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
簡介:
李冬梅(Li,Dongmei),
女 ,
48歲 ,
建昌縣大法弟子,建昌縣國稅局干部。一九九九年江××犯罪集團殘酷鎮壓法輪功以來,李冬梅作為法輪功學員,三次被非法拘留;兩次非法抄家;二零零二被判勞教三年(送馬三家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二零零三年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後一直被迫流離失所。下面是她被迫害情況: 一、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李冬梅被建昌縣公安局惡警以強加的罪名,綁架到建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之後又被關押到建昌縣行政拘留所十天。在這期間,警察用各種手段逼她寫保證書放棄修煉。後來,逼迫家屬交一零零零元押金才放人。當時說一年後退還,可至今未退。 二、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多,建昌縣公安局鎮南派出所警長李紅和一惡警用欺騙手段將她帶到派出所。政保科長李淑霞指揮惡警毒打她。惡警上來就是一拳,讓她雙腿叉開,半蹲著,兩臂平舉,稍一變形就用警棍毒打。一惡警還用腳踢她腿彎處,一踢一個趔趄。惡警們邊打邊罵,髒話不堪入耳。李淑霞在一邊加油鼓勁,所長劉文學漠然地看著這一切。打她的有六、七個惡警,打得最凶的是鎮南派出所的指導員馬良長、警長李紅,還有一個不知名的高個子年青惡警。如此打還不過癮,馬良長瘋狂叫囂:“拿繩來,不信我就治不了她!”一邊上繩一邊辱罵。馬良長生怕繩子勒得不緊,用胳膊肘用力往下壓。就這樣,她被折磨了將近七個小時,之後將她關進看守所。 第二天,李冬梅發現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幾乎沒有好地方。連同屋的犯人都說:“他們真打呀,太狠了,你們又沒犯法。”這次她整整被關押兩個月。 三、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九點多,公安局惡警曹文桐、勝××、耿××等,共五人強行闖入她家,無任何緣由非法抄家。她質問惡警,他們根本不理會,說這是執行上級命令。幾個屋都翻遍了,最後連孩子的房間也不放過。孩子那幾天正感冒、發燒,惡人的土匪行徑嚇得孩子躲在屋裡直哭。 四、強行綁架洗腦未遂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早五點來鐘,鎮北派出所惡警連敲帶踹她家門,欲綁架進洗腦班。響聲震得全樓都聽見了。鄰居們都被驚動了,都出來替她說情,說:“……你看我們樓道這麼干淨全是她打掃,誰家有困難她都熱心幫助。……”惡警還是不走,又打電話聯系。不一會兒,政保科長李淑霞、惡警錢鳳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縣長田樹懷、國稅局副局長周凌都來了。政保科長李淑霞說:“李冬梅,你把門開開,興城辦個學習班,讓你去學習幾天。”她問:“讓我學什麼?是想讓我‘轉化’吧? 我修煉本身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你讓我往哪兒轉哪?……”惡人根本不聽,一個勁兒叫囂讓開門。有個惡警說:“你以為不開門,我們就沒辦法嗎?撬也給你撬開。”惡人還威脅要把消防車叫來,從窗戶往裡鑽。最後在她強烈抵制下,惡人未綁架成,留下兩惡警看守。她趁機走脫。 五、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李冬梅正在單位上班,鎮北派出所長張士軍、指導員高明海帶四、五個惡警闖進她的辦公室,不由分說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她質問惡警:“憑什麼抓我”,惡警說:“是局裡下令讓抓的,我們也不知為什麼。”不一會政保科的錢鳳德、曹文桐都來了。錢鳳德手裡拿著單子讓她簽字,並告訴她:“你被判勞動教養三年。”她據理力爭,惡人無言對答,野蠻地將她推出門外,送往看守所。她用力高呼:“法輪大法好!”惡警錢鳳德瘋狂地撲上來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打得她眼冒金星、口角流血。馬路對面賣菜的還有許多行人都看見了。 六、絕食抗議非法勞教遭野蠻灌食 在看守所,李冬梅絕食抗議。五天後,被強行押往沈陽馬三家勞教所。在勞教所體檢時,有一項化驗帶四個“+”號,勞教所拒收。李淑霞不死心,求著勞教所將她收下,甚至願意多出錢。又打了好多電話,找熟人幫忙,又打電話給建昌縣委書記田樹懷,田樹懷也四處托人。惡人的目的就是想讓勞教所收下她,達到進一步迫害的目的。但惡人未能如願。有個醫生說:“沒見過你們這樣的,人家都托人往外整,你們卻托人往裡送,不可思議。” 第二天早晨臨行前,李淑霞為發洩私憤,強行給她灌食。她為了不讓惡人灌,趴在床上,雙手緊緊抓住床頭鐵柱,不松手。