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鉞(畬越)
大連法輪功學員佘鉞
大連秀月街派出所<p>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佘鉞家被秀月街惡警砸壞的大門<p>
大連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部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的訴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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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佘鉞(畬越)(She,Yue(sheyue)),
男 ,
53歲 ,
遼寧大連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八月份華彩霞和畬鉞在流離失所中領了結婚登記手續,二零零一年六月正准備舉行儀式完婚。華彩霞被綁架到大連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佘鉞遭綁架時,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小伙。參與綁架佘鉞的是大連中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欣,佘鉞被非法抓捕,隨後被羅織罪名,以“印刷並傳播了一萬張法輪功傳單”為由,被中共法院冤判九年,投入大連瓦房店監獄實施迫害。 佘鉞在大連瓦房店監獄飽經酷刑折磨,還曾被關小號“嚴管”迫害近三個月,受盡酷刑凌辱。如被長時間用手銬吊銬在鐵窗上並用打火機燒手指等。有一次,他被惡警扇耳光長達四十分鐘導致兩臉頰處口腔潰爛一個月不能進食,肋骨曾被打斷兩根,腰部被打傷,胸腔呼吸疼痛、困難,飲食難以下咽,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 當畬鉞第一次被抓時,父親正臥病在床,老人家臨終前瞪大深陷的雙眼,最終也沒能再見上心愛的兒子一眼,帶著遺憾悄然而走。當畬鉞的爺爺奶奶聽到兒子去世的消息,冒著刺骨寒風趕來見上兒子臨終一面,卻發現沒有見到孫子送葬。家人再也隱瞞不下去說了實情。二位老人經不住如此打擊,回到家中相繼病倒離世。之前畬鉞為了躲避抓捕被迫流離失所時,姥姥去世也只能在殯儀館匆匆見上最後一眼。 一年多的時間家中先後走了四位老人,當時華彩霞和畬鉞又身在冤獄,家中只剩下母親孤身一人,老母親如厄運灌頂,精神崩潰,兒、媳都是善良、本份的人,卻因信仰真、善、忍屢遭中共當局綁架、勞教、判刑,遭受凌辱與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今(二零零四年二月),在遼寧省瓦房店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多名大法弟子因為抵制迫害,不認罪,不背監規,不剪光頭,被嚴管隊嚴管迫害。其它大法弟子用絕食抗議的方式要求放回被嚴管迫害的大法弟子,其中路國占、劉方旭、畬鉞三人肋骨多根被打骨折,高輝(五十歲)被打嚴重內傷。三名直接參與的隊長:劉偉東、呂成林、李旭 。 二零零五年被監管人員王淼、高輝、呂金宇、宋月剛、趙成林、張春鐸、許志斌、苗俊傑、畬鉞、陳鑫、路國占、劉方旭、寇建華、楊國謙等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經常遭受監管人員呂傳貴、劉某某、李旭暴力傷害,更可惡的是他們慫恿、唆使犯人惡意傷害他人身體。 在呂傳貴、劉某某、李旭唆使下參與毆打、折磨的犯人有:杜剛、於寶剛、蓋東、趙忠波、李強、王震、崔振環、姜永剛等,其中犯人孫文歡、李民不但有手機,還有筆記本計算機,並可隨意出入監獄大門,趾高氣揚,洋洋得意。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家屬會見畬鉞,看到臉上有腫塊,有青,母親問了臉怎麼了?才知道是被犯人杜剛打的。 畬鉞說:“我的肋骨都叫他們打斷了,現在還比比著,都能摸出來。”在監聽的呂傳貴大喊:“不要講了!”。四月二十日,事隔一周,因家人實在放心不下,又來看畬鉞,令人震驚的是他舊傷未好,又添新傷,臉上,脖子上傷痕累累,這一次家屬再也沒敢問,流著眼淚離開了。 對此,瓦房店監獄紀委副主任王濤還流氓的說:“呂傳貴不承認又能怎麼樣?”事後,那些逍遙法外的毆打大法弟子的惡警如蓋東等人,不但沒有被譴責,反在同年七月被嘉獎,有的升遷。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早晨,“上面”通知瓦房店監獄接待室,法輪功家屬一律不准接見。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下旬,並將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分別轉移到大連南關嶺監獄、錦州監獄、盤錦監獄、沈陽第一監獄等。大法弟子畬鉞、陳鑫、楊國謙、高輝等被送往錦州。 二零零九年四月,錦州監獄強行剝奪家人探視權一年多的時間,聲稱“不轉化不讓見面”。佘鉞年近七旬的老母親每次長途跋涉去探望兒子都遭到獄方的無理拒絕,直到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冤獄期滿。而就在出獄當日,大連“六一零”辦公室還派人到錦州監獄圖謀對佘鉞再度綁架,最後在家人及圍觀百姓的一番斥責中才沒有得逞。 佘鉞出獄回家後,在大連優豪特酒店做菜品采購並做兼職司機。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上午,大連秀月街派出所四名便衣惡警在沒說明身份、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劫持了正在大連優豪特酒店工作的佘鉞,並將其私家車(白色豐田)也一並搶走,本職工作就是司機,然而惡警們卻聲稱其私家車屬於作案工具,拒絕歸還。 隨後,惡警到佘鉞住處野蠻抄家。惡警們就動用其它工具砸壞了家中的防盜門,惡警闖入室內後開始翻箱倒櫃,此時正趕上佘鉞的弟弟佘鋼回家來探望母親,惡警們拿出手銬威脅佘鋼將其限制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趁機非法搶走法輪大法書籍、手提電腦、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派人爬上樓頂將衛星鍋強行拆除)。