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勇
簡介:
許勇(Xu,Yong),
男 ,
三十多歲 ,
原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供熱一車間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動力廠原邪黨委書記吳國龍、原保衛科徐萬才、邢富強將法輪功學員許勇和全廠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集中在動力廠會議室,污蔑法輪功,禁止修煉,要求人人表態,堅持修煉法輪功的,馬上就被扣留,強迫寫不煉功保證。許勇被扣留到深夜十二點才讓回家。七月二十日那天,動力廠又把許勇和全廠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起來逼看誣蔑誹謗大法的錄像。 二零零零年元月,許勇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信訪辦被非法關押,遭受毒打。後來被保衛科押回,在金昌市戒毒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保衛科押解人員的住宿費、火車費毫無道理的從他工資中扣。十五天後,動力廠又將他囚禁了五天,逼迫寫不煉功保證,非法做出了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只發三百元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十月,許勇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動力廠將他押回,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後,不上他上崗,讓他打掃廁所。逼他父母把押解人員的住宿費、火車費一千二百多元交齊後(許勇被他們迫害的已沒有工資可扣),立即非法做出開除廠籍的處分。動力廠為了給非法的迫害找借口,昧著良心在大會小會上誣蔑許勇。 許勇被非法開除後,邪惡之徒也沒有停止對他的迫害。每逢過年過節或所謂的敏感日,轄區派出所的惡人就上門騷擾。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陰歷臘月二十三日)早上,和法輪功學員約有三十人被金川區委副書記李發珍下令搜捕、綁架,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理由,有的法輪功學員連鞋、衣服都來不及穿好,穿著拖鞋就被惡警野蠻塞進警車。 二零零三年,金昌市公安局、“六一零”將他綁架到金昌市看守所暴力洗腦,許勇絕食抗議非法的迫害。惡警指使七八個犯人將他團團圍住,野蠻灌面湯,強迫喝濃鹽水,用拖鞋抽打臉,掛牆。後來被轉到金昌市戒毒所,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報紙,強迫完成超體力勞動,否則就遭受毒打,說是掙伙食費。可家人費盡周折保他出來時,戒毒所卻又讓交了一個月伙食費。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非法拘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騷擾;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摧殘性灌食 ;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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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原動力廠廠長(現運輸分公司經理):李久鶴 8811127(辦)8812399(宅) 手機:13993587966 原動力廠邪黨委書記(現動力廠副廠長):吳國龍 8812463(辦) 8812988(宅) 手機:13619357201 動力廠工會:李春俊 8813005(辦) 13993587788 王志群 8828790(辦) 8362385(宅)13519457001 動力廠綜合治理辦公室:孫新民 8813058(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強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
:
吳國龍
武威路派出所
:
徐萬才
金昌市戒毒所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14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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