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繼平(羅繼萍)
簡介:
羅繼平(羅繼萍)(Luo,Jiping),
女 ,
76歲 ,
四川省涼州市會理縣法輪功學員,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九月,羅繼平和其他同修到當地政府講真相,被會理縣公安局罰款壹仟元。從這以後公安局、單位、居委會常有人來家中騷擾,使羅繼平家不得安寧。 二零零三年,醫院書記王文珍通知羅繼平去接受所謂的“轉化”。王文珍說:你若還要煉就扣你三年的退休金。 羅繼平是會理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因為不放棄信仰,醫院的院長羅成瑜、書記王文珍就對羅繼平進行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起就不發退休金,直到二零零五年一月才每個月給羅繼平300元錢的生活費。 從二零零八年六月以來,會理縣國保大隊更是四處抄家,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羅繼平、胡澤聰、蔣德媛三位六十多歲的老人,被非法送往楠木寺勞教。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胡澤聰和羅繼萍乘坐會東客車,准備到會東團結鄉。客車才到會理和會東的交界處(山北梁子)就停住了。不一會,會理城北派出所開來一輛警車,車上還有一個會理國保大隊的警察、縣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齊義國,他們強行把胡澤聰和羅繼萍綁架到城北派出所,逼迫她們交出所帶的真相光盤後,就非法關押在會理看守所進行迫害。三月三日,胡澤聰和羅繼萍的家屬到會理國保大隊詢問找人要人,會理國保大隊回答:“不知道。”他們沒見到人。 在胡澤聰和羅繼萍被非法關押期間,國保大隊不法人員到胡澤聰家,叫她十四歲的外孫在拘留證上簽胡澤聰丈夫的名字。這些不法人員采用卑鄙的手段,企圖讓他們攔截公交車綁架老百姓的不法行為合法化。 胡澤聰和羅繼萍被非法關押二十九天後,胡澤聰被非法勞教兩年,羅繼萍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羅繼萍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繼續遭迫害。胡澤聰由於身體出現嚴重狀態,國保大隊叫她家人拿錢來才放人,她家人說沒錢。國保大隊勒索不成,只好把她放回家。 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在楠木寺勞教所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有:張英科、楊瓊芳、黃瓊芳、黎淑華、張侖敏、安玉芬、羅繼蘋(60多歲)、卓素華(眉山)。 在勞教所裡,警察隨意給大法弟子加勞教期,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西昌大法弟子羅季平就被加了八天,隊長張小英說,本地沒有來接,所以加教。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晚約十點半,涼山州會理縣羅繼平、董秀瓊、馬凌仙、沈加鳳、鄭瓊五位法輪功學員,在雲甸鎮 ,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雲甸鎮派出所劉劍平指使他的下屬警員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會理縣看守所。惡告者是劉榮、劉榮春。 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董秀瓊、鄭瓊、馬凌仙、沈佳鳳、羅繼平被公安局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被非法批捕。 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五位老太太的“材料”,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四月一次,六月一次),國保為了達到對老太太們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斷拼湊材料,將現場收到的材料數量翻了一番,他們還把五位老太太家床頭、牆壁、門上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賜洪福保平安”的小條幅、日歷等撕下來拼湊成老太太所謂的“犯罪”的材料。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鐘,在會理縣新法院對沈佳鳳、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非法開庭,屆時有律師當庭作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和二十八日上午,四川省會理縣法院分別對羅繼平、董秀瓊、馬凌仙、沈佳鳳、鄭瓊五位女性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五位來自北京、成都、西昌的律師為她們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五位老太太被冤判:馬凌仙一年零四個月;羅繼平、董秀瓊、鄭瓊三人各一年;沈佳鳳一年,緩期一年執行。五位老太太上訴後,中級法院撤銷刑事判決,發回會理縣法院重新審判。 羅繼平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日平安回家。 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煉法輪功的老太太被冤判後上訴到涼山州中院,中院定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在會理縣新法院二審開庭。 