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遠
簡介:
曾志遠(Zeng,Zhiyuan),
男 ,
53歲 ,
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水東江鎮牛山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元宵節過後,曾志遠回到邵東縣城謀生,水東江鎮派出所所長李振中得知曾志遠曾發放過真相資料,就將他綁架到邵東看守所,一個月後將他劫持到長沙市新開舖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新開舖勞教所十多個月時間裡,曾志遠被折磨致全身長滿小水包,奇癢難忍,下身處出現一塊一塊潰爛,脫皮,反反復復,苦不堪言。到二零零二年出獄時,他的兩腳前腳掌都失去知覺,步履蹣跚。 曾志遠出獄後,邵東縣“610”主任朱少明、水東江鎮派出所李振中仍頻頻闖到曾志遠家騷擾。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晚,曾志遠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湖南省郴州市警察綁架。當時的郴州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陳兵志等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強迫法輪功學員跪著或吊著,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曾志遠被關押在郴州第三看守所期間,遭到毒打、奴役虐待,他曾連續腹瀉六個月,嚴重時走路站不穩,脫相,連弟弟都認不出他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曾志遠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初被劫入湖南省赤山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又被轉關到郴州監獄。郴州監獄迫害手段非常殘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嚴管”、酷刑折磨,如吊銬(腳尖著地)、電擊、長期面壁、拳腳相加等。 一上車,惡警就將他們每兩人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並威脅同修之間不許講話,不許下車大小便,不許開車窗通風,否則采嚴厲措施。車上有武警同行。 他們被關押在教育樓五樓。每位大法弟子都有兩個警察對他們隨身攜帶的物品、對他們人身從上到下、從裡到外作全部徹底檢查,而後由兩名刑事犯人監視一位大法弟子,上廁所也不例外。他們不准坐在一起,相互不准說話,睡覺兩邊由犯人監控夾在中間。夜間由兩個人輪流值班監控。干活時,大法弟子被兩犯人夾在中間,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安排的嚴密監控之中。 牆上貼著不准煉功、不准背誦、默寫經文、不准書寫(紙筆全部被搜走)、不准喊大法口號、不准傳播大法、不准頂撞警察,並在牆上貼著誣蔑大法、辱罵師父的標語和口號。勞動場所也有同樣標語。他們每天被強制無償勞動。二十四人擠在僅二十平方左右的空間裡居住。沒有活兒干的時候,惡警就把他們拉出去站大太陽下曝曬,或在勞動場地強制學員做一些專門用來對他們進行迫害的東西。 到郴州監獄幾天後,換洗的衣服、肥皂、洗衣粉、衛生紙等生活必需品都不許拿進住所,在大家多次強烈要求下,才答應。警察黃水清逐個叫大法弟子去拿自己的東西,進門後他端坐那裡,叫蹲下跟其說話,否則不讓拿自己的東西。大法弟子問他:中國的法律、法規、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范中哪一條規定服刑人員見警察要蹲下說話?你們這是侮辱人格,侵犯人權!黃說:你們站著跟我說話我認為是對我人格的侮辱!郴州監獄就是這樣規定的,而且全國的監獄都是這樣的。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曾志遠結束冤刑出獄回家。 二零零七年一月晚上十一點鐘,曾志遠在邵東縣城貼真相不干膠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遭邵東縣國保大隊警察尹志紅等人非法審訊,曾志遠不配合,不簽字,並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警察叫來十個犯人要強制灌食,警察對他拳打腳踢,見他不倒地,叫幾個犯人一起把他按倒,用兩個電工起子把他的嘴撬開強行灌食,曾志遠被撬的滿嘴是血。之後,警察將曾志遠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新開舖勞教所因他身體原因拒收。二零零七年八月,曾志遠走出看守所時,全身長滿小水包,走路踉踉蹌蹌。 曾志遠回家後,經過一個月的學法煉功,身體得以恢復。 二零零八年,曾志遠到廣西桂林市謀生。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曾志遠在桂林市安新洲的一個網吧下載資料,遭網管構陷,被桂林市國安支隊和安新洲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打電話欺騙曾志遠的妻子李飛燕,說曾志遠被人打傷住院了,要她送身份證過來,結果李飛燕也被警察綁架。 在安新洲派出所,李飛燕被關押迫害一個月;曾志遠被關押迫害二十六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廣西第一勞教所,曾志遠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強行拉到醫院打針。他被犯人夾控,遭長時間洗腦迫害,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二點被逼看污蔑大法的影像、書籍,除了吃飯,上廁所,不許隨便走動,不許睡覺或少睡覺。 二零一一年二月,曾志遠結束第三次非法勞教。 二零一二年九月下旬,邵陽市政法委、“六一零”在邵陽市紅旗路老市政府招待所內舉辦洗腦班,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集中洗腦迫害。目前已知法輪功學員曾志遠被綁架到邵陽洗腦班。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雲南省昆明市馮軍和湖南省邵東國保大隊陳鳳平,水東江政法委與畬田橋政法委各一人跑到雲南省昆明市李飛燕妹妹廠裡騷擾正在上班的曾志遠。 