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樹春
2016年7∼12月大連法輪功學員遭各類迫害統計(遭迫害人數總數: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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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谷樹春(Gu,Shuchun),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4月份大連勞教所在大隊長姜同久、副大隊長王世偉和韓衛的指使下,惡普教班長房澤文(大連人)、普教呂文廣(大連人)、王曉軍(外號小流氓,在開發區工作湖北人)對他進行了一個多月的強制“轉化”。谷樹春的雙手被拉開成直線銬在鐵床上,經常用木方子擊打谷的肩關節等部位,不讓睡覺,致使谷的肩關節落下毛病,經常疼痛,並被迫承受體力勞動。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連市旅順口區有1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目前只有4人被放回,其他人仍在被非法關押中,其中9人已被非法批捕,他們是劉仁秋、金淑玉、勝傑、王紅玉、於永富、谷樹春、王會軒、劉代學、王金榮,現已走入司法程序,案件已到檢察院。大部分家屬已決定請律師介入作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劉仁秋、金素月、王紅玉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旅順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旅順法院。 旅順法院訂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1點30分,非法庭審谷樹春。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十九日,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庭審方式為網絡開庭,到場旁聽的各家屬只限三人,現場旁聽的大都是公檢法司人員還有市級相關人員。庭審中,辯護律師李紅秀、李長明及其他幾位律師出庭,就大連市旅順口區檢察院指控九名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制作宣傳品,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展開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該指控事實不清,其證據既不確定也不充分。憲法明確規定,嚴格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及出版、集會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確定了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且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律師還指出,刑法規定只有因持有違禁品等物品才可能涉嫌違法,比如:槍支、毒品等,沒有規定說持有含法輪功內容的資料也是違法的,更談不上要被審判起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五)旅順法院未通知家屬及律師,非法誣判劉仁秋十年、盛傑冤判七年半、王紅玉冤判三年半、谷樹春冤判二年。隔了一個周末,法院才通知律師,律師馬上通知家屬,家屬這才知道已被非法判刑。現在都已向大連中級法院上訴。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大連市中級法院沒通知家屬,只問當事人是否“轉化”,但得知當事人拒絕“轉化”後,遂對3人下達維持非法原判的通知書。 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谷樹春將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刑滿出獄。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大連政法委書記於德泉的罪惡簿
大連市旅順口區司法局局長吳元明被調查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2)-368087.html#1852622555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對劉仁秋、盛傑、谷樹春非法維持原判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谷樹春即將刑滿出獄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59144.html#1811231147
遼寧省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劉仁秋等被迫害的補充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劉仁秋、盛傑、王紅玉、谷樹春被非法判刑
大連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遼寧省大連旅順“6.28”綁架的9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開庭的時間
遼寧大連旅順多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2016年下半年大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遼寧省大連旅順9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
星海血淚(續)(下)
大連教養院近期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大連市中級法院: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廣場2號,郵編116012
刑庭副庭長殷傳茂0411-83775615
旅順檢察院:
地址:遼寧大連旅順黃河路151號,郵編116041
檢察長鄭家為86628666、13500725863
副檢察長尹清元86622717、83630655、13304111580
副檢察長孫春升86612736、3936308613332228768
副檢察長王朝輝0411-86612516、13998586616
訴訟科科長劉陽0411-86365611、13795193632
訴訟員周京0411-86365922
訴訟員候雅婷0411-86365951
政治處主任張彰86613513、86617109、13322250606
偵監科86365989
旅順法院:
地址:遼寧大連旅順新誠大街二號,郵編116041
刑事庭0411-86365802、86365801
院長於遠明86365866、82876377、13322244888(該院長目前工作調動中,已不是院長)
副院長楊全紅86365888、86630255、13050567377
副院長劉榮民86365899、86367057、13704116558
執行局局長候衛東86365855、62920369、13700089602
審委會李曉明86365723、86366883、13842852699
審委會吳廣志86365722、86632820、13504262336
庭長鄭慶國86365801
審判長於森0411-86365802
立案一庭86365716
立案二庭86365819
八大隊管教15人
大隊長:姜重久 教導員:孫××
副大隊長:王世偉 何樹東
中隊長:彭大華 李茂江 安平
分隊長:王化金 韓衛 楊×× 周×× 孫×× 袁×× 吳××
大隊部:劉××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連教養院
:
姜同久
大連市中級法院
大連女子勞教所
:
王世偉,
韓衛
旅順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19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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