四月十九日上午,律師突然接到中院發的短信通知:二十日上午九點開庭,十九日下午開庭前會。在庭前會開始時,律師與中院法官發生了爭執,中院說待調查爭執原因後,開庭時間另行通知律師和家屬。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半,五位老太太接到中院《刑事裁定書》,本案因事實不清,經合議裁定:一、撤銷會理縣法院(2016)川3425刑初170號刑事判決;二、發回會理縣法院重新審判。會理法院已退還沈佳鳳的兩萬元保釋金。 時隔一年零五個月,五位老人又接到會理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八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開庭的通知。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兩位律師黎雄兵、盧廷閣在會理縣法院為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辯護,其間持續遭受侵害。 此前,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律師們為張惠瓊、花晚霞、崔德利三位法輪功學員辯護;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再為這三名法輪功學員辯護,也被會理縣法院法官和法警違法剝奪辯護權、搜查搜身、毆打以及禁止攜帶公文包、電腦等工作物品進入法庭。 兩位律師認為:會理縣法院院長楊魯坡、分管刑事業務的副院長羅文對會理縣法院的系列違法行為負有領導監督不力以及縱容、袒護和包庇責任,構成濫權瀆職。他們已經向相關部門控告,請求依法查處並敦促糾正違法行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四川會理縣法院第三次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進行非法庭審。此案是(2016)川3425刑初170號被中院撤回判決後,重審開庭,盧廷閣、黎雄兵兩位辯護律師准時來到法院,接受了法警們所要求的隨身物品及人身安全檢查,並遞上證件進行了法院來訪人員的登記。 經過安檢後,兩位律師就向法庭走去。這時四、五個法警突然阻擋在律師們的面前,並伸手攔截兩位律師,聲稱因為律師們攜帶了公文包,所以不得進入法庭,要求兩位律師交出隨身公文包。 律師認為,公文包內裝有出庭辯護所需的紙筆、案卷、法律法規以及電腦等工作物品,在律師依法通過安全檢查後,法警禁止律師攜帶公文包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屬於法警濫用職權。 這天是盧廷閣、黎雄兵兩位律師第四次來到會理縣法院。律師們認為,會理縣法院院長楊魯坡、分管刑事業務的副院長羅文對會理縣法院有組織、有預案的系列違法行為,負有領導監督不力以及縱容、袒護和包庇責任,構成濫權瀆職,已向相關部門控告,請求依法查處並敦促糾正違法行為。 當法庭正式開庭時,令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法輪功學員驚訝的是,審判長楊繼蘭突然給每位法輪功學員分配了一位素不相識,從未謀面的“辯護律師”。 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對審判長楊繼蘭說:“指派律師我們不認可。我們請了律師,是你們不讓他們進來。”楊繼蘭竟然說:“那你們請的律師我們也不認可。”就這樣,庭審在會理縣法院的第三次違法的情形下,又被取消。 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老太太遭誣判後上訴,中級法院撤銷刑事判決,發回會理縣法院重新審判。會理縣法院於2018年12月25日第四次非法庭審五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四川省會理縣北關辦事處的和人民醫院保衛科的人,還有一個片警,他們敲開法輪功學員羅繼平家的門後,問她到不到居上體檢,被拒後,又偷偷給羅繼平照像,就跑掉了。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之前,法輪功學員謝興祿剛給岳父打過電話,就有自稱是城南派出所的人給他岳父打電話,問他是否跟子女住。又過了幾天,當謝興祿給大舅哥打電話後,又有自稱是果元派出所的給他大舅哥打電話,問是否知道謝興祿一家在哪住。 兩次沒問到謝興祿住所,謝興祿所在村的村長給他岳父打電話,問謝興祿是否在他那兒。無奈之下,謝興祿只好給村長打電話,問找他到底有什麼事,村長說:沒啥子事,就是十月一日要來了。 二零一九年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社區、派出所、鄉村干部采取各種形式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據悉,遭到騷擾的有:劉定英、韓孟、趙國偉、羅繼平等法輪功學員被要求登記身份證、戶口簿。 涼山州會理縣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四位老太太遭會理縣法院維持原判後再次上訴到涼山州中院,涼山州中院於2020年1月15日早上9點,在會理縣法院重新開庭。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早上9點於會理縣法院,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四位老人將面臨涼山州中級法院二審開庭。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涼山州中院在會理縣法院本地開庭審理該案。 二審開庭前,辯護律師提出了包括非法剝奪當事人辯護權和所謂「涉案」法輪功真相資料數量、性質、法律適用等一審判決的主要錯誤,要求二審開庭審理並撤銷一審判決。