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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艷

簡介:
李春艷
(Li,Chunyan), 女 , 年齡未知 , 與丈夫高軍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郊區敖其鎮興利村人。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上午,高軍、李春艷夫婦在江川農場經營的裝潢材料商店裡,闖入了幾個江川派出所的警察。警察綁架了當時在店裡的李春艷,非法抄走了店裡的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私家車鑰匙、打印紙等私人物品。

李春艷的丈夫高軍在當天出外辦事,當他得知妻子被綁架的消息後,就沒有回到商店,商店被迫關門停業。隨後,江川派出所所長用李春艷的手機給高軍打電話,說監控攝像頭拍到了高軍夫婦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要求高軍回到江川派出所接受處理。並威脅說:“如果不回當地,就要通緝。”

幾天後,高軍得到消息,李春艷已經被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

二月二十一日中國大年初十,江川派出所三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劉、一個姓李)跨區來到高軍的戶籍所在地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興利村。在高軍父母家,警察詢問高軍去向。高軍父親說他們聯系不上高軍,高軍過年也沒回來。警察對高軍的父母哄騙說,讓高軍回農場後把事情經過說清楚,簽了今後不修煉的保證書,就把這個事了結了,也不能總在外面跑跑顛顛的。

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江川派出所警察威脅高軍的親屬,如果高軍不回江川,第二天就要通緝他。親屬不堪重負,讓高軍必須盡快回江川農場。

高軍回到江川農場後,警察就把高軍非法關入派出所審訊室,非法審訊。期間,只給了高軍一次泡面;之後,不給水、不給飯。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八點,高軍被“取保候審”後,才回到了家中。

警察給高軍辦理“取保候審”時,要求提供擔保人,並以擔保人的農場土地、終生退休金、孩子考公務員資格等作為擔保條件。

目前,高軍被“監視居住”。李春艷已經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一個多月。江川派出所警察對高軍說,高軍夫婦的案子需等待案件經相關的所謂“程序”後,由法院審理判決。

參與迫害高軍夫婦的人分別為: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分局、江川派出所等各級部門的人員。

近日被告知“案卷”已到達法院階段,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前將開庭審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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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鴨山市看守所看守所所長周平玉電話:15184667777<br>看守所原獄醫現副所長:徐恩江 電話:0469-4270680 13359789838(新)
紅興隆分局紅興隆分局公安局局長馬玉寶<br>手機(13796393999)宅號(0469--5860152)<br>紅興隆分局公安局政委劉守剛<br>手機(13803698587)<br>紅興隆分局政法委書記趙登臣<br>辦公室號(0469-5860207)宅號(0469-5860180)<br>
江川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1日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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