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鴻
簡介:
陳愛鴻(Chen,Aihong),
女 ,
53歲 ,
河北張家口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張家口橋東區南站派出所原所長張玉,派人將到北京證實大法、遭北京警察綁架的大法弟子陳愛鴻劫持,非法直接送十三裡看守所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她又被劫持到南站派出所迫害,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派出所所長張玉、南站辦事處書記王雲、主任李彤宇乘機敲詐家人二千三百元,並威脅如不交,還繼續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派出所所長張玉、警察劉洪波(現任副所長)將正在上班的她從單位強行綁架到南站辦事處,逼她寫不煉功保證,動手打她的臉,強迫她在寒風刺骨下脫掉外套和毛衣,只剩一件襯衣,將她拉到院子裡凍、罰站,直到半夜12點。第二天又對她強行洗腦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南站辦事處書記王雲打電話到她的工作單位,剛放下電話不到五分鐘,單位即被包圍,前後門被封鎖,不准任何人出入,劉洪波帶工業街派出所四個警察闖進來,將她強行綁架,並直接送十三裡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年六月初,南站派出所教導員賀玉輝、劉洪波和書記再次闖入她家綁架,她堅決不從,劉洪波命人將她劫持到警車上,直接送十三裡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劉洪波一人留在她家非法搜查。家裡的大法書籍、電話簿、理發工具和一套鑰匙被洗劫,劉洪波臨走時還無恥的要求鄰居給簽字,遭到鄰居的拒絕。 她在被非法關押、絕食抗議的第10天,賀玉輝帶4、5個警察將她強行抬上車送鐵路醫院強制灌食,賀玉輝和5個警察把她按在床上,一人摁頭,四人摁四肢,一女醫護人員將一根塑料管使勁插入她的鼻孔,致使她惡心、憋氣、窒息,極度痛苦,一直折磨迫害生命出現危險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元旦前,惡警張玉等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她向他們講法輪功受迫害真象,張玉不聽,還抄起電棍電她的嘴、臉、脖子、手和腳,用手打臉,致使她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兩天後,他們將她轉到南站辦事處,書記王雲與副主任李同宇繼續對其迫害,不給飯吃,不許睡覺,二十四小時派專人監控,並將她再次送拘留所。她絕食抗議迫害,張玉與派出所指導員賀玉輝等強行將她送鐵路醫院強行灌食輸液,該大法弟子告訴護士和醫生,強迫灌食輸液是幫助惡人迫害好人,要遭報的。善良的老醫生也堅決反對,並告訴不法人員們,這樣會出危險的。不法人員們這才停止野蠻灌食,將她帶回派出所逼迫寫保證,又將她關押2天2夜,不顧她死活,再次將她送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後出現生命垂危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她在清遠樓飯莊打工時,惡警張玉等將她從飯莊強行綁架,塞進警車,拉派出所威逼放棄大法,寫保證,並對她和另一女大法弟子謾罵、侮辱、打臉。寒冬季節,又是深夜,張玉威逼大法弟子脫去毛衣、外衣,只剩襯衣,逼在院中凍著,並惡狠狠的說:要是男的,我讓你只穿背心凍著。 此後,她被迫在外居住。在她流離失所期間,惡警張玉伙同辦事處王雲、李同宇派人到處抓捕,雇傭專人,並威脅:如三個月抓不到,就讓此人下崗為代價。惡警在她家附近蹲坑、監視,對她七、八十歲的父母家騷擾,恐嚇、威脅、逼迫其父母說出她的住所,其父在逼迫與打擊下含冤而死;其母親整日以淚洗面,在痛苦中煎熬。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她丈夫給她送衣服時,被張玉派的劉洪波跟蹤,當天再一次又將她與丈夫綁架,同時所有大法書籍和音像制品全被洗劫一空,二人被非法關押在南站派出所四天四夜後,她被送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惡警張玉並說她丈夫犯了包庇罪,也非法勞教兩年,後單位擔保,其丈夫才免遭勞教,但被敲詐一萬元後才放出。 此後,不法人員們還給她丈夫單位施壓、迫使他下崗。二零零五年兩會期間,派出所、辦事處經常電話騷擾,還多次派人到她丈夫單位,強迫單位不讓正常工作,使她家屬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五那天,她在1路公交車上講真象,被一惡人舉報,市110與南站派出所公安將她綁架,送十三裡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家中也被非法抄家。她絕食抗議非法迫害,不法人員們不顧她生命垂危,又強行將她送保定高陽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她被關押在保定高陽勞教所,當時檢查心髒不好,但高陽勞教所還是收下了,後經勞教所檢查為心髒嚴重缺血。現生活不能自理,已臥床3個月。 她和大法弟子趙淑英向所長寫信反映(高陽勞教所七月份設了所長信箱)。信中還揭發了許多小隊長的不法行為。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搜監時,信被惡警從她床下搜走。以後李雪軍為打擊報復,在大家去吃飯時偷偷摸摸到她住的一中隊四班(病班)看。在九月十四日她坐在床上等吃飯時,李雪軍進四班照她腦門猛打一拳,致使她心髒病復發。她為抗議,絕食要求見所長,趙淑英也和她一起絕食。李雪軍不但不讓見所長,而是在九月十六日下午把兩人強行戴上手銬拉到高陽縣西醫院灌食。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她和趙淑英、還有二中隊的劉緣珍被拉到一樓關禁閉,雙手銬在木板上。她和劉緣珍被用酷刑,電棍電、搖電話。 目前得知張家口市、縣被非法判刑並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有:王曉明、王風儀、劉朝輝、鄭美英、劉朝紅、趙文蘭、白俊傑、郭淑英、趙曉露、紀秀梅、張仲利、陳愛鴻、劉金葉被非法關押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南站派出所所長賀玉輝帶警察與三名便衣將從保定高陽勞教所被迫害折磨一年剛剛回家三個月的大法弟子陳愛鴻從家中綁架。 以檢察長郭利為首的橋東檢察院及橋東法院院長陳延青、庭長王冀安、副庭長孟慶有、王書香等人更沒有依照法律秉公執法,違背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非法開庭,非法秘判。在二零零六年年底草率結案,將大法弟子紀秀梅、張貴富、郭淑英、劉金葉、陳愛鴻、趙曉露、和張仲利非法判為四、五、六、十年。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手銬/腳鐐;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電擊;
銬在某處上;
關禁閉;
摧殘性灌食;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保定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年罪行錄(四)(續)
四十余位張家口大法弟子仍被囚河北女監
曝光張家口市“六一零”邪惡組織的罪惡
紀秀梅等五名張家口大法弟子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張家口市工業街、南站派出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緊急營救被高陽勞教所非法關押的同修
被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關押的同修處境危急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河北高陽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有關人員 河北高陽縣委書記張瑩、副書記焦龍、王福友、縣長袁振江、副縣長 馬一蕊、孫立、田蘭寬,政法委主任梁景生(主抓迫害法輪功)、王全福。
責任單位及惡人:
高陽勞教所
:
李雪軍
南站派出所(新車站派出所)
:
李同宇,
張玉,
劉洪波,
賀玉輝
十三裡看守所
張家口市橋東法院
:
陳延青,
孟慶友,
王冀安,
王書香
南站辦事處
:
王雲,
李彤宇
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3日 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