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國
簡介:
李治國(Li,Zhiguo),
男 ,
38歲 ,
長春大法弟子。2005年2月8日下午5點左右,他和王恩國騎摩托車剛到王恩國家門口,就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四大隊惡警綁架。惡警李勇把他按到沙發上問:你是哪裡人?李治國說是松原的。李勇凶狠的說:你不就是松原的嗎,你等著,看我咋收拾你。說著就掄起骼膊左右開弓,打了李治國七、八個耳光子。當晚,汽車廠錦程公安分局惡警伙同國保四大隊惡警就把他和王恩國和王恩國的老姨三人綁架到汽車廠錦程公安分局地下室。 他在汽車廠錦程公安分局地下室折磨了幾天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勞教一年(具體情況不詳)。 於2000年11月5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時被警察用對講機將太陽穴附近打破個口子(這明擺著往死裡打),血流不止,衣服上沾滿鮮血。警察推他上警車,他因不服從被警察踹進車底,警察怕別人看見,將李關進西城區看守所之後才送進紅十字會醫院包扎,傷口縫了四五針並強迫他打針。警察每天半夜提審李,每次均因不說地址和姓名毒打他,用皮鞋往心口窩踢(往死裡打),踩腳背腳趾等處,每次毒打都在一小時以上。四五天後,一天夜裡11點被提審,長時間毒打直到凌晨三點多才帶回。被關押第10天李要求給傷口拆線,被無理拒絕。11月15日李被遣送回長春,在火車站走脫。11月16日他在功友家交流時被抓,無故被非法拘留15天。現又匯入正法洪流之中。(李現流離失所,被通緝,家裡妻子領著兩個年幼的孩子,警察不時三更半夜前去騷擾看其是否回家,警察甚至拿出手槍驚嚇他的家人)。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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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法弟子李志國遭毒打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長春市公安局
:
李勇
長春市錦程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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