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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紅如(曹洪茹)


1990年曹紅如在美國國會山莊留影


野蠻灌食

簡介:
曹紅如(曹洪茹)
(Cao,Hongru(caohongru)), 男 , 79歲 , 上海長寧區法輪功學員,高級工程師。家住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武夷路800多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曹紅如開始修煉法輪功,困擾他十幾年的各種疾病:如嚴重的胃潰瘍;腰部骨質增生;復發性口腔潰瘍;長期失眠症;風濕病等,在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天後,不知不覺中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曹紅如為了給法輪功討個公道;為了還師父清白;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為了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他到市政府信訪辦上訪,要求給一個答復。大約在下午四時許,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廣場上遭到大批警察和便衣的圍攻和驅逐。曹紅如被警察抓入警車押送回家。到了家裡,他們叫來裡委、街道、單位領導、他女婿和懷孕的女兒,威逼他簽字畫押放棄修煉法輪功,不然,就要把他抓起來。他們圍攻、恐嚇一直延續到深夜十二點多鐘。單位領導和女婿為了他的安全,給他下跪。他強忍著淚水,心一橫:我不能背叛對真、善、忍的信仰,我不能背叛給我第二次生命的師父。於是他伸出雙手扶起領導和女婿,理直氣壯地對警察說:“不要干擾我的家人(當時女兒有4、5個月的身孕也一直站在那裡),讓他們得不到休息。”半夜一點左右警察終於散去。

一九九九年八月初,曹紅如只身一人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遇到兩位青年同修。在天安門廣場他們三人共同打出橫幅“法輪大法好!”表達出他們共同的心聲。不一會兒,他們遭到抓捕。在警車上他們遭到兩個彪形大漢的毆打,開始他們先打兩位青年同修,曹紅如看著心痛,大聲地對打手們說:“不要打他們!要打,你們打我!”打手們看了一下說:“老不死的!打你就打你!”拳打腳踢沒幾下,就停住了。打手們在他身上摸了摸,好像他身上、臉上長刺一般。曹紅如看得出他們自己手腳在疼痛,於是再也不打了。曹紅如他們先被非法押送到北京市郊的一個拘留所。沒過幾天,他們又被押送到集中關押上海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地下室。最後,曹紅如被上海市所在轄區片警押送回上海。曹紅如先被非法押送到所在轄區派出所,所長逼曹紅如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才能放他,他就是不寫。到半夜12點,曹紅如被非法押送到長寧區拘留所。曹紅如不配合他們,拘留所警察就把他吊銬在一間黑屋子裡,雙腳用連環銬連在牆上,雙手臂分開吊銬在牆上。時間一長,疼痛難忍。從夜裡1點一直吊銬到第二天下午3、4點鐘,才把他放下。一個月後被釋放。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曹紅如因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閔行區“610”人員非法抓捕,被非法關進閔行區拘留所。他們采用車輪戰術,不讓睡覺,輪番調換人員逼曹紅如說出真相資料來源。長時間站立,腿受不了,稍有不穩,便遭到拳打腳踢。曹紅如在閔行區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後,直接被他們用警車押往上海市精神病總院進行迫害。他們每天逼迫曹紅如吞服傷害中樞神經的藥物,如果不服藥,他們就指使一些精神病壯漢將他手腳綁起來,打上一針,讓他軟綿綿地躺上一天。曹紅如想盡快離開這裡。一天,他妻子來看望他,他對妻子說:“等將來他們放我出去,我已變成一個癡癡呆呆的廢人,你會有幸福嗎?看在我倆幾十年夫妻份上,你到院長室簽字讓他們放我出去。”曹紅如妻子流著淚到院長室要求放他回家。結果院長室人員回答:“沒有公安部門簽字永遠也不可能放你丈夫回家。”精神病院一位女主任醫師在病歷卡上寫下:此人不可能放棄修煉法輪功。她明知道曹紅如是正常人,但還是給他服那些藥。他姐姐又在裡委、街道、派出所、“610”的聯席會議上,公開揭露“610”把曹紅如關進精神病院的真相,並叫曹紅如妻子當面說出“610”人員如何恐嚇、利誘、威逼她簽字的經過。這讓“610”人員丟了丑,他們懷恨在心,企圖設計陷害曹紅如姐姐。他們派人到曹紅如姐姐原來工作過的單位及住地裡委調查,叫她單位、裡委提供她存在的問題,便於他們羅列罪狀,結果單位、裡委一致對她進行了好評。他們只好不了了之 。一次,醫生給曹紅如檢查身體,強迫他吞下白色糊狀物,服下後不久,他就感到渾身難過,躺在床上不能起來。他叫醫生,周圍沒人,連精神病人都走光了。下午他姐姐突然來看他,看見他昏睡在床上,一摸他頭,前額滾燙。她叫來護士給他量體溫,一量40多度。她聽曹紅如講了事情經過,立即感到事情不妙。她馬上跑到院長室找到院長說:“你們要害死我弟弟,我是不會放過你們的,你們趕快把我弟弟搶救過來我們大家才可能相安無事。”他們立即派了幾位醫生進行搶救,在曹紅如頭部、胸部放了冰袋進行降溫,同時進行吊針,一直搶救到第二天凌晨,曹紅如才脫離危險。
在他姐姐的營救下,曹紅如於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曹紅如被兩次非法押送市洗腦班進行洗腦,每天逼迫他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然後強迫按他們的要求寫觀感和認識。曹紅如堅決不寫,他們就每天罰他對著牆壁站立,不許走動,到半夜十二點才允許睡覺。還經常被叫到隊長辦公室訓話,頭部、胸部常常遭到他們的擊打,受盡折磨和凌辱。

