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龍
酷刑演示: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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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呂金龍(Lu:,Jinlong),
男 ,
42歲 ,
上海市寶山區共富新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呂金龍去北京上訪並在天安門廣場抗議中共非法取締迫害法輪功時,被當地警察抓捕,惡警在途中對他拳打腳踢,用警棍猛擊他頭頂,惡警把車開到天安門廣場附近的關押點,把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都關進鐵籠子裡。當天晚上呂金龍被非法押回上海。上海寶山區國保非法搜查了他的家,並把他非法關進寶山看守所,被上海610拘留一個月,拘留期間強制干活,每天奴工十幾個小時,做出口的鮮花。冬天每天強制洗冷水澡,晚上睡覺是“冰凍帶魚”,都擠在炕上睡,一個個只能側著睡,無法翻身,吃的是像豬食一樣的菜,每個監房獄警選一個凶狠的人坐牢頭獄霸替他們管理,每天聽到是打罵聲和慘叫聲,有時獄警自己親自上陣打罵、“搞路子”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呂金龍從看守所出獄,回單位上班,單位領導受寶山“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違法結構,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非法成立)指使,要求他寫保證書,他不寫,當地派出所和寶山區“610”經常到他單位(上海市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壓力容器廠)找領導,要求領導幫他們做他的“轉化”(所謂“轉化”就是要放棄修煉法輪功,寫保證書、悔過書等)工作。且每到節假日敏感日,要求單位領導軟禁他、看管他、“轉化”他,他經常對他們說,“我堅持自己的信仰沒錯,修煉法輪大法沒錯,做好人沒錯,國家體育總局做過調查,修煉法輪功治病有效率達到99%以上,利國利民百利而無一害,是政府錯了,是政府應該糾正錯誤……”單位領導怕江澤民的株連政策影響到他們的利益,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單方面強行辭退他。他被剝奪了工作的權利,生活即發生困難。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呂金龍被當地610強行非法剝奪自由和人權,送往上海政法委在青浦辦的洗腦班(謊稱法制學校),因呂金龍堅決抵制,,絕食抗議。那些惡人惱羞成怒制造謊言稱呂金龍在崇明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他於二零零一年十月被上海法制學校直接押送到崇明看守所,期間強迫做奴工產品彩燈。在崇明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後,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崇明縣國保警察非法把他押送到江蘇大豐偏僻荒涼的上海第一勞教所二大隊一中隊(專管中隊)。 崇明國保非法批他勞教兩年。然後他被非法勞教二年。 當時江蘇大豐勞教所中共惡警殘酷虐待呂金龍,在十二月份嚴寒的冬天,攝氏零下五度只給他穿一雙單布鞋,兩條單褲,兩件單衣,強迫他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點坐在小板凳上,晚上睡覺只給一條薄棉被而被凍醒無法入睡,洗腳只給冷水,致使他的雙腳膝蓋被嚴重凍傷,關節紅腫發炎,走動艱難。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在江蘇大豐整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中隊,遷移到上海青浦勞教所。剛到中隊,獄警就要求全體法輪功學員抽血化驗,其實他們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專管中隊強迫法輪功學員組裝各種電器插座,經常超時勞動。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有一天,呂金龍在操場上集體出操時,煉法輪功,並高喊:“法輪大法好!”