本次二審開庭,會理縣法院和會理縣公安局補充提交了兩份抗辯新證據:「情況說明」和偵查實驗報告,庭審主要圍繞兩份新證據進行了質證、辯論和法庭陳述。 黎雄兵、盧廷閣律師指出,一審法官楊繼蘭阻止辯護律師進入法庭並最終剝奪法輪功學員委托律師的權利而徑自判決,審判程序嚴重違法。 法庭辯論階段,辯護律師還指出,因為一審程序中會理縣公檢法違法辦案導致法輪功學員沈加鳳在看守所中病發,終究沒能走完訴訟全程於2019年1月31日去世,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董秀瓊,在看守所被野蠻灌藥導致雙耳失聰,至今左耳還有傷痕。今天參加庭審的只有4名法輪功學員。4名上訴人均是年逾花甲古稀老人,她們辛勤工作一輩子,退休多年,秉持自己的信仰做好人,希望二審法庭善待她們,公正判決,讓國家法治建設的光輝普照每一個公民。她們的行為並無任何刑事犯意,更無社會危害。 兩辯護律師最後還向二審法庭提出了請求,要求追究一審法院楊繼蘭法官的違紀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瀆職責任。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早上10點左右,有五個人(城北派出所一個警察,還有兩個社區人員,有兩人不認識)到法輪功學員羅繼平家。他們說來看下羅繼平,他是不是好好的,有沒有出遠門。然後他們說:規定他們一月來一次,他們都沒來,兩個月才來一次。 馬凌仙、羅繼平、鄭瓊、董秀瓊4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歷經一個多月後,這個案件從開始至今前後持續了近5年時間,涼山州中級法院最終以維持原判終結此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上10點多,譚芳去復印店,復印律師為她兒子羅龍飛寫的辯護詞時,國保警察文達明和城南派出所四、五個警察把她和跟她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羅繼平綁架到城南派出所,還搶走了辯護詞及附件,並且威脅店主再印就關店。他們逼問譚芳她們是在整啥子,到下午1點多,才放她們走。 四川省會理縣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齊剛,經常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羅繼平的兒子。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又打電話給羅繼平的兒子。羅繼平問他有什麼事,他叫羅繼平去醫院說退休工資的事。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羅繼平到醫院後,副院長鄧賓叫羅繼平把2016年到2018年的退休工資十多萬退回去,說是上面(人事局)壓下來的。羅繼平告訴他自己是被冤枉的,扣退休金是違法的,自己還在申訴、還要控告。後來羅繼平把申訴狀給了他們。 二零二一年七月下旬,會理縣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齊剛和一名片警到法輪功學員羅繼平家,齊剛說要跟羅繼平談談,片警還要給羅繼平照相,被羅繼平制止。 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上午10點過,四川省政法委人員、涼山州政法委人員和會理縣廣場路社區人員到法輪功學員羅繼平家騷擾。羅繼平叫他們寫下他們的電話號碼。一個叫鐘燕的自稱是省上來的政法委的40多歲的女人說:你們想把我們的姓名發到明慧網上曝光嘛!還說她天天都在看明慧網。社區人員王偉說:寫就寫。他們有些寫下了名字和電話。 九月十日早上8點過,頭天的人又來羅繼平家,社區的說:他們的上級領導跟她談。說完就走了。省上的鐘燕就來轉化羅繼平。還說她讀過師父的所有的書。九月十二日上午11點過又到羅繼平家騷擾,羅繼平沒見他們,他們就給她老伴說,叫羅繼平不要出去發資料,出去貼,就在家裡煉。 二零二一年四位老太太又向涼山州中級法院提起申訴。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她們陸續收到涼山州中院的申訴立案通知書。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四川省會理市法輪功學員鄭瓊接到涼山州中院電話通知她:四位法輪功學員鄭瓊、馬凌仙、羅繼平、董秀瓊的申訴十月三十日,在西昌市涼山州中院開聽證會。 後因時間緊迫,鄭瓊要求延期,現開聽證會的時間改為十一月二日下午3點。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三點,四川省會理市四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鄭瓊、馬凌仙、羅繼平、董秀瓊的申訴立案,在涼山州中院開聽證會,要求改判無罪。 律師展示了當時他在會理法院閱卷時,卷宗上的照片,所謂物證:與涼山州中院法官何桂林打開的卷宗上的照片都不一樣,而且也不是當事人當時所拿的手提袋。這些明顯是辦案人員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偽造、拼湊的所謂證據。 中院法官何桂林問及律師,為什麼在一審時沒有上庭辯護。律師說:在這個案子之前,他參與的另一個案子在會理開庭時,庭長邱雲指使法警毆打律師,之後可能是賭氣就沒讓他們上庭。需要指出的是,當時會理縣法院剝奪當事人辯護權利、限制辯護律師進入法庭,所持的理由居然是“律師不能帶電腦、手機等物品出庭”。對此,刑事訴訟法、法院法庭規則以及四川省高級法院的相關生效法律文書均明確,律師有權攜帶電腦、以及電子案卷等工作物品。會理法院限制和剝奪上訴人享有的法定辯護權利,應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最後當事人對法官何桂林說:希望涼山州中級法院的法官能夠改判當事人無罪,或以免於刑事處罰終結此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會理縣人民醫院保衛科科長齊剛打電話給羅繼平的兒子,叫羅繼平去醫院說退休工資的事。