蘇秦背劍”酷刑折磨長達四十多分鐘(每十分鐘還要抖動一次手銬),後來又轉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因堅持煉功,惡警劉秀英將付金鳳和江蘭英用一付最重的腳鐐銬在一起,戴了十五天。十五天後回家上班,單位只發工資,扣發獎金。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到北京上訪,又被警察綁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因堅持煉功,四個警察把她抬出去戴上最重的腳鐐七天。回家後,單位有二年多一直不讓她上班。 二零零零年九月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南昌市公安局組織並派了四個南昌市公安局的警察來到看守所,把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轉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辦了集體轉化洗腦班。付金鳳被警察王麗萍強制戴上一種手腳銬在一起的鐐銬三天。戴這種手腳鐐是非常痛苦的,整個身體只能坐著、手腳連在一起,根本無法站直,行走。這次因沒有配合轉化,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付金鳳被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因不轉化又被非法加期三個多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回家。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在南昌綁架了十七位法輪功學員到江西省南昌市警校辦洗腦班進行迫害,為期十五天。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單位都要派兩、三位同事陪伴,或由居委會人員去陪伴。那天早上八點鐘,衛生局人事處處長嚴三平、李森林、姓龍的和南昌市中心血站站長陳火玲、書記錢獻等七、八個人到付金鳳父母家,將付金鳳抬上汽車綁架到南昌市警察學校洗腦班迫害。第六天的上午,付金鳳趁看管人員不注意,順著四樓窗外的水管爬下逃離,洗腦班也因此提前結束。十月八日付金鳳去單位上班,單位每月只發給三百元生活費,共九個月。 二零零四年九月,只因隨身攜帶的包中有“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就被綁架到豫章路派出所,被非法勞教二年半。期間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付金鳳因絕食抗議,被姓孫的警察(醫生)野蠻灌食。她叫五六個男警察按住,她自己拿起一個大塑料端桶裝滿一端鹽水分兩口灌下去,付金鳳被灌的氣都喘不過來、尿失禁。 二零零四年十月底,付金鳳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因不配合轉化與奴工,陳文中隊長七十二天不讓洗漱、洗澡,當時是七、八月份,每天只能喝一杯水。 二零零七年大年初八上午,警察魏秋紅叫付金鳳去走隊列,付金鳳沒配合,就叫包夾緊緊抱著付金鳳,付金鳳喘不過氣大叫,包夾才放開。大隊長洪創華、副大隊長呂秀英把付金鳳帶到無人的一樓,洪創華抓住付金鳳的頭發往牆上撞,立刻額頭上被撞出了幾個包。呂秀英當胸一掌使付金鳳倒退兩三米,然後又把她兩手高高的銬在窗戶上,並用髒毛巾堵住我的嘴不讓呼喊。當晚九點多鐘,付金鳳被關在禁閉室掛大銬(掛了七天)。早飯後,雙手分別銬在兩張高低床上舖的床檔上,晚上十二點鐘才准睡覺,一天只能解一次手。這次又被非法加期五個多月,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回家。 二零零八年,在一學校旁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南昌市血站副書記錢獻與血站站長陳火玲糾集了七、八個本單位員工,強行暴力按住付金鳳的手指,在她們事先准備好的所謂“轉化”書上按手印。這事在明慧網上曝光後,付金鳳被站長陳火玲打耳光,叫付金鳳待崗,直接扣發工資、獎金達十一個月,其中連續三個月每月只發二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南昌市“610”在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度假村辦洗腦班,監禁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迫害。其中南昌市中心血站職工護士、法輪功學員付金鳳不“轉化”,劉志斌就不讓她上班。參與洗腦班的部門有南昌市政府、市政法委、市“610”、公安、國安、原江西省女子勞教所。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表面上已經解體,暗地裡卻一直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三位老太太陸陸續續回家了。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來了四人(三女一男)做付金鳳的幫教,她們是原江西省女子勞教所的在職人員,其中一人叫吳小捉(女),一個叫秦麗(女),他們逼付金鳳去看“天安門自焚”栽贓案的犧牲品陳果,付金鳳說:“不去。”而這四個人說話很詭異,付金鳳拒絕他們無理問話時,他們就凶相畢露,當付金鳳乘機走出房間,他們還說把她抓回來。下午,他們又去了謝春媚那行騙,並且“六一零”給謝春媚施壓,如:不配合就停發工資、獎金、扒掉高級職稱,而且影響本校(二十中)及市教委的綜合治理獎及文明獎。