後被惡警馮中隊長和施隊長拳打腳踢,並用幾十萬伏電警棍長時間電擊他的頭頂、耳朵、鼻子、致使他這些部位流血人失去知覺抬送到勞教所嚴管隊,在嚴管隊不許他洗澡、洗腳、不許他喝水,半年的時間裡強迫他每天十七小時坐在很矮小的表面凹凸不平自制的刑具上,坐著不准動,動就會招來毆打。 勞教期間他拒不配合惡人指使,曾在勞動車間煉功,被關禁閉達四個月。時值冬天,手腳被凍爛,惡人威逼他只要你認個錯,你就可以離開禁閉室。 在專管隊時曾被逼迫三天不許合眼睡覺,被流氓用鞋底不停的抽耳光,還遭受殘酷的“小老虎凳”折磨(即手被一字拉開按在牆上,屁股坐在地上兩腳平放伸直,後面頂著一個小板凳,然後,暴徒把他的腳用力掰開,直至兩腳成一百八十度。遭受這種酷刑後,他好長時間不能正常行走。 二零零三年,呂金龍回到了惡警馮中隊長的中隊,惡警就指使那些看管犯與打手變本加厲的折磨他,連續四天四夜不給他睡覺、天天動用暴力打得他鼻青眼腫,大腿腫紫;那些受惡警指使的看管打手用燃燒的煙蒂頭燙他臉和嘴唇,還用殺蟲噴霧劑噴他的雙眼;打手們還把他的衣褲剝光用皮帶抽打,最後打手們給他上“老虎凳”刑罰,硬拉他的韌帶,把他胯下韌帶拉傷不能站立走路。盡管這樣,呂金龍還被惡警長時間罰坐,身體不能動,動就遭到毆打,直到屁股生瘡坐爛,還強制他坐並不讓他去就治,並且還讓他長時間罰靜立,腿站腫了站不住了還強制他站…… 呂金龍遭到長期嚴重的虐待、摧殘、折磨,精神與肉體極度疲憊,但惡警毫無人性的繼續變本加厲的迫害他,恐嚇威脅他,叫囂著“要對我上‘老虎凳’”,惡警中隊長項建忠(警號:3130268)氣焰十分囂張,幾次對他咆哮,言語侮辱他,“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惡警們授意、教唆“民管”張民(勞教犯們的頭目)等勞教犯,對呂金龍實施“老虎凳”酷刑。其實這種酷刑准確點說應該是“劈叉”酷刑。 他們先把其它監房的門在外面鎖住,怕其他法輪功學員看到聽到,把關押呂金龍監室裡的電視機音量開到最高,門窗全部關閉,一切准備就緒,勞教犯施某、張民、董偉、王大明、高敬東、顧海倫等8、9個惡徒在惡警的指使下,竄進他的房間實施他們的罪惡。他們先把呂金龍按坐在靠牆壁的水泥地上,在他的背和牆之間放一只小凳子,兩個暴徒把他兩手拉成一字形摁在牆壁上,另兩個惡徒把他的雙腳朝兩側用力掰開,另一個勞教犯坐在他對面,用兩腳抵住他大腿內側,使勁向兩邊死命撐,把他的雙腿呈一字形撐開,接近180度,痛得他心裂肺的慘叫,勞教犯惡徒施某趕緊用抹布把他的嘴鼻封堵住,他差一點換不過氣來窒息死,他全身冒汗,衣服都濕透了,勞教犯看他有點暈,惡徒施某拿來涼水,喝幾口涼水連帶骯髒的唾沫噴在我的臉上,看我清醒了,勞教犯們歇斯底裡踢他、辱罵他,接著勞教犯們再一次給他上了酷刑,比第一次更慘烈。 連續兩次的酷刑折磨,他的胯下、兩腿內側的韌帶嚴重撕裂拉傷,兩腿發青發紫浮腫,無法正常站立行走,走時彎著腰扶著東西才能走,上馬桶大小便蹲不下,要花點時間才慢慢能蹲下,蹲下了起不來,晚上上床睡覺脫褲子要花幾分鐘才能脫下,韌帶疼痛的晚上無法入睡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回到家後,才知母親在他非法勞教期間,因過度悲痛而去世。可是,惡警卻沒有告訴他。 二零零四年六月間,呂金龍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中日合資的工廠做電焊工,他工作任勞任怨,和同事關系和睦,老板經常在開會時表揚他。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呂金龍在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捕,寶山區610非法組織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並讓他整天站立審訊,二零零六年三月,上海寶山區法院對呂金龍非法庭審,法院指定的律師給他作有罪辯護時,他當庭大聲拒絕律師為他辯護,並提出自己作無罪辯護,當他拿出准備好的辯護文章要無罪辯護時,所謂法官徐敏芳不允許他作無罪辯護,並宣布休庭,法警把他帶出庭,關進外面的小房間,隨即一位男性副審判長氣勢洶洶逼我交出無罪辯護材料,他嚴正拒絕,無奈重新開庭,他再次提出要作無罪辯護,但法官徐敏芳粗暴的阻止他作口頭或書面的無罪辯護,剝奪了法律賦予他的辯護權,她宣布退庭,擇日宣判。過了一個星期,徐敏芳開庭非法宣判他有期徒刑三年。 呂金龍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遭迫害。 他上訴到上海二中院,二零零六年五月二中院開庭,開庭前,法警把他的雙手用手銬銬在背後,在庭上他要求作無罪辯護,但法官不允許,剝奪了他的合法權利,並宣判維持原判,他嚴正的對偽法官說,“你侵犯了我的合法權利,你這是違法行為,知法違法,不配當法官,對我的宣判是不公正的,是違法的,是迫害……”還沒說完,就被幾個法警強行推出法庭。 