一月二十九日,羅繼平到醫院,副院長鄧賓叫羅繼平把二零一六年到二零一八年的退休工資十多萬退回去,說是上面(人事局)壓下來的。羅繼平告訴他,扣退休養老金是違法的,自己還在申訴、還要控告。並把申訴狀給了他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上9點,四川省會理市人事局、社保局違法停扣法輪功學員羅繼平養老金一案,在會理市法院開庭審理。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會理市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羅繼並行政訴訟會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違法停扣退休養老金一案;被告方出庭的是副局長張邦輝,代理律師阮玉紅;第三人是會理市人民醫院,出庭的是兩個女的,其中一個叫張建蓉,審判長甘曉嵐,審判員彭繼夏、黃正江。 原告律師申請對本案涉及的規范性的三個文檔一並進行合法性審查。三個文檔是:人社部發[2012]69號《關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處罰工資 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發[2015]45號文《四川省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以及川人函 [2003]150號《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有關生活出路問題的復函》。 原告方認為,該三個規范性文檔中部份內容系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相關退休退職政策遺留和延續,與現行社會保險制度法律法規和社會保險基本養老政策相違背,不具行政訴訟法律規范約束力,不具有行政法淵源效力。即本案三個規范性文檔不具有合法性。 被告抗辯稱原告提起訴訟已經超越一年的訴訟時效不能成立。首先,被告停發原告基本養老金的行為處於持續侵權狀態,原告可以隨時主張權利,不存在限時行權或消滅訴訟時效的問題。其次,被告行政行為嚴重違法,關於行政行為內容不明的訴訟時效,當適用五年時效期而不是1年。被告所持時效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從國家法律、法規層面,勞動者領取養老金的權利“按月”“終身”,並無可以停止發放的法定情形,更沒有可以因故取消勞動者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法定情形。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統一規定,不得任意減少、克扣、停止或取消。 律師認為,被告會理人社局、會理社保局暫停發放原告基本養老金的行政行為是程序違法,且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第三人方無故克扣拖欠原告退休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律師指出,根據《憲法》第44條、第45條以及《勞動法》第73條、《社會保險法》第16條、國發[2015]2號文等法律法規,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其他行政規章或規范性文檔無權限制或剝奪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原告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月足額”支付,沒有“除外”的情形。故被告停發原告養老金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在5庭審中,被告方扣發退休養老金的借口是:法輪功學員羅繼平受過“勞教”處罰。且不說勞教不能成為扣發退休養老金的理由,僅時間上就對不上,會理市人民醫院在二零零三年九月就停扣羅繼平的退休養老金了,而羅繼平遭勞教迫害是在二零零八年;而且勞教制度現在已經被廢除,不復存在,被告方還在向羅繼平追要已發的退休養老金。 最後,羅繼平的律師要求被告支付當事人的退休養老金。法官說,需要合議庭合議後,才能出判決。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四川省涼山州會理市法輪功學員鄭瓊、許世開、羅繼平、馬凌仙的養老金案子,上訴後在中院開庭。後來只有馬凌仙的案子被告知:因她的養老金資料單位沒有交到社保局,所以被駁回。而其他人到二零二三年二月都沒有接到任何消息,律師也多次打電話給中院詢問,但得到的回答卻是說沒有這個案子。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鄭瓊給中院打電話,對方也說沒有這個案子,說庭長陳琪調走了,再打過去就說聽不清了。無奈之下,鄭瓊和許世開在二十七日到了涼山州中院去查詢,一個女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們,說陳琪沒調走,只是下鄉開會了,其他人都在開會,鄭瓊、許世開只好返回會理。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四川省會理市法輪功學員羅繼平、鄭瓊、徐世開三人到涼山州訴訟服務中心遞交反映書,反映退休金上訴案的情況,希望涼山州中級法院能依法出具二審判決書。羅繼平、鄭瓊、許世開三人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曾被非法勞教、判刑,他們的退休養老金被單位和會理市人社局、社保局非法扣除,鄭瓊至少被扣了20.48萬元,許世開至少被扣了14.09萬元;羅繼平至少被扣了13.51萬元。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羅繼平和同被扣養老金的同修再次到西昌中院詢問上訴事宜。