二零零四年曹紅如因發送真相資料,被長寧區“610”王玨等人非法抄家,抄走了制作真相資料的設備和法輪大法書籍。曹紅如被非法判刑三年,關進提籃橋監獄。在獄中,他們企圖通過強制體罰逼迫曹紅如違心寫認罪書,曹紅如絕食抗議。獄警強制插管灌食。有時故意灌很多,脹得他肚子非常難受;有時又故意灌很少,讓他餓得不行;有時他們野蠻插管,弄得曹紅如口吐鮮血。這樣持續了三個月的時間,一次曹紅如被大隊長(馬達)叫到辦公室訓話,那個大隊長問他:“有什麼要求能夠不絕食?”曹紅如說:“不允許用強制辦法逼我寫什麼認罪書,不允許迫害你管轄范圍內的大法弟子。”他一口答應,曹紅如也停止了絕食。二零零七年曹紅如被釋放,釋放時他們叫他在釋放書上簽字,他堅決拒絕簽字。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曹紅如因發放真相光盤,被長寧區“610”王玨等人抄家。他們在曹紅如家裡對他用刑,當時就使曹紅如的一條腿遭受重創,一個月以後才稍許好轉。曹紅如被綁架,家屬不知其下落。親朋打電話到當地的新華派出所,派出所推說他們會跟家屬聯絡,其它問題都回避不答,看守所也不接受查詢。二零一一年曹紅如被非法判刑4年,再次被關進提籃橋監獄。獄警陸某叫他寫認罪書,曹紅如說:“法輪功弟子無罪,有罪的是江澤民一伙。”在“610”指使下,他們將曹紅如關進“嚴管區”的一個監室,室內還關著一個隨時可能對人動武的重型精神病犯人。在那裡,曹紅如每天只有三杯水用於洗漱,另加少量飲用水。別的嚴管犯有的自由,如:可買有限日用品和食品;晚上分批出監室洗臉、洗衣服等,對曹紅如全部取消。每天罰他坐在一只有突出洞眼的小線盤上,如果他坐不住了,立起來一會兒, 馬上就會遭到負責巡邏的看管犯(大多數是重刑犯)的拳打腳踢。曹紅如每天要在那個小線盤上坐十幾個小時,臀部長出膿瘡,疼痛難忍,苦不堪言。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十多點鐘,該睡覺了。獄警要求曹紅如的頭必須睡在探頭能夠看得見的鐵門邊上。每隔1刻鐘就有看管犯用腳往他頭上踢一下,就是不讓他睡著。個別有良心的看管犯,有時輕聲地對他說:“你這麼大歲數了,我們看到你被折磨成這個樣子,心裡也可憐你,但是我們不踢你又不行,監控探頭對著你,我們不踢你,自己就要倒楣,我們每隔1刻鐘還要寫下你的情況記錄。”獄警陸某為了搶功,經常買生煎給看管犯吃,叫他們對曹紅如要特別用心,目的就是要他轉化。那個與曹紅如關在一起的精神病犯人,一開始也欺負他,後來看他被折磨得太可憐,有時也將有限的食品偷偷的給他吃一些。看曹紅如冬天坐那凍得可憐,偷偷的將自己一條保存在那的棉褲給他穿上。在“嚴管區”,不讓曹紅如洗澡,身上發臭。不讓他理發,頭發和胡子都長得很長。三個月的摧殘,讓曹紅如站立不穩,手臂發顫。監獄醫院檢查結果鑒定為:腔隙性腦梗塞、高血壓3級(極高危)、右上肢振顫等疾病。他們怕曹紅如死在監獄裡,才把家屬叫來,催促家屬將曹紅如保外就醫。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曹紅如結束了四年的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曹紅如被長寧分局國保綁架,關進長寧區看守所。十二月二十五日曹紅如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案卷被移送到長寧區檢察院,四月二十日案卷被移送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古稀老人曹紅如而今又面臨非法審判。在長寧看守所,曹紅如絕食抗議,警察采用特別殘酷的灌食手段,直接導致他頭頸僵硬,頭痛頭脹。每天要長時間躺在床上,才能得到些許緩解。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開始,他嘔吐伴著腹瀉,4天沒辦法進食,喝水都吐,大小便失禁,每天要墊尿不濕,體重從73公斤降到66公斤。六月五日,經醫院 CT檢查診斷為“雙側基底節區腔隙灶伴腦萎縮、大腦鐮鈣化”;4項血液檢查報告鑒定為腎功能不全。現在走路困難,外出不認得回家,頭痛頭脹,每天躺在床上。