上海提籃橋監獄教育科李永芳利用手中的權力,指使、勾結監獄一監區的湯姓大隊長(綽號:湯司令)對剛入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法西斯般的殘酷毆打和虐待。在這裡面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酷暑的夏天,每天只給喝三小杯水,關押裡面的法輪功學員處境非常艱難。被關押在提籃橋一監區的呂金龍曾被監獄打手殘暴打斷手臂,現仍然強迫他參加奴役勞動。 湯長榮的副手、“馬仔”,一監區監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台前黑手,手下犯人把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的致傷致殘都由其出面“擺平”,如二零零六年迫害法輪功學員呂金龍,導致其手臂骨折,在提籃橋監獄醫院治療時,其親自跑去擺平此事,推卸責任,謊稱是犯人打的,不是我們指使的,雲雲,最後對惡警指使的打人的犯人毫無懲戒,扣了他們幾分改造分數了事,卻把受害者呂金龍踢至六監區,以此來把事件的影響降至最低。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他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一號監區四中隊迫害。此監區是關押重刑犯的監區,刑期有死緩、無期、十年以上的刑期比較多,犯的罪是殺人、販毒、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人,是最邪惡的監區。他被關押在七號監室,監室很小,只有3.3平方(所有的監室都這麼小,這是當年英國人造的,已有百年歷史),裡面要放馬桶,晚上還要睡三個人,監室很小,不能安裝吊扇,不能放置電風扇,晚上門外放一台鼓風機吹,噪聲很大,夏天又很悶熱,根本睡不著。 四中隊中隊長獄警張毅和獄警指導員周某安排幾名心狠手辣的殺人犯、販毒吸毒犯看管呂金龍,他們是殺人犯俞力行,綽號“黑皮”、張某等重刑犯,他們強迫他認罪,他對他們說,“我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揭露邪惡的迫害、叫人知道真相有什麼錯?有什麼罪?非法抓我進來是對我的迫害,我要申訴。”惡徒們威脅恐嚇他,不允許申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惡警的指使、授意、教唆下,看管呂金龍的犯人對他開始“搞路子”。六月二十九日早上,他們等其他犯人都到樓上出工去了,開始實施他們的罪惡,他們一起毆打他,有的打他的耳光,有的扳他的腿拉韌帶,有的踩在他腿上擰,有的把他的手反在背上向上提,痛得他滿頭大汗、慘叫,惡徒馬上用毛巾把他的鼻子嘴巴用力封堵住,長時間使勁封堵使他透不過氣來,差幾秒就被悶死,他本能的使出渾身的力氣,才掙脫了封堵,打的他上氣不接下氣,暴徒們在狹小的監室內把他從地上打到床上,從床上打到水泥地上,打手們連續不斷毆打他大概45分鐘左右,他們自己打累了才停手,他們惡狠狠地對他說,“不‘轉化’,天天打”。 後來他抗議獄警指使犯人對他殘酷虐待毆打,他頭撞鐵門,倒地血流滿身,打手們慌慌張張把他送到底樓醫務犯處(醫務人員是犯人),頭頂上縫了十一針,整個頭用紗布從頭頂到下巴繞一圈包裹起來。到了晚上睡覺左手臂不能自如伸展,而且左胳膊肘關節處特別疼痛,時時被痛醒,白天強迫他坐小板凳,盡管胳膊肘很痛,看管犯也強迫他兩手反銬在背脊處,過了幾天胳膊肘還是很痛,且不能自如彎伸,於是到提籃橋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檢查下來身體上多處淤青紫、浮腫,左胳膊肘拍了X光片子,過了幾天告知隊長,左胳膊肘處被打成骨裂骨折,需要立即動手術,中隊長張毅和看管犯把他押送到醫院,張毅到警察醫生的房間裡談了一會兒,不知談了什麼,醫生出來改變了治療方案,說手術不做了,只要用石膏敷在手臂上可以了,醫生用石膏把他的左臂全部綁起來,用一條紗帶套在頭頸上吊掛著左手臂,日常生活很多不能自理。 盡管他被迫害成這樣,但惡警張毅、周某沒有讓他休息養傷,他們繼續虐待他,坐小板凳,繼續威脅恐嚇他,制造恐怖邪惡的氣氛,給他的精神不斷施加壓力。一個月以後到監獄醫院拆下了綁在手臂上的石膏,結果手臂伸不直,也彎不到位,惡警和醫生欺騙他說,回去手臂多做屈伸運動,慢慢會恢復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呂金龍被轉押到提籃橋六號監區四中隊,奴工產品是加工服裝,有的出口到日本等國。幾個月過去了,手臂還未恢復,臂力也小了許多,於是他要求監獄把他的手治好,提籃橋監獄醫院的警察醫生說,這手就這樣了,現在也不可能做手術了,已經定型了。到南匯監獄總醫院去看,警察醫生也是這樣說。他要求追究責任,他向駐提籃橋監獄監察室寫信投訴,控告1號監區四中隊中隊長張毅,指導員周某,指使殺人犯、販毒吸毒犯殘酷毆打他致左手臂胳膊肘骨裂骨折,現無法恢復,要求依法追求他們的刑事責任,他把控告信投進檢察室信箱。 