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社保局的人打電話給羅繼平老伴,叫羅繼平第二天到局裡去。羅繼平以為是到中院去詢問上訴的事有結果了。第二天,羅繼平就和兩位也被扣養老金的同修去社保局,到了之後,新任局長胡世俊和幾個副局長帶著兩個警察進去,胡世俊對羅繼平說:在她在服刑期間多領、超領的養老金8萬1千多要退回。羅繼平說:自己養老金被扣五年,一分錢的生活費都沒有,怎麼退?胡世俊就說:“那些我不管,這個錢你必須要還。沒得,你去借來還。”還說他們要告羅繼平、起訴羅繼平,3000元就可以罰款,還要找她子女,如果家屬沒錢給就要封財產。在這種威逼下,羅繼平在他們的《基本養老金分期還款協議書》上簽了字。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晚, 四川省涼山州會理市法輪功學員羅繼平、趙國偉、馬新立、馬凌仙遭會理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當晚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據稱是他們被攝像頭看到了在發資料。 當晚10點左右,羅繼平家被國保警察非法入室,一警察控制了她老伴在一樓,其他警察到樓上,不知他們搶走了什麼東西,也沒拿清單給她老伴。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第二天鄭子芳被綁架。五月三十日,趙國偉、馬新立、鄭子芳已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羅繼平已回家。
迫害類型:
騷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罰款;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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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涼山州中院
庭長:陳琪
審判員:吉曉紅、阿碩布格蘇日
書記員:吉差五呷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蔡志國 辦:0834-5622253 移:13568665262
鄭懷寧 辦:0834-5624521 移:13981568156
曾祥林 辦:0834-5624720 移:13881456369
康億紅 辦:0834-5676870 移:13881584088
薛 勇 辦:0834-5622389 移:13980285676
畢學松 辦:0834-5622232 移:13795600067
市縣社保局
薛 勇 辦:0834-5622389 移:13980285676
張洪友 辦:0834-5628879 移:18181243577
四川會理市法院:
曲木石布 法院院長 辦:0834-5623511
羅 文 副院長 辦 0834-5610177 移:18188368616
王思皓 副院長 辦 0834-5617277 移:18188368686
唐寧川 紀檢組長 辦 0834-5624771 移:18188368667
姜國強 辦公室主任 辦 0834-5622082 移:13330979576
鄧林順 執行局局長 辦 0834-5628123 移: 18188368670
邱 雲 政治處主任 辦 0834-5623175 移:18188368619
會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石繼運 辦:0834-5627126、5622356
顧青副 書記 辦: 0834-5893791 移:13981517315
鐘華 政治處主任 辦:0834-5622356 移:13908157990
程義祥 綜治辦主任 辦:0834-5863935 移:13308157065
黃友發 大調解協調中心主任 辦:0834-5893951 移:18728910005
羅志明 督辦室主任 辦:0834-5893791 移:13980283978
周舜怡 辦公室主任 辦:0834-5622356 移:13508206340
官永安 綜治辦副主任 辦:0834-5863935 移:13568668881
縣人民醫院
院 長:梁永欣 辦公室電話 5695623 移 13708145909
副院長:鄧 賓 辦公室電話 5695622 移 13458785988
副院長:李文茂 辦公室電話 5695622 移 13628178479
副院長:王 樂 辦公室電話 5696793 移 13881468918
副院長(掛職):呂天花 辦公室電話 5695696 移 13541690821
辦公室主任:余尚玲 辦公室電話 5695528 移 13981568226
保衛科科長:齊 剛 移 13550422968
縣衛計局
局 長:王衛華 辦公室電話 8566898 移 13778684999
副局長:袁明堅 辦公室電話 8566899 移 18981580406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局 長:蔡志國 辦公室電話 5622253 移 13568665262
副局長:鄭懷寧 辦公室電話 5624521 移 13981568156
副局長:曾祥林 辦公室電話 5624720 移 13881456369
黨組成員、社保局局長:薛勇 辦公室電話 5622389 移 13980285676
辦公室副主任:畢學松 辦公室電話 5622232 移 13795600067
城南派出所:(區號 0834--5622440)
所 長:蘇 建 移 18981552736
副所長:林 雲(音)
教導員:陳明磊 移 18981552705
國保警察:文達明
涼山州中級法院
刑一庭副庭長 張菊 辦 0834-3866505 移 18980285170
會理縣法院:
院長楊魯坡 0834-5623511、13980282212