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佘鉞母親前往大連秀月街派出所詢問兒子下落,獲悉佘鉞於七月六日當天就被送往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說這次非法抓捕是大連中山公安分局下的令,並對佘鉞母親說,佘鉞安裝新唐人衛星接收器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山分局局長於群斌是此次參與綁架大連法輪功學員佘鉞的責任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佘鉞的代理律師到看守所接見佘鉞和移交律師代理委托手續,遇到了大連警方多方阻撓,因此律師與大連看守所、中山區分局、秀月派出所三處交涉。律師義正詞嚴,依法行使律師正當的職責與權利,終於見到了佘鉞,移交了律師代理委托的手續。 大連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綁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日前以按手印的方式聯名控告參與迫害的惡警、惡人,要求當局追究這些人的責任,並無條件釋放自己的親人。 在無奈的情況下,家裡聘請了正義律師,經正義律師的再三爭取,現畬鉞的案卷由檢察院已退回到秀月派出所,由於畬鉞的身體狀況,家屬提出取保候審,現正在等待中。然而在十一月六日,他們卻再次把案卷送到了檢察院。 大連中山區法院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借用西崗法院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十二人律師團為這個被當地人稱為“中山區訴訟案”中的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此案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關押將近一年。因大連中山區法院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臨時取消開庭,並發生在法院門外的綁架法輪功學員、毆打律師的“412事件”,使得此次開庭被多方關注,包括世界媒體。 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車中山、林麗紅、汪濤、佘鉞身體不好,車中山在法庭上不斷打嗝、嘔吐,林麗紅特別虛弱需要人攙扶,佘鉞是從210醫院直接到法庭,汪濤在開庭途中因身體虛弱被抬出法庭。 庭審進行到傍晚,最主要的辯護階段還沒有開始。律師團因為開庭時間過長全體罷庭,經過交涉後,法官於當晚八點三十分宣布休庭,擇日開庭。 遭非法庭審的中山區法輪功學員原是十三位,其中兩人已回家。這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包括:車忠山、朱成干、王守臣、汪濤、畬鉞、史占順、裴振波、潘秀清、林麗紅、白如玉、李聖傑、郭松、於波,大連警察以他們幫民眾安裝衛星接收器收看海外新唐人電視節目為由,強加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名,欲進行判刑迫害。 中山區法院又定於七月五日對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繼續開庭。但因中山區法院違背司法程序,通知開庭時間太短,參與辯護的律師們於七月五日集體罷庭。當日上午,在律師們的抗議下,中山法院審判長只好決定擇日再開庭。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借西崗法院地盤再一次非法開庭,圖謀迫害十一位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程海律師被架出法庭毆打,導致所有參加庭審的律師集體退庭抗議。這是程海律師在大連第二次被警察打傷。 這次開庭,法院外依然安排了大量的便衣特務,對過往行人進行盤查和錄像拍照,法院周圍的山上,花園,商店,茶館等都是便衣,法輪功學員曲濱和兩名女性學員在法院外面被綁架。唐吉田律師在法院外被威脅險些被毆打。 辯護律師住的酒店都是便衣,出行都有便衣跟蹤,有一輛車號是:遼0B2092,半夜11:30被騷擾性查房,被律師制止。 非法庭審過程中,中山法院違反司法程序,回避指證(開庭過程中的一個程序),不顧辯護人的反對直接進入辯護階段。為了保證司法程序的公正,辯護律師團不斷對法院的違法行為抗議。法院陳向真非常惱火,指使法警對律師行惡,將程海律師架出法庭進行毆打,將程海律師打傷。梁曉軍律師制止時也被法警推搡威脅,法院指使大量法警限制律師出庭離席,企圖強制繼續開庭,律師團和家屬辯護人只好集體退庭表示抗議。 隨後,法院欺騙請律師的法輪功學員說律師們不給你們辯護,你們現在只有兩條路:一是自己辯護,二是另請律師辯護;並當眾逐一逼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被法院搞的不知道怎麼辦好,前三人只好說另請律師辯護,第四名法輪功學員大聲說我就用原來的律師,除非當面解除合同。其它的法輪功學員也紛紛表示如此。 下午,律師團到看守所會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時,法院梁永國到看守所非法停止了所有律師的會見。八月二日下午至八月三日律師團離開大連。 大連中山法院定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對法輪功學員佘鉞非法庭審,因家人懷疑佘鉞身體出了問題,加之因前一天看守所堅決不讓律師會見佘鉞,佘鉞的家人申請延期開庭,遭法官拒絕。二十七日開庭前,佘鉞在警車中被固定在輪椅上,看上去處於昏迷狀態。律師和家人辯護人都拒絕出庭,最後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大連中山區法院對“安鍋案”中的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宣判後,旁聽家屬情緒激動,有的家屬大哭,有的當庭高喊“判決不公”。