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遲)秀華
簡介:
池(遲)秀華(Chi(chi),Xiuhua),
女 ,
44歲 ,
撫順市新賓縣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江××流氓集團開始對法輪功打壓之時,池秀華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相信法輪功是正法。毅然去北京上訪,來證實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李洪志的清白。在北京被綁架,劫持回新賓之後,被新賓鎮派出所非法罰款二百元,根本就沒有給開收據,還將池秀華的家給抄了,將一些大法書籍抄走。 二零零一年,池秀華在一家小吃部打工,被兩名不知名的警察強行塞進一輛黑色的轎車中,綁架到新賓縣公安局,以串聯法輪功為由逼迫家中的哥哥給池秀華寫擔保書,不讓池秀華煉功,交押金二千元,怕家屬不交錢,告訴家屬不交錢就拘留。 二零零二年新賓縣幾名不法警察,到池秀華家非法的抄家抓人,因池秀華不在家,到池秀華的姐姐非法騷擾恐嚇。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九點鐘,池秀華正在上班,被兩名警察以構陷其講真相為由,強行綁架到新賓縣新賓鎮派出所,包被沒收,包裡有九百元錢現金、門鑰匙、mp3和優盤等物品。非法入室搶劫抄家,將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一把切紙刀、二百多份傳單、十幾本《九評共產黨》還有復印機、光盤等物品被抄走。下午,被新賓縣國保大隊的崔長飛、黃某非法關押到新賓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池秀華絕食五天後,被新賓縣國保大隊崔長飛和政法委的李柱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遭受二十幾天迫害後,被檢察院的王本富、崔長飛等人送到撫順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九月九日新賓縣法院開庭,沒有通知家人,被冤判三年。當時的公訴人是鄭少德。在這期間,池秀華唯一上中學的女兒,因惡警不斷的上學校騷擾,被迫休學,影響了孩子一生和前程。 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由撫順第二看守所的管教關靜,非法將池秀華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裡,池秀華遭受著精神的摧殘和人格的侮辱,強迫她看誹謗,誣蔑師父的和“天安門自焚”假案的光盤。當時管理池秀華的隊長是陳瑩,指使殺人犯陳淑英、搶劫犯李春紅做池秀華的包夾來迫害她。不讓池秀華跟人家說話,還讓池秀華長期蹲著不起來。那時惡警指使將要減刑的犯人來迫害大法弟子,如果不“轉化”(放棄法輪功的信仰),就不讓犯人減刑。在那毫無人性的邪惡高壓下,犯人就得喪心病狂,失去人性。為了減刑使盡招數,變本加厲,不留余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在一監區的四小隊,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陳桂鳳,被惡警四小隊隊長呂冬梅,指使犯人馬蘭、王麗包夾她、迫害她。把她帶進水房,暴力毆打,直到她下身大出血,人事不省住進了醫院。因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不“轉化”,被調到二小隊遭受嚴重迫害。二小隊惡警察指使著犯人劉曉翠、王秀蘭迫害她,晚上回監捨不讓睡覺。經常聽到水房傳出打罵聲和人的慘叫聲。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彭越領著國保支隊警察,還有從刑警、各派出所調來的警察五十多人到新賓縣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遲秀華在家中被撫順市國保及刑警伙同新賓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家中被抄,所有的大法的書籍、機器設備、現金等一切私有物品全被搶劫一空。其中,現金有七、八千元左右、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兩台、DVD影碟機、打印機四台、塑封機一台、掛歷機一個、切紙刀兩個、手機四部、還有大量紙張、和空白光盤。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罰款;
迫害親屬;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政法委四月份指使各地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
遼寧撫順市惡警彭越參與綁架眾多法輪功學員
撫順市新賓縣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大法弟子池秀華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辦公室電話:0413-5080010 新賓縣公安局局長:王雲飛辦公室電話:0413-5080201 新賓縣新賓鎮派出所電話:0413-5022891 撫順市610辦主任(政法委副書記)辦:0413-2650225 撫順市610辦:0413-2650228 羅台山莊洗腦班的相關資料: 洗腦班值班室(門衛通用)0413-4460688 校長:賈大樹(市610副主任)手13841300039, 宅0413-2633207 班長:吳偉(惡警)13050167946吳志興(吳偉父)宅0413-26256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李柱
新賓縣公安局
:
崔長飛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陳瑩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彭越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撫順市第二看守所
:
關晶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
王本富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14日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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