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敏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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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詹敏(Zhan,Min),
女 ,
57歲 ,
新津新津縣五津鎮大法弟子,畢業於四川省教育學院化學教育專業。原四川省新津縣師范學校(現改為新津縣實驗中學)優秀教師。現在新津教育研究培訓中心上班。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詹敏因為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在過去十七年中,曾九次被非法關押,歷經二年多非法勞教、三年冤獄,幾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詹敏女士自述原來多病,肝炎、膽囊炎、胃炎、十二指腸潰瘍、腸炎、鼻炎,支氣管炎,心髒病及各種婦科病,常年靠藥物維持身體,勉強應付工作,花費了國家和家庭許多醫藥費,但仍無濟於事。那時的我有著生不如死的感受,過著苦不堪言的日子。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開始煉法輪功後,在很短的時間裡,所有病痛不藥而愈。修煉法輪功後,我用「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兢兢業業,盡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同時,修煉法輪功使我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更好的服務於社會。當時在連續幾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我所任班幾乎年年被評為市級、縣級、校級先進班集體,自己也被評為優秀教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詹敏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曾六次被非法拘留、刑拘;遭非法勞教二年又三個月零二十六天;又在洗腦班遭受八個月強行洗腦,經歷了難以想象的野蠻迫害,甚至幾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並因這種種迫害導致家庭一度破裂。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詹敏被北京公安抓捕押至成都駐北京辦事處,遭到強行非法搜身,搜走七百多元現金,並非法審訊。十二月二日,由新津來的羅正明(時任公安一科副科長)、彭樹全(時任五津派出所副所長)、張小蘭等幾位公安和教育局的高晉川等一起,將她們押回新津,遭到縣公安彭樹全等人非法審訊,非法拍照、留指紋等;並以“利用邪教擾亂社會秩序”莫須有罪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同時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被非法罰款五千元。 詹敏的學生想到拘留所看望她,被校長彭幼林哄騙並以“開除”相威脅,逼迫學生不許去看望詹敏老師。被非法拘留出來後,詹敏被剝奪了上課的權利。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詹敏被北京公安綁架到天安門附近的前門派出所,遭到非法審訊。當天便被轉到成都駐京辦事處,並遭非法提審,非法搜身,搜走現金三百多元,關押在一間連窗戶都用東西遮擋著完全不見天日的小屋子裡六天七夜,被劫持回成都後非法拘留共計四十五天,並被無理開除。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晚大約九點左右,詹敏到新津縣畜牧局宿捨去找人,被宿捨門衛陳××和畜牧局一干部領著五津派出所惡警將她綁架。 在五津派出所,程久平等民警要詹敏說出姓名、住址,她表示自己並沒有違法,民警便強行給詹敏拍照。詹敏不從,一警號為51017033的副所長打她一耳光。 隨後,新津縣公安一科的一女公安、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縣政法委副書記王峰,縣政法委書記賈兆毅等到五津派出所參與非法審訊。詹敏被拉到辦公樓的樓梯下,雙手吊著銬在樓梯欄桿上。從晚上一直吊銬到第二天下午五點(這期間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她才被放下來,後綁架至新津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詹敏被吊銬在五津派出所的當晚,大約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凌晨二點左右,程久平等十幾個人,拿著所謂的搜查證,到詹敏和兒子的居住地,強行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書籍、計算機、打印機、收錄機、手機、各種大法資料、光盤等。並留下一張沒有任何公安機關蓋章的清單,強行讓詹敏的兒子(李首宵)在清單上簽字按手印。 劉暉在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三年多的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成都市新津洗腦班,法輪功學員詹敏的食物中下毒,在她神志不清恍惚中讓她在所謂“轉化書”上簽字。後來新津縣來人,詹敏當眾揭穿其陰謀,質問:“為什麼給我下藥?”洗腦班與新津縣來人皆不語。洗腦班人員指使“陪教”用開口器灌飯時,另偷偷加入碾成粉末的藥片。“陪教”加了幾次,後自己良心發現,自語道:“不整了,要整自己整。”把藥扔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詹敏在成都某小區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芳草街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位於郫縣的成都市看守所,並曾因昏迷被送到市三醫院搶救。詹敏後被高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往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詹敏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大約11點左右,四川省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警察方了等一行5人,到新津縣法輪功學員詹敏家敲門。這些年詹敏家裡多次發生警察上門綁架的事,所以詹敏就沒有給他們開門。只是打開了防盜門的小窗問他們要了解什麼情況。警察方了說詹敏不配合他們的工作,方了等5個警察強行將詹敏綁架到五津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詢問室,詹敏就講真相,仍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方了叫幾個警察又強行給詹敏照相,摁指紋。詹敏堅決拒絕。他們就使勁按,扯,抓住詹敏的頭發,將詹敏的手用力反背到肩上。整個過程方了表現的尤為凶狠。直到中午1點半才讓家人把詹敏接回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晚7點左右,四川成都新津縣五津派出所二名警察敲開法輪功學員詹敏家的門,說他們是新來的片警,因詹敏受過刑事處罰,屬於他們監管的對像,來問幾句話。當詹敏向他們講明這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時,其中一警察趁機對詹敏拍照,受到制止時,他們說相機已關,然後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約六點四十分左右,成都市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梁策等三個警察來到大法弟子詹敏家騷擾並非法錄像。 警察梁策威脅詹敏,叫詹敏不要再去整了(指煉法輪功),說煉法輪功是違法的。其中一姓高的警察肩上帶著閃著燈的記錄儀。詹敏叫他們關掉記錄儀,指出他們上門騷擾的行為是違法的,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國家從來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煉法輪功是違法的,江澤民誣陷法輪功的話不是法律,警察騷擾公民正常生活的行為是真正在違法,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約十點半左右,法輪功學員詹敏和黃文英在新津縣五津鎮街上被突然開來的巡邏警車綁架到五津派出所,說是有人舉報她們在街上傳播真相資料。 在派出所,她們遭到警察的非法審問、非法照像、攝像。並收走她們的一些隨身物品。因詹敏不配合他們的審問,五津派出所便通知詹敏的家屬到派出所接受非法詢問,且全程攝像。