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芳
簡介:
於芳(Yu,Fa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2001年9月6日,於芳被非法押往沈陽大北女子監獄。9月7日早,因拒絕蓋手印,於芳被獄政科長(女30多歲)叫到辦公室,問她為什麼把表給撕了,為什麼拒絕蓋印。於告訴對方,大法弟子不是犯人,是學大法做好人,她還要上訴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惡警立即對於拳打腳踢,殘酷毒打近一個小時。惡警不准於揭露江澤民,並且用一些低級下流的話謾罵大法的師父和大法弟子。於芳制止她,告訴她她是在犯罪,是要遭報的。她說她是學法律的,根本不信神,一邊要找電棍電於芳,一邊找犯人強行拽於的手按手印。惡警隊長尹旭立讓於打報告詞、背監規等。於告訴她:“我學大法走上了修煉路,任何力量不可能再把我拖回過去走的路。我做好人沒有罪,對國家對社會對個人是萬利無一害的。我要控告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罪行。”於芳堅決不打報告詞,將發給她的犯人監規本撕毀。每當於被叫到辦公室,就喊“大法弟子來到”,尹旭非常惱火,一次次攆她出去,又一次次把她叫進去,她一直高喊“大法弟子來到”。她們派犯人包夾於。於芳向兩個犯人洪法,堅決反對包夾大法弟子。由於每天早晨6點多就得進車間,晚上一般都是10點以後回寢室,於芳開始了絕食抗議。 惡警尹旭讓犯人處處盯著於芳,讓於戴犯人牌,於不戴,扯下毀掉。尹旭先後用於的錢買了50多個牌,還把牌釘在於的棉衣上,夏天也不讓她脫棉衣。有一次,尹旭找了四個犯人24小時輪流看管於,用監控器監控她,只要她一合上眼,就要扣她們4個犯人每人100元錢。犯人為了不被扣錢,輪番打於芳六天六夜。到最後,打她的人都喘不上氣來了,有的跪下求饒,叫獄警把鐵籠子小窗打開,她們才喘上氣來。於又把牌子扯下來了,它們把於的棉衣扒了下來,把牌子訂上。甚至把她的內衣、褲扒下來,讓她赤身裸體長達兩個多小時。 這時於芳聽說,六大隊的另一位女大法弟子被犯人活活的打死了,惡警害怕了,才把她放出來。 於芳在大北監獄共呆了14個月,三次被送上死人床。2002年薄熙到監獄視察時,她正在死人床上受著殘酷的迫害。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下,惡警把於芳從小號放了出來,並答應給她半天學習時間,她堅持獄中半天學大法,一直堅持到回到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注射不明毒針;
地上拖;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逼迫放棄信仰;
人身侮辱;
不給穿衣服;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老年女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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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麗,
尹旭
更新日期: 2005年7月15日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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