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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樺

簡介:
朱樺
(Zhu,Hua), 男 , 48歲 , 上海市虹口區法輪功學員。大專文化,前上海某國企部門經理,戶籍住址: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朱樺在單位上班時,被楊浦國保大隊了解詢問情況由綁架至殷行派出所。(這天朱樺母親正住醫院開刀動手術,正等朱樺到醫院去照顧,父親心髒病發作一人在家)當晚楊浦國保在朱樺辦公室搜查到了300份真相傳單後,被關押到楊浦看守所,在楊浦看守所關押了十個月,期間,朱樺拒絕了楊浦國保要其做線人便可獲釋回家的誘惑,看守所警長找朱樺談話說:法院法官要你寫一份對法輪功的認識,寫的好能判緩刑,檢察院住看守所檢察官找朱樺談話說: 對法輪功有認識能緩刑,否則要判實刑。朱樺則寫了:法輪功能祛病身,能提升人道德品質。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楊浦區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同年九月被移押至上海提籃橋監獄二監區青年實驗分監區。

在青年實驗分監區9個月被迫害中,堅修大法不動搖。同時利用與獄警談話和寫周記的機會向獄警講真相。,還將數次前來勸降的邪悟者駁的啞囗無言。因而被中隊視為頑固分子,主管隊長徐光對朱樺” 教肓”時說:青中沒有辦法轉化你,中隊決定讓你換一個環境改造。

二零零三年六月,朱樺突然被轉至六監區五中隊繼續迫害(朱樺是笫一個到六監區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3個月後是法輪功學員張一明調至六監區五中隊)。開始三個月,監區長(大隊長) 苗建軍,分監區長(中隊長)鄭海凌采用談話” 教育” 對朱樺輪番高強度施壓,監獄教育改造科科長李永芳曾三次在大隊部,中隊部對朱樺施壓利誘均無功而返。此時,苗大隊長居然想到要將朱樺的兒子(小學三年級在讀學生)接到監獄來幫助朱樺轉化。鄭中隊長講了實話:我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有的犯人知道此事後講:這招夠損的。

二零零三年九月份中秋節,在六監區會議室上演了一出偽善的”看望,愛心感化”戲,這天朱樺的母親和妻子被”請”到大隊會議室與朱樺會面,期間李永芳對朱樺家人講了許多對法輪功的政策和不轉化的嚴重後果,朱樺家人頓感壓力巨大。整個過程被監獄拍攝錄像,錄像中因朱樺表情很不好,未在監獄新聞中播放。朱樺在中秋節” 愛心感化”中未被感化。當邪惡哄騙利誘這些”軟”招使用完,最終便露出了猙獰面目。

鄭中隊長講:王東晟副監獄長(現任上海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到大隊講了,朱樺如再不轉化就將其升格為政治犯加刑!面對強大的壓力朱樺還是未低頭。教導員楊昌元講,一定要將朱樺轉化。大隊長苗建軍講:三個月來,我們化了這麼大精力,沒有一點回報。一定要讓他(朱樺)付出代價。副大隊長葛禮斌找朱樺“教育”時直言:我代表大隊通知你,不轉化你接下來就到大隊禁閉室嚴管。