過了一段時間,監獄教育科科長李永芳找呂金龍談話,說駐監檢察官孫黎明把信轉交給她了,委托她處理此事,現已立案,正在調查,其實都是騙人的,檢察官孫黎明和李永芳串通一氣,包庇縱容違法的獄警和打人的囚犯,根本起不到秉公執法,匡扶正義,起不到監督的作用。 二零零七年七月,呂金龍再次給駐監檢察官孫黎明寫信,給監獄長寫信,要求追究責任,要求監獄把他的手治好。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早上,整個四中隊囚犯(90個人左右)都在監室外的廳裡集體用早餐時,呂金龍拿出寫好的兩封信朝掛在廳裡的檢察室信箱和監獄長信箱走去,他剛要投信時,突然被後面偷偷跟過來看管他的犯人劉樂平攔腰抱住,阻止他投信,其它幾個看管犯馬上撲過來搶他的信,把邊上飯桌上的幾碗粥、筷子、幾只方凳子打翻在地,地上一片狼藉,他拼盡全力保護信和投遞信,這時驚動了事務犯老頭(他是犯人的頭),過來說,“你們干嗎,讓他投……”,他們才放開他,他把兩封信整整平投進了信箱,事後獄警倪濟民也沒處罰他們,信的事也是石沉大海(後來聽有犯人偷偷說,獄警指犯人用筷子沾上膠水把信粘出來了),檢察官沒有追究違法獄警的責任,監獄也沒有把他的手治好。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看管犯在獄警指使下,赤露露的在眾目睽睽之下明目張膽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縱容包庇違法的獄警,對法輪功學員從未講過什麼法律,完全是虛假騙人殘暴的,只有邪惡的迫害。 然後,呂金龍絕食抗議,獄警將他拉到醫院進行折磨性灌食,讓幾個犯人把他的手腳按住,用膠管從他的鼻孔裡硬插進去,連續插了幾次,把他的食道都捅破,拔出來的膠管往下直滴血,膠管插入食道後,就綁在鼻子旁邊,就不拔出來了,兩個星期後再換一根重新插入,每次灌食前,醫務犯都要用針筒把不明藥水打進灌的食物裡面。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是呂金龍結束冤獄的日子,他在監獄的走道上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獄警倪濟民和成玉標用手指用力卡住他的喉嚨,封堵他的嘴,阻止他喊出正義的心聲,並把他拖進附近的房間,他質問:“為什麼要殘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為什麼不追究違法獄警的責任?為什麼不給我治好被迫害成傷殘的手……”獄警無言以對,把他非法扣押在房間裡,拖延了一個多小時才釋放他。 呂金龍剛出監獄後,和妻女住到上海市崇明縣岳父母買的商品房裡。沒想到剛過了一個星期,合作鎮孟家廟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開了警車來騷擾他,那些警察帶著墨鏡氣勢洶洶的,完全是像一幫社會上的黑幫流氓,威脅恐嚇他及他的家屬,給他的岳父母、妻子、親戚造成了極大的壓力。 第二天崇明縣“610”和派出所來了一幫子人,一個人自稱是崇明縣“610”主任,自稱姓“俞”(諧音),“610”明知改變不了他對“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卻變態似的強迫他要匯報思想,搞虛假的一套,自欺欺人。他們幾乎天天上門騷擾、威脅恐嚇、變態要挾他及他的岳父母和妻子,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岳父不能正常上班,全家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都非常壓抑郁悶。姓“俞”的還經常逼問他崇明縣合作鎮法輪功學員陸美英是否認識,他岳父告訴姓“俞”的,“他們是不認識的,從未見過面,因為陸美英是他的一個親戚,所以他是知道的”。姓俞的聽後半信半疑,後來他岳父說,為了讓陸美英放棄修煉法輪功,在崇明縣“610”、當地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造謠宣傳的毒害和威脅恐嚇施壓下,她丈夫多次殘暴的毆打她,逼她放棄煉法輪功。 呂金龍的岳父母及妻子在崇明縣“610”和派出所警察幾乎天天上門騷擾、威脅恐嚇下,他們的精神壓力很大,加上姓“俞”的崇明“610”主任的威脅恐嚇施壓下,他的岳父母及妻子站在邪惡的一邊,充當邪惡的幫凶,在他們的教唆下,他岳母、妻子開始了像“文化大革命”式的對他進行揭發批判,對他像階級敵人,親情蕩然無存…… 二零零八年八月初一天上午,呂金龍和妻子及女兒乘船離開了崇明島,回到了他在上海寶山區共富三村的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是上海召開世博會的日子,上海“610”加緊迫害上海的法輪功學員,在那期間非法抓捕陷害了很多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呂金龍送女兒上學,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輛黑色轎車停在他的旁邊,從轎車裡沖出楊躍飛等幾名寶山區國保警察和顧村鎮派出所副所長,他們把他從自行車上拉下,塞進車裡,綁架到派出所,然後邪惡通知她上班的妻子回家,非法搜查了他的家,把他的電腦、法輪功書籍、空白光盤、U盤全部掠走,把他非法關進寶山區看守所。 