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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娜

簡介:
麗娜
(Li,Na), 性別待查 , 41歲 , 麗娜(化名),現年41歲,湖南永州市藍山縣人。因修煉大法,做好人,於2003年7月10日被當地公安非法強行送到湖南省株洲白馬龍勞教所一年半

2004年2月18日至3月1日,麗娜從七二隊被調到另棟樓房的“隔離室”進行迫害。第二天開始,日夜不准麗娜睡覺,逼她看誹謗法輪大法的電視,所領導和干警利用在押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吸毒勞教人員輪流盯著、監控和折磨大法弟子。若大法弟子被折磨得支撐不住或閉一下眼,就要遭到干警和犯人的辱罵和毒打。有一天,干警袁佳強行刑訊逼她所謂的“轉化”,違背良心寫那些罵“法輪大法”、罵“真、善、忍”、罵我們師父的所謂“三書”,她堅決不寫,袁佳伙同三個罪犯將她強行按倒在地上拳打腳踢,她被她們折磨得身上、臉上多處青腫、口吐白泡、手流鮮血、死去活來,才罷休。

9月17日至26日所裡強行將她押去“隔離室”再次殘酷迫害,由管理科的王副科長負責,押她進去罰站,室內光線很暗,窗戶用窗簾布遮住光,門緊關著,日夜站著不准睡覺,不准閉眼睛、不准洗澡、不准上廁所。有一天,趙副所長來訓話,她說:“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修煉法輪功,鍛煉身體做好人,錯在哪裡?你們利用職權殘酷迫害,滅絕人性的折磨法輪功學員是嚴重違憲違法行為。”趙不敢辯駁,說繼續罰站。

10月8日罰站了兩天兩夜,18日至29日又罰她站了十一個日夜,站得她腰部彎著直不起來。干警唆使罪犯迫害她,用膝蓋頂住她的背部,手抓住她的頭發用力一扯,強行折磨逼迫她站直。由於長期遭受迫害和折磨,她的身體極度虛弱,再加上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被她們刑訊逼供殘酷迫害,導致精神失態,出現幻覺,看什麼東西看不出原樣來,變成另一種東西了。之後,不知道自己是誰?是在哪裡?在干什麼?總之什麼都不知道了,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支撐不住,幾次暈倒在地……。

迫害類型:
踐踏信仰毒打/毆打剝奪睡眠非法勞教罰站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檢舉控告湖南株洲白馬?勞教所泯滅人性的違法侵權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壟勞教所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白峰區白馬壟 <br>電話:區號(0733)<br>辦公室:8634800 行政處:8634811 管理科:8634601<br>教育科:8634602 紀檢辦:8634819 <br>白馬壟勞教所,總機:011-86-733-8640841,分別可轉七一大隊找丁隊長;七二大隊找鄭隊長;七三大隊管理科<br>白馬壟勞教所轉管理科:0733-864-0841 <br>白馬壟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惡警部份名單:<br>所長:黃用良、趙桂保<br>獄警:鄭霞、史永青、袁佳、趙帥群、譚美平、唐璐雲、龍利雲、劉傑、劉志剛、賀玉蓮、符軍、龔超蓮、陳敏、王利平、范印巧、黃偉明、黃志賢、李琛、祝晉梓、袁佳慧<br> : 袁佳

更新日期: 2006年6月22日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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