十二月二日上午,又來了四人(國安的90後三男一女),下午,市“六一零”劉主任以市政府名義宣布:要付金鳳承諾不參加法輪功的戶外活動,否則停發工資獎金,坐在家裡。 因付金鳳不配合,拒絕轉化,他們就以市政府的名義下文給市衛生局及市血站。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下午,由單位從洗腦班接回,他們就一直沒讓付金鳳上班。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江西省南昌市“六一零”副主任劉志斌勾結華東交大人員李小光和南昌市公交公司223路車司機鐘立,讓他們構陷付金鳳在公交車上講法輪功真相、勸人退黨、散發傳單。 南昌法輪功學員付金鳳因在公交車上講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員構陷後,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被南昌市經開區國保大隊錢隊長、警察戴南華,及郊橋派出所片警李軍華及姓祝的警察在家中非法抄家綁架,抄走大法書、真相資料、電腦等物品(電腦已歸還)。當時,南昌經開區公安分局已將付金鳳被構陷的黑材料上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隨後判刑三年。 讓法院對付金鳳誣判三年,劉志斌還命令衛計委和南昌市中心血站開除付金鳳的公職。付金鳳出獄後,劉志斌獲悉其子為她辦好了居民社保醫保後,打電話大罵付金鳳的兒子,還自爆南昌市政法委副主任翟某說,劉志斌如果能讓付金鳳“轉化”,就可以升副市長;劉志斌在鳳凰溝度假村辦洗腦班花了很多錢,付金鳳卻沒有“轉化”,於是運作對付金鳳非法判刑洩憤。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十點多鐘,江西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在位於南昌市蛟橋鎮楓林西大街1198號附近的區法院審判庭對法輪功學員付金鳳非法庭審,付金鳳為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南昌市“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劉志斌等人,操控南昌市經開區法院對曾遭受五年牢獄苦難和折磨的南昌市血站職工、法輪功學員付金鳳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上午,經開區法院第二次對付金鳳非法庭審,在沒有進一步出示任何所謂“證據”的情況下,宣布判處付金鳳三年刑期。 目前,付金鳳已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加重迫害,家中年邁的父母失去愛女的照顧,身心遭受創傷與痛苦,還甚是擔憂付金鳳在監獄中的艱難處境與所受到的殘酷迫害。付金鳳剛被關入女子監獄,因拒絕轉化就被連續吊銬“熬鷹”六天六夜,身心遭受嚴重摧殘。 南昌市五十多歲的付金鳳,長期被罰站至凌晨二、三點鐘,甚至凌晨四點鐘。曾經連續六天六夜二十四小時罰站。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的半夜,在她被罰站了八個半月後,突然暈倒,頭頂摔了個大包。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傍晚六點多鐘,收工到餐廳吃晚飯時,付金鳳腰沒唱改造歌坐下(付金鳳一直沒唱過),被兩個包夾犯打倒在地好幾分鐘;(這幾天包夾犯不讓付金鳳坐下吃飯,只能站著吃;當其他學員一出工時,付金鳳就得從早上六點多鐘開始罰站至第二天凌晨二點鐘睡覺。)付金鳳一直大喊“法輪大法好!”當時餐廳有一千多服刑人員及十多個當班的獄警,無一人去制止包夾犯行凶打人,直到包夾打累了為止。第二天,迫害付金鳳的包夾犯遭報了,殺人犯羅某左耳朵失聰聽不見了,販毒吸毒犯李某背部肌肉及骨頭疼痛難忍,睡覺翻不了身,後來找人刮痧才緩解症狀。 二零一六年南昌市“六一零”副主任劉志斌指使衛計委和南昌市中心血站開除了付金鳳的公職。 付金鳳的母親常年為她擔驚受怕,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在悲憤中去世。付金鳳沒能見到母親的最後一面。 付金鳳結束三年冤獄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從江西省女監出獄回家。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上午,付金鳳給南昌司法所工作人員萬聰一個真相優盤,被他舉報,又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二一年二月七日三點多鐘打電話來,都不在家,晚上付金鳳回電話,對方說自己是塘山派出所的,叫萬美玲,還說要見付金鳳。付金鳳說:謝謝,不用來。 近期,南昌市經開區蛟橋鎮派出所、青山湖區星光社區與南昌石油公司集中騷擾了法輪功學員付明珍、付金鳳父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鐘左右,南昌市青山湖區星光社區人員萬文君打電話給付金鳳,問付金鳳在做什麼,付金鳳說今天天晴,幫父親洗洗曬曬。她又問:“你還煉不煉功呀?”付金鳳說:“你說呢?”萬文君說:“在家煉,不要到外面煉。” 過一個小時左右,小區門衛帶著兩個警察到付家。 看見兩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左胸前有一個火柴盒大小的東西,可能是攝像頭,另一個警察跟他說了一下,這個警察用右手動了一下,不知道是開還是關了攝像頭。 發現院子裡還有兩個人,他們說是中國石化南昌石油公司魚目山油庫的蘭主任及董偉主任助理,是付金鳳父親原單位的人,單位上也派人來,這是第一次。 一個警察說自己是南昌市經濟開發區蛟橋鎮派出所新來的片警姓萬,另一個警察姓徐。 