大約下午五點半左右,二人回家。 詹敏於二零一八年三月由新津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退休。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6點30分左右,四川省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兩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詹敏家敲門,家屬打開門,警察問詹敏的丈夫:房屋裡有幾個人居住,分別叫什麼名;還登記詹敏及丈夫的身份證號及電話號碼;還問社區的人來找過沒有。當時家裡只有詹敏丈夫一個人在場,警察登記後便走了。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上午,成都市新津縣五津派出所兩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詹敏家敲門,因詹敏家沒人,警察便找門衛了解有沒有人(指法輪功學員)來找過詹敏;六月二十三日下午,成都市新津縣五津派出所三個警察又來到詹敏居住的小區拍照、騷擾。 二零二零年初疫情期間,詹敏到銀行去取退休金時,發現從去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開始,就被扣發了每月的全部退休金,但她本人一直不知道,也沒有人通知她被扣發退休金的事。 二零一九年底,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以接到上面有關部門的文件為借口,說是要詹敏退回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非法服刑期間的工資,新津區人社局便立即從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停發了詹敏每月的全部退休金;且發文到新津教育局(詹敏所在單位屬教育局管),要求新津教育局立即處理此事,退回詹敏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非法服刑期間的工資。教育局便要求詹敏所在單位算出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詹敏所領取工資的金額數;教育局人事科又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通知詹敏去教育局作詢問筆錄。 其中,新津區檢察院向有關部門出具了詹敏於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被成都市高新區非法判刑的證明及起訴書,要求追回此期間的工資。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抄家;
非法罰款;
非法拘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審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摧殘性灌食;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推、掰、撅;
清身;
打罵;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軍訓;
體罰;
罰站;
剝奪睡眠;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不准上廁所;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長時間吊拷;
關小號;
逼迫放棄信仰;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電擊毀容;
人為窒息;
鐵器撬開牙;
“死揣”;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約束衣;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不給穿衣服;
非法通緝;
非法判刑;
細繩綁五花大綁;
戴背銬;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抽血;
坐小板凳;
電擊;
騷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成都市新津區法輪功學員詹敏被非法扣發退休金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08825.html#20792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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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津縣法輪功學員詹敏遭騷擾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62372.html#18228221555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57422.html#1712222118
四川成都新津縣60余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45619.html#1741503735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警察騷擾詹敏 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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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關押摧殘-四川優秀女教師再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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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津縣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非法勞教、勒索的事實(部分統計)
相關單位及個人:
成都市新津區人社局局長:楊武 13550065599
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局長:高強 13908222092
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人事科科長:王汝程 15902809300
成都市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
電話: 028-86353134 028-86353138
地址: 五津鎮太升西街173號
郵編:611430
五津鎮派出所所長:何衛國 13881891887
參與騷擾的警察:梁策 17780660902
責任單位及惡人: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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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
李奇,
趙衛東,
張雪梅
天安門廣場警察
東城區看守所
成都駐京辦事處
天安門派出所
四川省女子監獄(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
金牛區白果林派出所
:
向中東
成都市看守所
新津縣五津派出所
:
程久平,
梁策
新津縣公安局
:
彭樹全,
徐長安
新津縣政法委
:
賈兆毅,
王峰
成都青龍場派出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縣花橋)
:
王雪芹,
殷舜堯,
周琴
光榮小區610辦公室
:
何元富
楠木寺勞教所
新津縣實驗中學
:
彭幼林
新津縣文教局
新津縣610辦公室
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
新津縣拘留所
新津縣教育局
:
田鋒
新津蔡灣洗腦班
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
:
方了,
彭術全,
王建軍
新津檢察院
寧夏街市大監轉運站
高新區法院
高新區檢察院
新津縣興義鎮派出所
芳草街派出所
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局)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7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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