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艷春
簡介:
周艷春(Zhou,Yanchun),
女 ,
33歲 ,
遼寧沈陽沈北新區虎石台大法弟子,原任職沈陽抗生素廠104車間化驗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後,全國各地電視台報紙都在誣陷法輪功,虎石台鎮邱鐵艷、劉坤、牛桂芳、牛桂華、朱國芬、周艷春、劉營等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決定以自己親身受益的實例,先後依法去北京上訪。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綁架,虎石台政法委朱文超,指使居委會、派出所王教導員、警察王大力人員等參與迫害,濫加“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將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沈陽駐京辦事處、沈陽市第五拘留所、大南收容所,期間遭受電棍、非法提審,勒索罰款等不同程度的迫害。朱文超經常去學員家騷擾、恐嚇,揚言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就送新城子精神病院。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去北京上訪。九月二十一日被抓,由沈陽市新城子區虎石台鎮派出所接回後,原單位因此開除廠藉,丈夫也因此失業,當地政府有關人員找他談話,有人勸離婚,給他施加壓力。在家庭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情況下,丈夫被逼無留下當時只有四歲的兒子,外出打工,婆婆為了撫養小孫子,不得已辭去自己的工作,年邁的公婆因而身心承受巨大的壓力和打擊。 在被押回的途中,警察強行收取了三百元錢,沒給任何收據。拘留期間收費用一百八十元錢,拘留期滿,虎石台鎮派出所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用警車將一起的十幾人押到沈陽市大南收容所。收容所裡有許多精神病人,四十八名女大法弟子被集中在十幾平方米的兩個房間裡,環境衛生極差,每天吃的是玉米面大餅子,和沒有幾個菜葉的菜湯,每個學員被強行收取六百元錢的生活費。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第二次進京上訪被抓,由沈陽市新城子區站前派出所接回,並被關進拘留所。十月三十一日晚被轉往馬三家教養院非法關押在女二所一大隊。無法律程序,也沒有通知家屬,也無判決書,之後才由新城子公安分局給補辦判決書,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非法關押馬三家勞教所期間,遭到王大隊長指使吸毒犯人劉穎、姚愛靜、張傑,賣淫犯人王艷華(本溪人), 詐騙犯人楊健虹(沈陽人),打架的犯人李秀蓮(沈陽人)等對大法弟子二十四小時監控嚴管,他們被鼓勵可以隨意打罵虐待學員。大法弟子們遭到了電棍電擊等非人待遇。 之後被釋放,仍然遭到居住監視、電話監聽,外出串門要到派出所請假等迫害。二零零一年正月,被馬三家教養院警察王書征從家中綁架走,之後父母和孩子也遭受迫害被迫離家而失去聯絡。 目前,二零零一年八月,馬三家教養院派人到家人和親屬家要抓周艷春,所以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流離失期間,再次被綏中公安局綁架,在葫蘆島看守所遭受打罵、灌食等迫害、在張士洗腦班被惡警史鳳友、王紅玲、林某等六、七個警察二十四小時監控。李桂英、藍麗等六人二十四小時包夾,不讓睡覺,被沈陽國保大隊馬占良、劉輝、劉志明等人多次半夜非法提審。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周艷春在受迫害流離失所五年後於二月二十五日被沉河區熱鬧路派出所綁架,送入張士洗腦班,一個月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沈北新區虎石台法輪功學員周艷麗、周艷春姐倆和她哥哥被綁架。據說沈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參與了綁架,具體原因不詳。請知情者提供詳細信息。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鐘左右,幾個穿著便衣的陌生男子闖進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法輪功學員周艷春租住的房屋內,對其進行暴力綁架,屋內大量物品被搶劫。 幾乎同一時間周艷麗及其哥哥也在各自家中被闖入的身著便衣的警察暴力綁架,家中被翻個底朝天,所有關於法輪大法的書籍及物品都被搶走。就連八十多歲的周老太太的錢(老太太年紀大記不清有多少)也被這群人搶走。據悉是市公安局直接來抓的人。 目前,周艷春、周艷麗兩姐妹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於洪區位於造化)。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親屬;
電擊;
其它酷刑;
非法提審;
摧殘性灌食;
剝奪睡眠;
打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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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新城子區迫害大法學員的機構及有關人員詳情
我在馬三家的慘痛經歷
相關單位及個人:
新城子區政法委書記:佟樹良
原610辦公室科長:關永權
610成員:高雅清 住址:新城子區銀河街
政委:秦華
分局局長:孫立冬
朱雲超:虎石台鎮政法委科長,住址:虎石台鎮小學前樓
趙洪江:蒲河鎮政法委書記,住址:蒲河鎮馬樁子村。
付強:蒲河派出所所長;王健、崔屹:干警
楊志群:新城子清水二井地區片警;李靖秋:居委會書記;劉桂芹:居委會主任。
新城子清水街道辦事處:於新英、姜福環(現調到審計局當職員)
王長珍,新城子區萬米住宅居委會書記。
馬剛鄉政法委胡光偉
馬剛鄉仇家溝村長:栗國林
劉明春:男,40多歲,財落鎮副鎮長
李紀(原道義鎮鎮長)、張猛、胡思健參與策劃了綁架道義中學徐老師進行拘留並送進洗腦班
趙桂雙是迫害新城子區教育系統的主謀
金明,道義小學校長
金鑄錚(道義中學校長),江鳳岐(書記),劉英男(團委書記)參與迫害本校兩名修煉大法的教師,將他們送進洗腦班。
新城子區看守所:韓玉松、史桂芳,地址:福寧小區廣場南樓。
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一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惡警及犯人名單:
所長:蘇境,女,50多歲,沈陽人。
大隊長:王*民,女,40多歲。
一分隊長:王書征,女,28歲,因迫害學員立功提升干事。
二分隊長:邱萍,女,50多歲。
三分隊長:黃**,女,30多歲。
四分隊長:張秀榮,女,30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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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楊健虹,沈陽人,迫害大法學員立“功”提前釋放。
賣淫犯:王艷華,本溪人,迫害學員立“功”減期釋放。
吸毒犯:劉穎(海城),姚愛靜,張傑,減期釋放。
打架犯:李秀蓮,沈陽人,減期釋放。
郭** ,沈陽人,減期釋放。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沈陽市公安
張士教養院
:
史鳳友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陽市新城子區610(六一零)
綏中縣公安局
張士洗腦班
:
蘭利,
李桂英
沈陽東陵監獄
:
劉志明
張士洗腦班
:
王洪玲
沈陽市國保大隊
:
劉輝
新城子區虎石台鎮政府
:
朱文超
葫蘆島看守所
沈北新區虎石台派出所
:
王大力
沈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
馬占良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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