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良林
簡介:
盧良林(Lu,Lianglin),
男 ,
50歲左右 ,
湖南郴州法輪功學員。原是湖南郴州安仁縣安平大米廠(國營性質)職工,盧柏生、盧良林系父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父親盧柏生是義務輔導員,鎮壓開始後他就沒有睡過安穩覺了,一有風吹草動,每次公安、610辦就找他談話。由於惡警不斷的騷擾、施壓,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去世。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盧良林去北京上訪,被留在湖南郴州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三天後,由安仁公安政保股股長陳運清,原安平派出所所長周建軍,教導員譚春苟,還有一個女刑警將他接回並直接綁架到安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在去北京之前,陳運清、周建軍、譚春苟、還有縣六一零辦人員、安平鎮政府等各部門人員到盧良林家裡,向他的妻子索要八千元人民幣,沒有任何手續,不開收據,說是接盧良林用的。在看守所將他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陳運清又向盧良林的家人勒索三千元的現金,又沒開收據,收到錢後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陳運清又去安平大米廠騷擾盧良林,當面填寫一張治安拘留十五天的通知給他,並非法抄家,然後綁架盧良林到安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隔天,警方並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彭安林到拘留所,縣六一零陳強文(主任)、李勇才(縣委政法副書記、主管六一零)、譚思文(六一零干事)、陳運清(六一零成員,政保股長)、拘留所歐陽德等人,對盧良林、彭安林和陳艷芳(女)三人進行洗腦迫害,還把盧良林關小號。總計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後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元月初的一天,盧良林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被不明真相的牌樓鄉一村民構陷誣告。遭到縣六一零、政保股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安仁看守所,期間被迫超強度做奴工(穿做衣服用的塑料珠子),不准煉功,非法關了近七個月了還不放人。公安局陳運清向盧良林的妻子說:只要交七千元錢就不判勞教,馬上放人。當時因家中經濟困難無法支付,結果公安不放人,馬上下發勞教一年的通知送到家中,盧良林在安仁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安仁縣安平鎮農貿市場內,有人散發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安仁縣六一零辦伙同政保股公安惡警第二天趕到安平鎮了解情況。他們認定是盧良林散發的。 這幾個迫害大法的專職機構,背地裡布置安平鎮政府工作人員,以陳安根(原安平鎮政法副書記)為首,日夜跟蹤監控,包圍盧良林的住房,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第四天,陳運清、侯子建(安平派出所所長)、陳安根、張外鳳(政保股副股長),還有幾名惡人等。他們將盧良林綁架到公安局下車後,將他推到審訊室,再給他雙腳銬上大鐵鏈,整個過程,公安惡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進行刑訊逼供。當天晚上,盧良林被銬在窗子的鋼筋上,並禁止他睡覺。 第二天上午,開始是陳運清審問,後來鄧光潭(原安仁縣公安局局長)親自審問,要求盧良林寫字,然後派專車立即送郴州市鑒定。結果證明發放資料不是盧良林所寫,公安局才同意放人。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公安、六一零等到盧良林住處非法抄家,抄走了十多本大法書籍和大法真相資料,把他送進看守所,他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看守所所長劉玉虎、副所長侯能勝、龍清生,教導員(剛從朝陽派出所調來,不知名)等人,把他用繩子綁在木樓梯上,准備野蠻灌食,後家人趕到才停止灌食。這次盧良林被枉定一年半勞教。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又綁架到長沙市新開舖勞教所繼續迫害,直至期滿放人。 二零零八年奧運即將來臨之際,縣裡成立反×教協會(注: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的單位,還以政府、政法、公檢法司等各部門抽調主要領導人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綜治辦),名為穩定社會,實為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進行所謂的回訪,問話,並作記錄,要當事學員簽字。六一零、政保股也找學員談話、照相。盧良林在自己開的店舖裡聽MP3,被六一零、公安、國安惡人碰上,強行把MP3搶走。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關小號;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郴州盧良林被中共迫害經歷
湖南安仁縣610辦和政保股迫害大法弟子綜述
相關單位及個人:
涉嫌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公安: 原安仁610辦主任:陳先甲 現安仁610辦主任:段邦社 安仁610辦人員:譚嗣華 安仁610辦人員:陳必蘭 安仁政保股股長:陳運清 安仁公安局局長:鄧光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安仁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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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光潭,
陳運清
安仁縣610辦公室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20日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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