時間由大隊長苗建軍控制,中隊長鄭海凌實施,監區教導員楊昌元、副大隊長葛禮斌配合,選用陰狠的大刑犯楊力誠(盜竊犯、死緩)、楊龍根(黑社會組織者、15年徒刑,副大隊長葛禮斌的親信)為看管犯,采用種種殘酷手段對法輪功學員朱樺進行高強度體罰、折磨,在三點三平方米小監室內,長時間面壁坐小凳,雙手反背,身與腿、大小腿之間均成直角不准動彈,隨意剝奪洗漱權,經常強迫下蹲,和蹲馬步,楊龍根講:大隊是讓我來擺平你的,在我這裡頭發充公,道理沒收。強迫朱樺寫與師父決裂的字句,朱樺不肯寫,楊龍根就強迫朱樺聞大熱天數日不倒的發酵的便桶。楊龍根因迫害賣力,被評為“市勞積”獲大幅減刑,犯人楊力誠還多次威脅朱樺,我把你交給楊龍根手裡,讓楊龍根來收拾你。還說他真的會結果掉他認為不好的人的性命。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朱樺三年刑滿被放出。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六國峰會期間),朱樺與普陀區法輪功學員王蓓蕾在某住宅小區弘法時,遭普陀區國保大隊綁架至普陀區看守所,朱樺普陀區看守所關押期間,因絕食五天被送到上海監獄總醫院,遭五根繩綁床,成“大”字型,被野蠻灌食,胃被鼻飼管插傷,造成當晚二次吐血,後在半夜打止血針才止住。在普陀區看守所關押期間,朱樺拒絕回答普陀國保的提問,拒絕簽字。期間虹口區610人員去“看望”朱樺,“勸”朱樺寫一份對法輪功的認識,可獲緩刑。被朱樺拒絕。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普陀區法院判處朱樺有期徒刑四年(王蓓蕾被判一年徒刑),後朱樺在上訴中提出法輪功不是x教,宣傳法輪功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不開庭審理,駁回上書,維持原判。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朱樺被移押至上海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進行迫害。

當天下午,分監區長(中隊長)湯敏對朱樺進行了所謂“教育”,指導員朱洪達表露更直白:“我們一大隊的路子蠻野蠻的,法輪功進來三個月之內都寫了四書(指認罪書、揭批書、決裂書、決心書)”。

朱樺剛進監,即遭數名犯人搜身逐一檢查行李,整個過程由指導員朱洪達監督。後隨即被關在3.3平方米小監房內所謂“面壁思過”,坐在不超過二十公分高的小塑料凳上,雙腿並攏,挺直腰,雙手反背,每天從起床到就寢,要坐14小時以上,不准與別人講話,完全封閉。由於雙手長時間反背,雙臂麻木到吃飯時,抬手都很困難,腰部臀部更酸痛。

期間由兩名看管犯全天24小時包夾,每15分鐘記錄一次情況,如坐姿達不到所謂標准,輕則訓斥辱罵,重則拳打腳踢,看管犯袁曉東(皖滁縣人,受賄罪被判死緩)講:這樣的坐姿是對法輪功最基本的要求。看管犯被獄警賦予了極大的權力,以此來對法輪功學員精神、肉體進行迫害。被選用的看管犯大多是無道德底線的,凶狠殘暴且善於按隊長意圖行事的罪犯。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年終審評時,按常規監獄要每名犯人寫份認罪書,朱樺不寫,被看管犯袁曉東,李文波(四川籍,搶劫,盜竊犯被判死緩)罰蹲,雙腳不准移位,雙手反背。從早6:45分一直蹲到晚上19:20分,除去三頓飯共半小時,朱樺白天共被罰蹲了12個小時,期間,朱樺提出要小便,被罪犯袁曉東勒令尿在身上,口中有痰也被袁犯要求咽下去,不准吐,朱樺兩腳稍有移動就被罪犯袁曉東,李文波拳打腳踢,罪犯李文波嘴巴不停地罵著“畜生”。由於蹲的時間長造成朱樺的雙腳前掌和腳趾部位麻木,雙腳踩在地上像踩在棉花上,此症狀一直到二零零九年五月才逐漸消失。