當天晚上,惡警對他“特審”四天四夜不允許他睡覺,國保惡警楊躍飛對他多次威脅恐嚇,不允許他打瞌睡,國保處長陳海青使用欺騙卑鄙的手段做口供,陷害他,非法批他勞教兩年。 期間,他的妻子因獄警曾對他殘酷的迫害以及江澤民對堅持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實行株連政策,深怕影響到小孩將來的前途,也怕周圍人對她的歧視,還有精神上的寂寞、懼怕苦悶,使她在思想上不堪承受。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提出離婚,寶山區法院的法官和她一起到寶山區拘留所,他的妻子一直哭,因我沒簽字,妻子撤訴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底,呂金龍被非法押送到上海青浦第三勞教所直屬大隊專管中隊,當時擔任過中隊長、指導員職務的洪從榮此時已升任為直屬大隊的大隊長,為了名利、權力,被控制的神智不清,是非顛倒,善惡不分,經常誣蔑法輪功。 專管中隊設在離醫院不遠的一幢獨立的三層樓的樓房裡(二零一一年四月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遷移進由原來一大隊食堂改建成的新的專管中隊裡),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第三層監房裡(一、二層都不關押人)。獄警給呂金龍安排了幾名身高馬大,在社會上做流氓的勞教犯看管他,大隊長洪從容、隊長倪某和幾名勞教犯一開始裝起一副偽善的面孔,很“關心”他,經常和他談心聊天等,當他拒絕“轉化”時,他們馬上撕下偽善的面具,凶相畢露,露出一副魔鬼的嘴臉。他們威脅恐嚇辱罵他,用坐小圓凳酷刑虐待折磨他,每天坐十八個小時,過一段時間延長,過一段時間延長,直至通宵,強迫按高難度的標准坐,面對的牆壁坐,牆壁上貼滿了誣蔑法輪功的字,不按標准坐或動一動,就拳打腳踢的毆打。他們不允許他大小便,飯菜給一點點,不“轉化”,迫害步步升級,讓他生不如死。有一個勞教犯後來曾向他透露,“某某隊長對他親口說過,對法輪功只要能弄出材料(“轉化”材料),隨便你們怎麼搞”。連續幾次的迫害,他的精神受到極大的刺激,他晚上都睡不著覺,睡著了有時會突然驚叫身子坐起,直到現在晚上睡著了有時也會把自己叫醒。 二零一一年七月,他的妻子和寶山區法院的法官來到專管中隊(在這之前,他妻子給他寫的信被中隊長倪某扣押,不告訴他不給他看),要求離婚,他沒同意。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他從勞教所出獄,得知他在共富三村的住房被妻子出租了,妻子和他分居。後來他得知她在他勞教期間已找好了對像,她鐵了心要離婚,他看到實在無法挽回這個婚姻,於二零一二年五月與她協議離婚。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就這樣被江澤民及其幫凶拆散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上海寶山區法輪功學員呂金龍被寶山分局顧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過程中發生沖突,呂金龍被警察打了二拳,右手骨折。六月十八日被劫持到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七月中旬,呂金龍的辯護律師就呂金龍遭受到人身、人權的侵犯,已向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寶山區政法委、寶山區政府、寶山區紀委等部門投寄控告書,控告寶山分局。 七月二十五日,呂金龍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國保已經將構陷呂金龍的案卷提交給寶山區檢察院,九月底,檢察院已經退偵,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公安。 構陷上海寶山區大法弟子呂金龍的案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月三日已經到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呂金龍被非法庭審,四月十二日被枉判四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關禁閉;
