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廣成
吳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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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吳廣成(Wu,Guangcheng),
男 ,
63歲 ,
與妻子王德平皆為河南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原河南省開封市房屋經營總公司負責人(書記)。二零一二年移居到昆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團伙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吳廣成一家人平靜安穩的生活被打亂了,吳廣成夫婦由於表示堅持修煉法輪功,在河南省開封市10多年間,屢遭派出所、居委會、單位頻繁騷擾,搞得家無寧日。吳廣成先後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被綁架勞教兩次累計3年,關押在開封市勞教所;被綁架、判刑6年半;吳廣成移居昆明後又被綁架判刑5年,吳廣成累計被關押將近15年,在勞教所和監獄吳廣成受盡非人的酷刑折磨。 吳廣成是某單位領導,早在二零零零年初就因煉法輪功被免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刑拘,後又轉行政拘留15天。 二零零一年元旦吳廣成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公安警察綁架、毆打,後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警察指使羈押人員毆打吳廣成,強逼其洗“冷水澡”,坐“噴氣式”,將吳廣成的手(指)腳(趾)甲用鐵門縫夾掉;腳趾、手指被幾個人摁在地板上用腳跺爛,鼻梁及小腿迎面骨被用塑料鞋底砍得鮮血淋漓……號裡羈押人員說:“這都是警察讓搞的,你們來之前所長專門給號長開了會”。吳廣成被毆打後,臉上、手上、雙腿都是傷,腰被打得無法躺臥站起。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吳廣成被劫持回開封後,北書店派出所所長孫學江又讓人用兩把手銬將吳廣成的兩胳膊分開銬在鐵床上,第二天,吳廣成被送到看守所後,監號警察看到吳廣成滿身傷痕,怕承擔意外死亡責任,還讓吳廣成專門寫了一份“證明”,證明不是他的監號打的,是在北京被警察打的。關押一個月後,吳廣成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吳廣成被勞教所放回。可是到家不到兩個月,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北書店派出所副所長李同合、片警於濤突然闖入家裡,以“報戶口”為名將其挾持到派出所關進鐵籠。吳廣成質問為什麼隨便關人?於濤說:“我就關你,到哪你都告不響。”當天晚上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幾個警察竟威逼吳在刑拘卡上滾按指掌印(李同合強摁住吳的手),之後才又組織七、八個人到家“抄查證據”。後吳廣成又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吳廣成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在開封市勞教所,在這一年中,吳廣成被勞教所警察張勇打耳光,致使吳廣成的右耳鼓膜被打穿孔。勞教所政委還指使警察讓吳廣成坐“約束椅”長達10小時以上。在吳廣成的解教日期接近時,開封市勞教所所長、政委、警察威脅說:“如果還不‘轉化’,不寫保證書,就永遠不放你出去!”當時吳廣成說:“(我)就是不轉化!就是要修煉!”最後他們還是將吳廣成釋放。 二零零五年七月九日午夜,吳廣成再次被野蠻綁架後,開封市公安局龍亭分局到吳廣成的單位威脅、恐嚇其單位領導,勒索錢財。幾天後,吳廣成被綁架到“洗腦班”,吳廣成曾絕食一天後走脫。在這期間,吳廣成流離失所(開封市國安警察在家附近蹲坑)。但是沒過幾天,吳廣成就被國安警察綁架至開封市看守所關押長達一年零三個月,在此期間,看守所不讓家屬探望見面,公安警察也不給任何說法。 二零零六年十月,吳廣成被法院秘密判刑六年半,關押在鄭州市密縣監獄。二零零八年,家屬去密縣監獄探望過吳廣成一次,見他十分消瘦了,之後密縣監獄就拒絕其家屬探望。 張磊,盜竊犯,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間充當教育監區新人組組長,主動追隨惡警馮曉輝張智強,賣力迫害大法弟子數十人,仇視大法,手段凶狠。其迫害過的大法學員有:吳朝剛、杜永昌、邵繼忠、吳廣成等。 吳廣成二零一二年出獄後,為了避開國保警察騷擾,與妻兒移居到昆明。妻子王德平也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在河南省開封市曾經因為兩次上訪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累計冤獄5年;移居昆明後,由於向世人講真相被綁架、抄家、關押、騷擾。兒子因為父母被關押,受驚嚇,喪失了父母之愛導致精神失常無法工作,一直患病在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晚上7點,法輪功學員吳廣成騎電單車在雲南省昆明市區發法輪大法資料,後失聯;吳廣成被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劉建文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至今,家屬被剝奪探視權也不讓遞送冬衣及生活費用。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上午,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北書店街派出所警察李兵、馬紹振(自稱是開封市公證處人員),兩人到昆明市的吳廣成的家人家去敲門, 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中午,警察李兵和馬紹振又到昆明市吳廣成的家去敲門,警察李兵和馬紹振對吳廣成的家人說, 十月一號期間,已經去了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看了吳廣成,並問吳廣成的家人想不想去昆明市看守所看吳廣成,家人同意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五日下午,家人去了,衣物留下,但不讓接見。吳廣成的家人沒有見到吳廣成就離開了昆明市看守所。 警察李冰對吳廣成的家人說,吳廣成被構陷的案子已經上交到昆明市檢察院,還說一個月後,才能去看吳廣成。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吳廣成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西山區看守所,目前案件已經移送到西山區法院,原定十月十四日的非法開庭被取消。昆明棕樹營派出所是涉案單位。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吳廣成。吳廣成和辯護律師作了無罪辯護,認為相關材料僅是教人向善,於國於民沒有任何危害,請求法庭依法宣告無罪。吳廣之後被判刑五年。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出庭,審判長是吳兆敏。 吳廣成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迫害,長期被嚴管。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出獄,身體衰弱。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其它酷刑;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騷擾;
威脅/恐嚇;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人身侮辱;
用棉被等物捂/悶;
打罵;
關鐵籠子;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洗腦/送洗腦班;
嚴管;
“飛”(“噴氣式”);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遭十四年半牢獄迫害-昆明吳廣成出獄不久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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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吳廣成日期取消
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吳廣成被構陷到市檢察院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55205.html#171080828
法輪功學員吳廣成在雲南省昆明市失聯
原公司負責人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市密縣監獄
鄭州監獄惡人惡行
河南開封地區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的一些情況
我何時才能和爸媽團聚
開封市吳廣成夫婦屢遭關押迫害 孩子被剝奪受教育權利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吳廣成的中共打手:
開封市610:鄒紅賓、劉瀚傑
開封市國保:張某某
開封市勞教所政委:姓名不詳
開封市勞教所警察:張勇
北書店街派出所所長:孫學江
北書店街派出所指導員、副所長:李同合(已調到龍亭分局)
北書店街派出所片警:於濤 李冰
開封市公安局龍亭分局國保:李貴先(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10多年一直不改,罰款、抄家、扣押身份證,惡事干絕)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城區看守所
開封市看守所
鼓樓區610辦公室
開封勞教所
:
張勇
西山區看守所
北書店街派出所
:
於濤,
孫學江,
李同合,
李兵,
馬紹振
開封市國安局
雲南省第一監獄
鄭州監獄
:
張磊,
張智強,
馮小輝
昆明市檢察院
西山區法院
昆明市看守所
西山區檢察院
棕樹營派出所
:
劉建文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1日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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