湖南省邵東縣水東江鄉法輪功學員曾志遠在邵東縣眾來居房產公司上班,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邵東縣610人員脅迫眾來居房產公司老板辭退曾志遠。 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湖南省邵東縣國保大隊龍彥雲,李湘藩,陳鳳平,李建華等跑到邵東法輪功學員曾志遠和李飛燕住在和平街的家,非法抄走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等,曾志遠被綁架到邵東公安局,其後被送到邵東看守所,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李飛燕被劫持到邵東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五天,十月二十二日又被劫持到邵陽楊家?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十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在未通知家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曾志遠被邵東市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五年。現曾志遠已被關押八個月,已病得很嚴重,還不讓家人見面。期間,他的妻子法輪功學員李飛燕遭三次騷擾,第一次是三月二十日國保大隊陳鳳平和李建華。說你別去發資料,第二次是四月二十九日,佘田橋政法書記帶了一個輔警。拿走了放在桌上學員的電話號碼,第三次是五月二十一日也是佘田橋政法委書記。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曾志遠被邵東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他上訴到邵陽市中級法院,遭非法維持冤判。九月下旬,曾志遠被劫入婁底監獄,同年十月被轉關到網嶺監獄。 在網嶺監獄,曾志遠遭到各種精神及肉體折磨,如:長時間罰站、罰坐,每天被逼看洗腦視頻及所謂課程。他入監時心律每分鐘135次,大腿疲軟無力,走路都要扶牆,搖搖晃晃,氣喘吁吁。即使這樣,夾控犯和獄警對他迫害仍毫不手軟,減少他的睡眠時間,有時他只能睡二、三個小時,每半小時還被叫醒一次。犯人、獄警、犯人稍不滿意,對他非打即罵,而且什麼髒話、粗話都能出口,毫無半點人性可言。 自從二零二零年以來,監獄以疫情為借口,拒絕家屬會見,曾志遠在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被迫害致小腸疝氣,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株洲醴陵醫院做了手術,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曾志遠從網嶺監獄出獄時,全身浮腫、僵硬,手腳笨重。 邵東市法輪功學員曾志遠夫妻租住於邵東市荷花路。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曾志遠從湖南株洲網嶺監獄回家後,他們夫婦不斷受到邵東水東江派出所的騷擾。警察們聲稱受邵東國保陳鳳平的派遣,在一樓門面牆壁下裝了一個攝像頭。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邵東市4號快警平台在他們家不遠處荷花路與金龍大道交叉口開始上班,嚇唬與威脅他們,並且在金龍大道樹上裝有雪亮工程對著他們經常出入的路口。 二零二五年後在三樓住家對面,專門派一個年輕的女子二十四小時監視他們。
迫害類型:
手銬/腳鐐 ;
不准上廁所;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打罵;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監視/跟蹤;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暴曬 ;
毒打/毆打 ;
摧殘性灌食 ;
非法勞教;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507184.html#2622320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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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63230.html#23720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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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15931.html#2012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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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08786.html#20782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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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多名大法弟子被秘密非法判刑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開舖勞教所
郴州市公安局
:
陳兵志
邵陽市第一看守所
邵陽市610
廣西第一勞教所
邵陽市洗腦班
湖南沅江赤山監獄
官渡區公安分局
:
馮軍
攸縣網嶺監獄
郴州監獄
:
黃水清
邵東公安局
:
李湘藩,
尹志紅,
龍彥雲,
陳鳳平,
李建華
邵東看守所
北湖區法院
北湖區北湖派出所
邵東六一零辦公室
:
朱少明
邵陽市法院
桂林第三看守所
水東江派出所
:
李振中
桂林市國安支隊
安新洲派出所
湖南省婁底監獄
邵東市法院
邵陽市政法委
邵東市610
郴州第三看守所
水東江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26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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