惡警叫來四、五個凶神惡煞般的男子強行將她的手掰開,翻過身,雙手分別用手銬子銬在床頭上。惡警錢鳳德整個人全坐在她的雙腿上,痛得她感覺象折了似的。另外幾個人分別按住她的頭、胳膊和腳,使她一點兒都動不了。然後用粗塑料管子從鼻孔粗暴地插進喉頭,那種滋味說不出的難受,極度的惡心、干嘔加上惡警的壓迫令她幾乎窒息。插進去的管子兩次被嘔了出來。盡管這樣,惡人仍不罷休,繼續灌,第三次灌了進去。惡人用這種野蠻的方式迫害她,達到發洩獸性的目的。 回到本地後,惡人又把她關進看守所,她繼續絕食抗議,看守所也不願留,實在沒辦法,他們才放我回家。回家後的第二天,她的手背就腫了起來(因打點滴時有針眼,灌食時被手銬子勒的),腫得象饅頭似的,握不上拳頭。整整腫痛了兩個多月。 七、被非法開除公職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凌晨,建昌縣公安局惡警在“六一零”的操縱下,綁架法輪功學員進洗腦班,李冬梅當時沒在家,所以沒被綁架著。“六一零”頭目鐘繼祥在洗腦班上叫囂:“李冬梅躲避‘學習班’,非開除她公職不可。”洗腦班結束後,鐘繼祥伙同公安局、政法委,聯合葫蘆島市“六一零”、市政法委,給葫蘆島市國稅局領導施加壓力:如不開除,威脅要摘掉市國稅局精神文明牌匾。就這樣葫蘆島市國稅局、葫蘆島市建昌縣國稅局領導都怕受牽連,就借故找理由,昧著良心將她開除了。 不僅如此,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李冬梅的單位-建昌縣國稅局,也多次對她迫害:一九九九年末將她黨員除名;二零零零年給她降級處分(工資降一級);二零零一年該漲工資不給漲,年底公務員考核,因她修煉法輪功,給評定“不稱職”;二零零二年因修煉法輪功,延期考核(到二零零三年七月才考核);二零零三年因修煉法輪功從局機關下調稅務所;同年九月末因未參加洗腦班被辭退回家。 約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八日,她和王元舉(綏中)、韓曉鋒(龍港)等五名大法弟子被葫蘆島市被龍港分局不法警察綁架,遭到了不法警察的暴力毆打。 二零零五年十月,葫蘆島市建昌縣法輪功學員李冬梅被非法抓捕後,在葫蘆島看守所時一直絕食抗議,其間被野蠻灌食迫害五次。她被用手銬腳鐐銬了很多天,並用工地用的硬塑管打她的臀部。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誘騙/利誘;
毒打/毆打;
打罵;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上繩;
私闖民宅;
綁架未遂;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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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磨至生命垂危後放回家 人活過來後再行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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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龍港公安分局:
局長王東 辦3172001 宅3156677 虛擬688001 13942997777
政委張文賢 辦3172002 宅2138363 虛擬688002 13804292686
副局長岳華 辦3172003 宅3114610 虛擬688003 13904297919
副局長趙樹軍 辦3172004 宅3906111 虛擬688004 13909899889
副局長張筱彥 辦3172005 宅3113789 虛擬688005 13804296789
國保大隊
大隊長馬清波 辦3172018 宅2102910 虛擬688037 13898798007
教導員張海紅 辦3172046 宅3110072 虛擬688038 13942904018
潘忠權 辦3172042 宅3182927 虛擬688042 13904297677
李軍 辦3172042 宅2908018 虛擬688024 13904295757
國保支隊:3170209
劉傑支隊長辦3119108,宅:3160650 13352390069,
楊力友副支隊長
董學江 國安支隊政委辦 3119308 宅3119955手13009293195
國保大隊(邪教大隊)3170046
責任單位及惡人:
葫蘆島市看守所
遼寧省建昌縣看守所
遼寧省建昌縣公安局
:
曹文桐,
錢鳳德,
李淑霞
葫蘆島市政法委
葫蘆島市610
:
鐘繼祥
葫蘆島市建昌縣縣委
:
田樹懷
建昌縣公安局鎮南派出所
:
李紅,
馬良長
鎮北派出所
:
張士軍,
高明海
龍港區公安分局
建昌縣國稅局
:
周凌
葫蘆島市國稅局
建昌縣行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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