提籃橋監獄對犯人減刑有一項考慮標准,即所謂的每月要上交“新岸懺悔基金”,以此表明改造態度好。名義上是自願的,實際上是因為怕失去減刑機會沒有幾個犯人敢不交的。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收“新岸懺悔基金”時,朱樺不交,被看管犯袁曉東罰坐小凳子外,還猛抽朱樺耳光,朱樺對袁犯說不要打人,袁犯囂張地說:“打你怎麼樣?”看管犯李文波則擋在門口為其望風,之後轉過身威逼朱樺,“到底交不交?”朱樺回答不交。李犯則對准朱樺左臉左耳部位,猛抽耳光,朱樺因此左耳鳴叫了很長時間。七月十五日中午,罪犯袁曉東為逼朱樺寫所謂的交“新岸懺悔基金”保證書,在一小時內,將朱樺頭部打了三個大包,並將朱樺的頭往牆上撞,袁犯還講:“我倒要看看,煉功人被打是什麼反應?”又講:“趙斌比我和李文波打得更厲害,要是趙斌來打就好了。

有犯人問趙斌:你是怎樣轉化法輪功的?趙斌回答:“搞路子(體罰折磨、暴力毆打的意思)”,還講,別人搞不定的,隊長就叫我去擺平,到我手裡是沒有人吃得消的。罪犯袁曉東則講了實話:隊長充份發揮了趙斌嚇、哄、騙、打的特長。販毒犯顧耀元(上海籍,無期)講:隊長把法輪功交到我們犯人手裡就是讓我們打的,看法輪功是洋差(意為可獲得各方面的優惠),並主動向獄警要求,看管法輪功。很多看管犯每次接見幾乎都能獲得A級寬松接見,年底被評上勞改積極分子獲大幅減刑,看管犯人惡的一面被獄警充份的最大限度的調動、發揮。

看管犯袁曉東規定朱樺必須上午8:00以前解大便,否則要到第二天解決。朱樺在入獄的第三個夏天,氣溫高達39度至40度,睡前犯人都可以用盆水擦身,看管犯袁曉東則規定朱樺睡前不准用水擦身,只能用半干毛巾象征性抹下汗水。獄警可以以表現不好為由剝奪法輪功學員每月一次的接見權利,林鳴立、朱樺等都是在入獄三個月後才允許接見,入獄一個多月後才能寫家信。此前,他們的家屬因無親人的消息焦慮萬分。而刑事犯(哪怕是死刑犯改判死緩的)剛入獄當天就被告知可寫家信,通知家屬接見。

二零零九年七月,朱樺因拒交所謂的”新岸懺悔基金”,被看管犯袁曉東李文波輪番猛抽耳光。袁犯為逼朱樺寫所謂的交”新岸懺悔基金” 保證書,在一小時內,將朱樺頭部打了三個大包,並將朱樺的頭往牆上撞,還講我要看看煉功人被打是什麼反應?朱樺入獄的三個夏天,氣溫曾高達39度40度,其他犯人睡前都可用一盆水擦身,袁犯則規定朱樺睡前不准用水擦身,只能用半干的毛巾象征性的抹一下汗水。提籃橋監獄強制冼腦,一監區強迫法輪功學員每月寫二次思想匯報(必須寫對法輪功的認識),朱樺思想匯報不達標,則經常被罪犯袁曉東李文波罰蹲,打耳光,腳踢。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朱樺四年冤獄期滿被放出。

一分監區監區長費強(原二中隊中隊長,二零零九年一月接替湯敏任一中隊中隊長),曾找朱樺“教育”時講:“你的思想匯報不按要求寫,我就要你天天寫,我要你寫的,難道你不寫嗎?”朱樺所在的東一組犯人組長張峰(上海崇明籍,殺人、搶劫被判死緩)經常到小監房門口威脅:“你又不聽話了,當心我給你吃苦頭,讓你天天日子難過,我是撐朱指導的(意為力挺支持指導員朱洪達)。”有一次,張犯拿了塊帶有許多釘子的木板威脅道:你不聽話,就讓你跪在上面。指導員朱洪達則當面“關照”朱樺“太平一點。”朱樺寫思想匯報不達標,此時看管犯袁曉東則拿一套歪理邪說來做所謂的思想工作。朱樺不聽,袁犯則凶相畢露,罰蹲、打耳光、腳踢是經常發生的,還經常威脅說,李文波是暴力犯,要讓暴力犯對付你。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樺和其它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杜志龍家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有上海浦東周浦海尚花園小區三十多名惡警、六一零特務、防暴隊警察及消防隊員。其它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朱范利、陳琦、姚桂珍、朱錢琴、周盤娣、孫奇。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一點鐘,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浦東新區拘留所。杜志龍、朱樺、朱范利、陳琦被非法刑拘一個月;姚桂珍、朱錢琴、周盤珶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上海浦東法輪功學員朱樺與施亞琴、俞蘭花、莊惠珠、李淑清、王蓓蕾在一家餐館被黃浦區610、國保警察綁架。現在朱樺、李淑清被非法批捕,案卷現已經到上海市浦東區檢察院。

