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芳
簡介:
王蘭芳(Wang,Lanfang),
女 ,
61歲 ,
山西陽泉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王蘭芳堅持修煉、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迫害。後,王蘭芳多次遭綁架、騷擾,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迫害的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到看守所被扒去外衣、脫掉鞋,在嚴寒冰冷的冬天赤腳站在地上蹲馬步、帶背銬。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被山西陽泉五礦貴石溝派出所不法人員劉喜亭等人把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回當地,不讓睡覺連夜審問。副所長魏志祥惡狠狠的罵人,打人,把另一個法輪功學員一把推倒在沙發上。審問完連夜送到陽泉市油簍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陽泉市看守所沒有任何程序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書記韓博文、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到她家裡欺騙其丈夫要五百至一千元錢,因家中困難又要過年,丈夫說了好多好話,最後被勒索了二百元錢。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王蘭芳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警察們利用各種手段酷刑折磨她,施加精神壓力,十天半個月調隊調組。警察陳春香把她叫到辦公室裡威脅,大聲喊:王蘭芳你放棄法輪功。王蘭芳隨口而說:“我為什麼放棄法輪功,死了都不能放棄。”陳春香每天都找王蘭芳所謂“談話”,利用吸毒犯體罰她,又利用家裡的親人動搖她的心。 二零零二年九月,王蘭芳從勞教所回家後,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書記韓博文、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等人,經常到家裡騷擾她。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到家裡讓她按手印、填表,她堅決不配合。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晚十點半,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所長荊國喜、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領著一幫保安帶著狼狗,拿著攝像機突然闖入王蘭芳家,綁架她,同時惡警們非法抄家,把電腦、刻錄機、打印機、光盤、大兒子的身份證、電話全部搶走,甚至想連念書孩子的訂書機也搜走。當時一夜之間,陽泉市八名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三名被非法勞教,三名流離失所。王蘭芳闖出了派出所,後因惡警仍繼續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蘭芳與兒子宋繼勇,在大同遭陽泉市公安惡警綁架,據報道一度轉至陽泉市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五月,王蘭芳遭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判十一年,兒子被非法判刑十年,後又加一年半,共十一年半。在看守所期間,兒子遭受了酷刑折磨,被打的頭破血流,指甲插竹簽,還用煙頭燙胳膊,現在頭上胳膊上仍有傷,戴著八十斤的腳鐐十個半月,直到去了監獄才卸掉。 後來,審判長葛宜華親自送來判決書時說,是陽泉市政府610辦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讓他判處王蘭芳十一年的,他們互相推責任。審判長葛宜華讓王蘭芳上訴。 王蘭芳上訴後,陽泉市中級法院來人,問王蘭芳:“煉法輪功錯了沒有?”王蘭芳說:“沒有錯!法輪功是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無論走到哪裡都要做個好人,哪個國家還怕好人多呢?”就這樣,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王蘭芳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王蘭芳沒有簽字,監獄表面上是說讓“學習”(即洗腦),實質上是利用各種手段折磨迫害她,獄警、壞人利用各種方式,手段迷惑法輪功學員。 特別是九監區教導員衛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非常毒辣,利用五、六犯人把王蘭芳強制拉到醫務室灌藥,最後把王蘭芳的血壓降低到了50/90,一監區教導員武海燕和衛預等人害怕了,她們才停手。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王蘭芳出獄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王蘭芳、宋立城母子二人,在回大同老家坐動車到大同火車站時,被車站不法人員攔截,問王蘭芳是否煉法輪功?王蘭芳反問說:“我煉法輪功有錯嗎?我做好人犯罪嗎?我還被冤判了十一年了,怎麼了?”對方啞口無言,最後給陽泉當地打了個電話,才放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中午11點50分,王蘭芳正在家中做飯突然有人敲門,剛開門有兩個身穿便衣的人強行闖進家中,自稱是公安人員(後才知道是平定縣冠山鎮南坳派出所的),沒說幾句話就非法亂翻家中的櫃子、床下等,隨即搶走《轉法輪》等幾本大法書,還有個人物品,兩人面目表情十分凶惡,口氣十分猖獗的恐嚇王蘭芳。 正在此時,王蘭芳的兒子接到電話急忙趕回家中,兒子問他們二人是什麼人?叫什麼名字?其中一白發年長者,手拿一個黑布本說是公安人員,王蘭芳兒子要求給他們錄像,並要求其二人出示有關搜查手續,另一個年輕人便開始大喊大叫,恐嚇其兒子說妨礙公務,並且將王蘭芳推人下樓想帶走,另一個將王蘭芳的兒子用手掐住脖子硬摁倒牆角打人,由於是在樓道裡,發生了激烈的反抗,驚動了樓裡的左右鄰居開門看到了這一切,這兩個自稱警察的人才放手,並且叫囂要打電話叫人。 後王蘭芳的女兒知道了此事回到家中,接著有人給她打電話要求她到平定縣冠山鎮南坳派出所說一下情況,王蘭芳女兒去了派出所問:為什麼要騷擾我媽?那個派出所所長叫張權,說是因為國家要開大會,近期要維穩秩序,又說在王蘭芳所住的小區裡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是接到舉報的。後女兒沒理他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下午4點,陽泉市公安局馬家坪派出所警察劉俊、王錦山(警號0311119)到王蘭芳家騷擾。王蘭芳的兒子沒給他們開門,他們就給王的兒子打電話說:“讓你媽離開陽泉。”王的兒子說:“我媽是給我帶孩子的,你們讓她離開誰給我帶孩子?”對方回答說:“是上面的意思,我們也沒有辦法。”王的兒子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隨後他們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陽泉市五礦派出所所長王建軍和一個年輕人到王蘭芳家中騷擾。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勒索錢財;
抄家;
綁架/劫持;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騷擾;
強行施藥;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48472.html#2293224053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38979.html#2221322841
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冠山鎮南坳派出所騷擾王蘭芳母子
冤獄11年-王蘭芳在山西女監遭灌藥、洗腦等迫害
山西陽泉市王蘭芳遭枉判十一年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96713.html#19125232911
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20年事實簡述
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王蘭芳在山西省女子監獄遭奴役
山西省陽泉市大法弟子自述被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店女子勞教所(山西女子勞教所)
:
陳春香
陽泉“610辦”
:
白汝明
山西陽泉市五礦貴石溝派出所
:
荊國喜,
劉喜亭,
侯海,
韓博文
山西省榆次女子監獄
:
衛豫(衛預)
山西省女子監獄(晉中女子監獄)
陽泉市中級法院
平定縣南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17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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