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預定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下午,非法庭審曹紅如。
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被上海市誣判一年。曹紅如於庭審結束後回家。
日前,曹紅如已經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表示會一直申訴下去。(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九時許,長寧區新華派出所的兩個國保人員突然到曹紅如家,叫他換好衣服跟他們走,去醫院復查病情。到了長寧區中心醫院(同仁醫院),就做了測量血壓,心電圖、B超等一般性的檢查,既沒有要出示之前的病史卡,也沒有針對原來所患病症進行專門復查。
之後警察直接將曹紅如劫持到了長寧區看守所,並要求在拘留單上簽字,派出所這一年來對他的病情不聞不問,現在在他的病情沒有任何結論的情況下又要進行非法關押迫害,這不僅違法也是嚴重違背人倫道德底線的。因此拒絕簽字,但警察還是強行將其關進了19號監房。
曹紅如從當天中午就開始絕食抗議,到了第四天(九月十九號)上午,他們采取了極度殘忍的灌食方法對曹紅如強行灌食。就這樣一直到了晚上,改用靜脈注射吊鹽水,一天要吊三大瓶,吊針的時候還要將曹紅如的雙手用手銬銬在兩邊的床架上,一銬就是六、七個小時,稍一動彈,手銬就會嵌進皮肉裡鑽心的痛。一連十幾天他們都不讓曹紅如的家人給他送替換衣服,監房裡的其他犯人實在看不下去了,就把自己的衣服借給他換上,還主動幫他洗干淨換下來的衣服,他們從心裡佩服這個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怕死的老人。

九月二十六日(絕食第十一天)下午三點多,警察終於來讓曹紅如在釋放書上簽字,未對曹紅如的身體狀況作任何檢查,就說是要放他回家了,曹紅如拒絕簽字:我沒有犯法,你們這樣做是對我的殘酷迫害,你們才是違法的。一直拖到晚上他們才用警車將奄奄一息的曹紅如送回家。
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據稱是街道司法人員向曹紅如出示了一份“上海市奉賢區法院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理由是:患有嚴重疾病,不宜收監執行,期限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止。曹紅如拒絕簽字。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又來了一批人,對曹紅如宣布執行街道司法監管,每星期要去司法所報到,匯報自己一周的情況,現場還要給他腿上戴上監控環。曹紅如明確告訴他們:我不會去報到的,我沒犯法,也不會戴你們給的任何東西。最後那位司法所的負責人只好說:你不方便來司法所,我來你這兒可以嗎?曹紅如說可以,歡迎你來,我們可以來談談到底誰正誰邪的問題。他說那腳環我們也不給你戴了。他們是怕曹紅如會去控告他們,好隨時監控他的一舉一動。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其它酷刑揪頭發撞牆非法關押綁架/劫持洗腦/送洗腦班非法判刑送入精神病院戴腳鐐/連體腳鐐長時間吊拷罰站剝奪睡眠強行施藥注射不明毒針迫害親屬摧殘性灌食坐小板凳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謊詐交保證金非法起訴違反庭審程序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逼迫放棄信仰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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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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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區公安分局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 <br>地址:威寧路201號 郵編:200336 <br>電話(總機):021-62906290<br>總機:021-62906290<br>局長吳永志<br>副局長周正<br>國保處:魏理光021-6290629039461 <br>國保支隊隊長:俞桂香<br>政治保衛處:處長方某、王玨、鄭旭東等,電話:021-62906290轉39206分機<br>紀委電話:021-23039409 <br>信訪接待室電話:021-2303919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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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8日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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