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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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美娟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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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周兆華(Zhou,Zhaohua),
男 ,
40歲 ,
山東膠州市法輪功學員。山東省膠州市以市委書記張元福、政法委書記劉作金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2002年4月25日,周兆華被膠州市法院非法判刑4年,關在濰北監獄。周兆華被非法判刑後其妻朱美娟被迫害致死。 近期,朱美娟的母親、弟弟、丈夫、女兒四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丈夫周兆華的控訴書: 我叫周兆華,男,今年五十周歲,是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朱美娟的丈夫。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在濰坊部隊是一名營職軍官,由於工作勞累,全身疼痛,經一名軍隊退休干部介紹,修煉法輪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便去書店購買了法輪功書籍,並走入了修煉。我體悟到《轉法輪》是一部偉大神聖的著作。李洪志師父教導我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煉。幾天來,我親身體驗著大法的神奇,我思想有了很大的升華,身體一身輕。在工作中淡泊名利,處處為別人著想。在部隊工作多年,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嘉獎。 二零零零年十月,單位黨委召開黨員大會,下達了江澤民不准黨員干部修煉法輪功的通知,宣布我因修煉法輪功而予以除名,並對我進行審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說我向洋河鎮村民傳播了五百份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資料。洋河鎮派出所在我開會時,將我綁架到派出所。說第二天市610要來審查我。二十四日至三十一日,膠州610的宋守建、王文龍、非法審訊、酷刑拷打,折磨了我七天七夜。我始終善意的跟他們講清法輪功真相,他們講:“這是江澤民的命令,對法輪功采取敵我矛盾的處理方法。青島610已經對你做出了判刑的決定。十二月二十五日,膠州610對我非法抄家,搶走了七十余本大法書籍。家人受到驚嚇,並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非法羈押在膠州看守所,做苦工五個月,一天工作十八個小時。二零零二年四月,膠州市召開公判大會,非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我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到維北監獄進一步迫害。在獄中,警察逼迫我寫“四書”放棄修煉法輪功,我積極的向警察講真相,他們講:“這是江澤民、羅干、周永康的親口命令,強制轉化。這是中央610的部署。”在獄中,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以上,二零零三年元旦,我聽聞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名叫李光,因不穿囚服,不干活,抵制迫害,而被活活打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四年期滿回家。 回家後,我驚聞妻子朱美娟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由於膠州610的警察非法抄家,家中岳父母和女兒受到恐嚇,朱美娟為抵制綁架,想從後窗走脫,順落水管下滑,從六樓滑至三樓時,落水管破裂,不幸摔下身亡,時年三十八歲。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依照國家《憲法》,依法對江澤民提出控告,他利用共產黨最高領導者的權利,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給我全家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巨大傷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抄家;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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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膠州市精神病醫院(膠州市心理康復醫院)
:
劉作金,
張元福
膠州市法院
濰北監獄
膠州市公安局
:
宋守健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21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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