一名家屬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大聲對被誣判的親人喊:“我傾家蕩產也要幫你把官司打到底。” 當庭法官是梁永國。九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刑期分別是:車中山六年,朱成干五年九個月,王守臣四年六個月,裴振波五年六個月,潘秀清五年三個月,史占順四年六個月,白如玉四年六個月,於波四年,郭松四年。目前九人全部上訴,家屬已經辦完手續。 中山區法院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以來,先後多次對車忠山、朱成干、王守臣、裴振波、史占順、於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聖傑、汪濤、佘鉞、林麗紅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山區法院對車中山、朱成干、王守臣、裴振波、史占順、於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聖傑等十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七名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作無罪辯護。法庭不予理會,半小時結束非法庭審。之後,法庭又對法輪功學員曲濱開庭,整個過程僅十分鐘。曲濱妻子作為辯護人,堅持講明信仰無罪。曲濱被迫害得很嚴重,是坐在輪椅上被推進法庭的。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大連中山區法院對虛弱的不能站立的佘鉞關門開庭。佘鉞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被120從醫院送至法院。梁永國法官在知道佘越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配了一輛救護車開到法庭外,同時強行開庭。 公開開庭旁聽人數本應不受限制,但這次開庭,法院只准佘鉞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一人進庭旁聽。由於老母親身體不好,要求佘鉞妻子一同進庭,法院工作人員不准許。家屬問既然公開開庭為什麼就兩個人都不能進去旁聽,法院工作人員說:“沒有座位了,人已經坐滿了。”在家屬和旁聽人員還沒有進入法庭旁聽的情況下,座位已滿,看來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過場,這些座位坐的都是些什麼人就可想而知了。由於佘越長期被迫害,佘鉞的母親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在還沒有進入法庭時,就昏倒在一樓大廳。有好心人打電話叫了120急救車,把佘鉞的母親送到醫院急救。 之前,佘鉞的辯護律師去醫院會見當事人,已沒法和佘鉞正常交談,耳朵貼著佘鉞的嘴,才能聽到微弱的話語。家屬提出佘鉞的身體狀況不能開庭,要求無條件釋放。 政法委、六一零也去了兩個人到醫院,查看佘鉞的身體狀況,頭戴鴨舌帽,帽簷壓得低低的,讓人無法辨認其相貌。面對佘鉞的虛弱身體狀況,還是做出開庭決定。 當天,警號212154、210351法警強行對律師安檢,王宇律師(女)拒絕,法官梁永國慫恿法警對王宇律師拍照,王宇律師痛斥道:“律師不安檢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你們不執行還要非法拍照,誰給你們的權力,竟然凌駕法律之上,把照片給我刪了!” 法警全然不聽,公然擰著王宇律師的胳膊,搶走一部手機,至今(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未還。家屬和王宇律師去大連民主派出所對法警這種公然搶奪律師手機的行為,要求立案,得到的答復竟然是:“警察搶劫不管,老百姓搶劫抓。” 緊接著,家屬和王宇律師在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控告,被保安攔住,保安打了一通電話沒人出來接待,不是“開會”就是“學習”,要不就是出去了,偌大的檢察院“一個人也找不到”。要求上樓去找,保安說,老百姓不能隨便上樓,而且電話也不告訴家屬和律師。所謂的信息公開其實都是形同虛設的。 家屬和王宇律師一起去大連市檢察院舉報中心,5號、6號接待員告訴她們去找610,問及檢察院為什麼不對法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讓找610有什麼法律依據?5號接待員說沒有法律依據,轉身走了。 據悉,政法委、六一零當天對法庭外圍觀的民眾大動干戈,指使大連中山區民主廣場派出所當場綁架了兩名法輪功學員:一位本地湯麗華,一位山東籍劉玉美,並當晚強行抄家。 佘鉞自二零一二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到大連看守所後,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身體出現嚴重狀態,被放回家“監視居住”。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在佘鉞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當局以傳訊本人不到為借口(其實在這期間根本沒接到任何傳訊),再次把人劫持到看守所至今(二零一四年四月)。佘鉞目前(二零一四年四月)生命垂危,已從大連看守所被送往大連210醫院搶救。 佘鉞被綁在輪椅上抬到法庭,在本人昏迷、口吐白沫的狀況下,被大連市中山區法院所謂的“開庭”,隨後非法判刑六年,於八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南關嶺監獄集訓隊繼續迫害。 二零一四年,中山區法院對“安鍋案”中的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這是大連法院制造的最大的一起冤假錯案。當庭法官是梁永國。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刑期分別是:車中山四年,朱成干五年九個月,王守臣四年六個月,裴振波五年六個月,潘秀清五年三個月,史占順四年六個月,白如玉四年六個月,於波四年,郭松四年,曲濱六年,佘越六年。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違反庭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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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2)-368087.html#18526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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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致多人重傷 瓦房店獄方仍用謊言掩蓋
