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光
簡介:
陳麗光(Chen,Liguang),
女 ,
42歲 ,
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鋼屯鎮。2003年9月23日晚上,她因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被鋼屯鎮派出所綁架,並遭到暴力毆打,而後非法關押至葫蘆島市看守所。她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遭到女惡警的毒打和女犯們的強制灌食,到第6天就被非法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破例收下已絕食6天、身體衰弱的陳麗光。她被分到一大隊二分隊後繼續絕食,整天被邪悟者圍攻、體罰,而且成天成宿的不讓睡覺等。 2005年4月1日,馬三家勞教所從新分隊,開設“嚴管隊”,就是將不穿號服、不做操、不勞動、不參加學習的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迫害,她就是其中一個。在嚴管隊,法輪功學員整天被強迫洗漱5分鐘、方便5分鐘,不讓洗澡和洗衣服,甚至不讓喝水,幾乎所有自由都被剝奪了。為了讓法輪功學員穿號服,惡警采取了強制的手段:責罵、毒打。 絕食第六天時,號裡來了很多警察參與強迫灌食。她被惡警按在地上,手腳被踩住,肚子上還坐一個人,拽頭發、揪耳朵,嘴裡下上嘴撐子,用勺子往嘴裡灌玉米面糊,然後捏住鼻子、嘴,不讓出氣,她被憋得直晃頭。惡警看後“哈哈”大笑。以後灌食中天天如此,一天灌兩次。她幾次被弄到醫院檢查,後來又不排尿,身體虛弱,教養院開始通知她家屬,謊說來接人回家,結果是讓家屬拿錢去沈陽醫科大治病,顯然是推卸責任。 2005年6月初,她已絕食2個月,身體經醫院診斷為子宮肌瘤、卵巢囊腫等,6月14日教養院被迫放人。臨走時,教養院謊稱她欠了其他學員的錢,而向家屬要錢,結果被惡警勒索錢財近700元。 2005年6月3日,勞教院又采取了另一種迫害手段,把董敬亞、姜桂雲、夏玉蘭、陳立光四名大法弟子單獨關押,並調來勞教院機關的一些人,冒充居委會人員,包夾大法弟子。據悉,如大法弟子吃飯了,這些包夾人員就可得到一千元錢。 絕食的大法弟子堅持不懈的反迫害。惡警從2005年7月中旬開始,將七名大法弟子綁在死人床上,把人雙手雙腳、胸都綁在床上,只有頭能來回動,大小便都在床上,每個房間只關一個人,此迫害手段極其殘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骨瘦如柴。 2005年8月29日,惡警繼續用開口器灌食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都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才把3名地方學員放回家。 2006年2月24日,惡警又采取了新招迫害大法弟子,於26日機關下來20多惡警,強行給不配合的學員穿號服、坐凳。在3月1日這天,惡警集體行動,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每天給大法弟子戴手銬,罰站、吊銬,不許睡覺(或銬著手銬睡覺),面壁,銬 在上下舖的床上,冷凍(把衣服扒的只剩內衣褲),打罵更是家常便飯。後絕食有三位大法弟子出現危急狀態,惡警無奈於3月20日釋放三人。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打罵;
罰站;
綁架/劫持;
剝奪睡眠;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單獨關押;
長時間吊拷;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馬三家教養院近期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葫蘆島市連山區鋼屯鎮陳麗光在馬三家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葫蘆島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22日 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