上海浦東法輪功學員朱樺、李淑清9月20日上午9點半第九法庭將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點三十 分,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再次開庭非法宣判,上海市法輪功學員朱樺被枉判一年六個月,李淑清被枉判兩年十個月。

二零一七年二月中旬,朱樺剛結束冤獄回家,二月二十日其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街道辦事處要他去洗腦班,後因為他母親身體不好要照顧沒去。

家住虹口區歐陽街道的法輪功學員朱樺,因母親身體不好,暫住在浦東新區洋涇街道的母親家中照顧母親。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七月六日白天被洋涇派出所派專人蹲坑監視。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其它酷刑揪頭發撞牆非法關押非法判刑體罰逼迫放棄信仰監視/跟蹤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綁架/劫持非法發布逮捕令罰蹲騷擾看管/蹲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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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36252.html#16101322267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34606.html#169140316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一)-319620.html#15112423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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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籃橋監獄迫害紀實(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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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對大法弟子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六監區沈言榮 六監區長苗建軍 分監區長鄭海凌 監區教導員楊昌元 副監區長葛禮斌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 地址:丁香路633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38794528 電話:021-68545880 電話:021-50138633 傳真:021-68545700 承辦檢察官 鮑建敏[女,02150138620]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 地址:丁香路611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38794518 承辦法官電話:021-38794518*11072

責任單位及惡人:
提籃橋監獄上海提籃橋監獄<br>地址:上海市長陽路147號  郵編:200082<br>電話:總機021-55589900<br>總機電話:021-35104888<br>監獄信訪辦 電話: 86-21-35104888 轉5207<br>監獄刑務處 電話: 86-21-35104888 轉8858,可傳真;另一個分機為:5117<br>監獄刑務處直線: 86-21-65419040<br>獄政科(辦理保外求醫部門): 86-21-35104888 轉5318<br>刑法執行處 電話: 86-21-35104888 轉4503;或4512<br>監獄監察室:<br>電話: 86-21-35104888 轉5423、5405<br>直線電話: 86-21-65848703<br>傳真電話: 86-21-65454647 <br>電話:021-65848703 021-35104888轉5423、5405<br>傳真:021-65454647<p>刑務處:021-65419040 021-35104888*8858<br>地址:普雄路39號 郵編:200063<br>電話:20031511 <br>監獄長:喬利國<br>副監獄長:王東晟<br>大隊長:歐利剛<br>中隊長:費春雷<br>副中隊長:李敬敏<br>指導員:張健<br>小隊長:郭海<br>小隊長:倪文斌<br>小隊長:戴文龍<br>小隊長:陸彬<p>五監區惡警名單<br>監區長:歐利剛 <br>副監區長:薛春<br>教導員:傅克琥(策劃、實施對楊育暉的毆打“轉化”)<p>青年實驗分監區長:沈言榮(策劃、實施對新收的體罰), <br>指導員:張健, <br>隊長:倪永斌、戴文龍、陸彬、徐光<br>一分監區長:倪凌<br>提籃橋監獄七大隊一中隊,夏靖 電話:021-35104888*7805 : 傅克琥鄭海凌林正煜竇建民盛召輝林君波張永潮劉永峰李敬敏苗建軍楊昌元葛禮斌楊力誠楊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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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8月9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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