毒打/毆打;
坐小板凳;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威脅/恐嚇;
燒燙;
熏毒氣;
罰坐;
罰站;
非法審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強制離婚;
人為窒息;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電擊;
老虎凳;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劈腿;
非法提審;
手銬/腳鐐;
看管/蹲坑;
摧殘性灌食;
非法批捕;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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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49970.html#17620224727
遭七年冤獄折磨-上海呂金龍控告江澤民
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四)
上海提籃橋監獄迫害紀實(下)(圖)
上海市男勞教所迫害紀實(圖)
呂金龍被上海提籃橋監獄殘酷迫害的經歷
上海提籃橋監獄折磨法輪功學員(圖)
上海司法系統近一年來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上海大法弟子呂金龍再次被寶山區警察非法抓捕
上海勞教所惡警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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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公訴人 劉禮珺 電話:02136558620
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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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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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孫曉紅(庭長)電話:26078989*903011
書記員 仇航宇 電話:26078989*903071
法官:張凱 26078989*9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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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峰 13818517552
徐鎮 13564929101
李肖 1590063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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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隊長卜霆鈞02128950349
承辦國保:沈曉林
參與綁架:楊躍飛02128950349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上海法制教育學校
上海市第一勞教所(大豐農場)
上海市610辦公室
提籃橋監獄
:
李永芳,
倪濟民,
江偉,
成玉標
上海市第三勞教所(青東農場)
:
洪從榮,
王大明,
高敬東,
顧海倫,
張鳴,
董偉
上海提籃橋監獄
:
劉樂平,
張毅,
孫黎明
上海市第一勞教所
上海市寶山區法院
:
余敏芳
寶山區公安分局
:
陳海清,
楊躍飛
寶山區看守所
寶山區610辦公室
崇明看守所
寶山區檢察院
寶山區法院
顧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1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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