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監獄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中山區法院院長電話:0411-82793003
中山法院法官: 梁永國辦公室電話: 0411--82793084 手機:13050507733
中山法院法官: 陳向真辦公室電話: 0411-82793019
中山法院副院長: 徐炳禮辦公室電話: 0411-82793003
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局長於群斌
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政委:王忠民、於莊、張晨、朱毅、初樂成、連正東、范強、張旭斌
治安大隊:0411-88052189
經偵大隊:0411-82592153
刑偵大隊:0411-82387308
巡警大隊:0411-82631546
內保大隊:0411-82653620
辦公室:0411-82640661
政治處:0411-88052058
紀檢組:0411-82803455
調度室:0411-82804361
科技科:0411-82653652
法制科:0411-82637821
行管科:0411-82634267
考核科:0411-82648102
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秀月街派出所(參與抓捕佘越)
地址:中山區高原街81號
電話:0411-82681071
大連秀月街派出所所長蓋言方:0411-82671371、041182725157
副所長王少懷:0411-82979701
李少華:0411-82979702
劉勇:13324110007
教導員宋小友13322230007
警長高天波0411-81929712
警員李春山0411-82939709
警察高天勝13940957510、0411-83792042
大連市國保大隊
大隊長陳欣 辦0411-82706208、宅84331218、13009497373、小靈通411-81907373
國保大隊焦健 辦0411-82637089、13050510924
大連市姚家看守所電話(佘越目前被非法關押的地方):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姚家街270號 郵編:116031 (大連區號:0411)
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83792725
所長王洪濤
傳真0411-86871844
總機0411-86871181
值班室0411-83792702
監獄長0411-86871422
政委室0411-86870181
管教監獄長室0411-868723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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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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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淼增,
常國棟,
呂傳貴,
樸某,
劉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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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
呂成林,
劉偉東,
李旭,
叢政,
左曉,
許某,
姜某,
杜剛,
李強,
姜永剛,
孫文歡,
李民,
於寶剛,
蓋東,
趙忠波,
王震,
崔振環,
王濤
中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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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看守所
姚家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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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出所
大連中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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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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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年6月10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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