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桂雲
簡介:
方桂雲(Fang,Guiyun),
女 ,
年齡未知 ,
撫順市法輪功學員,是撫順市發電廠的保管員。在一監區的她由於不配合惡人,遭到惡警李析指使的惡犯人蘇麗等人迫害。惡人們幾個人圍攻她,長期迫害。白天在車間打,晚上不讓睡覺,弄到水房、空屋裡打。後來發展成在大廳裡就打,上廁所、洗臉都要被蘇麗打罵。她被打倒在地時,蘇麗還要上去用腳踩。她被打成重傷,行動困難。她把自己被打的情況向隊長李析反映,李隊長不但不制止,反而賊喊捉賊的問犯人誰看見了?她問刁艷春,你看見了嗎?刁說沒有看見。李隊長說沒人證明。蘇麗說”你告訴隊長能怎麼的,你以為隊長不知道嗎?隊長把你交給我是什麼意思你還不明白嗎?我就不信我能敗在你手裡,哪個不是我打服的。”警察給犯人壯了膽,蘇麗使她一條腿股骨頭骨折,壞死,造成一條腿彎曲,不能著地,成了殘廢。蘇麗沒有受到懲罰,管教大隊長還在大會上表揚了蘇麗。 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在撫順南站有一個法輪功真相資料點,被惡人發現後,惡警在那蹲坑。吳曉艷到那後,就被綁架,後來撫順的張濤和孫倩也被綁架。吳曉艷被綁架到撫順公安一處(國保支隊)。當時吳曉艷的胳膊被幾個綁架她的人給扭斷了,在公安一處將吳曉艷綁在椅子上,幾個人用手抬她的腿,折磨吳曉艷。後來又把她帶到撫順福民派出所,在那裡將吳曉艷銬到暖氣管子上,那些惡警用拳打,腳踢的,還用鞋打她。後來就將她關到撫順市看守所。 到撫順看守所,惡警又發現吳曉艷等法輪功學員還在起訴江××。並得到她們起訴江××的錄相,通過錄相又將曲彩玲判刑九年(因身體不好,在撫順看守所呆了一年後被釋放)、賈乃榮被判刑十年、吳曉艷被判刑四年、邢玉學被判刑八年、高桂榮被判刑九年、方桂雲被判刑六年。後來聽說,采訪她們的李偉績(在美國開始修煉法輪功的)被判刑六年、沈陽的蔡紹傑被判刑八年。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剝奪睡眠;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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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蘇麗
遼寧女子監獄
:
李析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關勇
撫順市看守所
:
才昂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
睢巍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10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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