副院長羅文 13508202313
會理縣法院:
院長楊魯坡 0834-5623511、13980282212
副院長羅文 13508202313
刑一庭:
庭長楊繼蘭 13881583050
法官:黃正江、李會林
書記員張羽鵬 15282971677
院長:羅成瑜,電話:(0834)5695341
書記:王文珍,電話:(0834)5695340
縣公安局:楊紹亮,電話:(0834)5623475
電 話:
會理公安局總機: 0834-5622026
分機:5622297 5622374 5623441 5623445 5623446 5623542
會理縣公安局長:李啟元 0834-5622005 (辦公室)
會理國保大隊隊長:楊紹亮 13981583786 (手機)
會理國保大隊副隊長:江峰良 13881561006 (手機)
會理國保大隊指導員:劉建平 13411098742 (手機)
會理拘留所:0834-5622843 會理看守所:0834-5622971
會理縣委書記:胡坤 0834-5623037(辦公室)
會理縣縣長:李寧一 0834-5623186 (辦公室)
會理政法委書記:楊照遠 0834-5622120 、 0834-5622356(辦公室)
會理檢察院檢察長: 0834-5622136、 08345622941 (辦公室)
會理檢察院批捕科: 0834-5630859 (辦公室)
會理檢察院起訴科: 0834-5622732 (辦公室)
會理檢察院法紀科: 0834-5630756 (辦公室)
會理法院院長:陳x x 0834-5623511、0834-5622082 (辦公室)
城北派出所:0834-5695964 城南派出所:0834-5622440
紅旗派出所:0834-5622212 城關鎮黨委辦公室:0834-5690390
城關鎮辦公室:0834-5690625
相關部門電話
電話區號(0834)郵編(615100)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號碼
縣委政法委員會: 5622356 傳真號:5622356
邱金華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5622120 13881558555
萬泳波 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5624877 13708145912
李 華 政法委副書記 5624877 13568656859
維穩辦(610)
張 勇 副主任,維穩辦主任 5626417 13795660110 13880282028
盧登國 維穩辦副主任 5626928 13340976156
諶洪康 維穩辦工作人員 5626928 13518421298
縣檢察院 值班電話:5622941 傳真號:5622941
劉合什布 檢察長 5622136 13981566131
陳 娥 副檢察長 5624551 13618170209
潘利平 副檢察長 5625643 13908157733
葉東華 13568658570
縣司法局 值班電話:5622231 傳真號:5622231
程義祥 局長 5628311 13308157065
王天祥 副局長 5628148 18081619683
縣法院 值班電話5622082(白天)5622001(晚間)
楊魯坡 院長 5623511 13980282212楊志榮 副院長(主管迫害法輪功)5629400 13908152159
高洪忠 13795602324(這次主審庭長)
付景 13608149039(這次審判員)
刑事庭庭長(專枉判法輪功的):邱雲 0834-5622562 13980281166
公安局
李 令 縣政府副縣長、局長 5622026-2801 18981551199 13908159888
其妻(謝英139815811060)
何 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5622026-2866 18981503080
馬 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主管迫害法輪功)5622026-2803 13881563013
其妻王茂霞 18981592001
李 祥 國安大隊長 5622026-2826 18981552663
其妻劉麗萍 13882458799(李祥姐 李麗13881492325)
王紫發 國保教導員 5622026-2825 18981552550
寧德樣 5648110 18981552667(國保主辦副隊長)
秦世君 13881466566 國保副隊長
劉劍平 雲甸派出所所長 5648110 18981552753 13411098742
其妻彭靜 18981552589
廣場路社區主任 許勝:18981543526
社區人員 王偉:18181558253
社區的人打電話給羅繼平兒子,電話:18981534263
省上的鐘燕:13518125659
還有兩位楊浩、李英:184288649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四川女子勞教所(資中楠木寺)
:
張小英
會理縣公安局
:
劉劍平
會理縣看守所
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文達明
四川省會理縣人民醫院
:
齊義國,
羅成瑜,
王文珍
會理縣法院
:
羅文,
楊繼蘭
會理縣檢察院
:
易昌橋
會理縣司法局
:
楊魯坡
涼山州中級法院
會理縣城北派出所
四川省政法委
會理鄉政府
:
劉榮春,
劉榮
城南派出所
涼山州政法委
雲甸鄉派出所
會理市法院
會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會理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8日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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