來人走後,付明珍老人對女兒說剛才他勇敢的告訴片警,自己起訴了江澤民。片警一句話也沒回就一起到院子裡去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半鐘左右,南昌市青山湖區塘山綜治辦黃樂樂(男)(四十歲左右)和星光社區萬文君(三十多歲)提著奶、油、米、柚子等到付金鳳家。付金鳳妹妹隔著沙門說:“你們拿回去,我們不要。 萬文君說:“我跟你兒子打過電話,他說也勸不了你,你要煉就在家煉,不要到外面去宣傳法輪功,被別人看到就不好。”付金鳳說:“謝謝你的好意,我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萬文君說:“我們還要去看望另一位跟你一樣的人。”付金鳳問:“叫什麼名字?”她說: “不能告訴你。”然後就叫黃樂樂把他們提來的東西全部帶走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遭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於南昌市二七北路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十一月一日左右被非法刑拘,關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付金鳳又被刑拘關押於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因父親(法輪功學員)已去世,人們無從知曉付金鳳的一切信息。 原南昌市中心血站法輪功學員付金鳳,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後,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從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釋放回到家中,整個人消瘦,掉牙。期間,她上訴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付金鳳又遭南昌市經開區蛟橋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一直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近悉,付金鳳遭秘密判刑,非法刑期待查。目前付金鳳已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這是她第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迫害類型: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勞教;
關小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非法判刑;
非法審訊;
長時間吊拷 ;
毒打/毆打 ;
罰站;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親屬;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蘇秦背劍 ;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手銬/腳鐐 ;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摧殘性灌食 ;
揪頭發撞牆 ;
關禁閉;
“背扣子上大掛” ;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其它酷刑;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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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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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英
江西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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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秋紅,
洪創華
塘山派出所
南昌市610
:
劉志斌
十裡分局一科人保部610
:
宋波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
呂秀英,
秦莉,
陳文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江西女子監獄
江西省女子監獄
江西省“610辦公室”
南昌市中級法院
南昌縣洗腦班
經開區國保大隊
:
戴南華
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
墩子塘派出所
蛟橋派出所
:
李軍華
南昌市拘留所
青山湖區司法所
:
萬聰
華東交通大學
:
李小光
南昌市公交公司
:
鐘立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9日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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