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愛玲〈安林〉
王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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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愛玲〈安林〉(Wang,Ailing〈anlin〉),
女 ,
32歲 ,
甘肅省金昌市大法弟子,大專文化。家住甘肅省金昌市,是家中兄妹五人中的老小。一九九八年五月底,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被金昌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號被非法判刑八年。其父王成堂,原村支部書記,也被非法抓進戒煙關押。 1999年7月22日,寧遠鎮派出所警察兩人闖進王愛玲家非法搜查,搶走《轉法輪》兩本,煉功帶一套,並強迫交出洪法所用橫幅。 12月27日,王愛玲和另一學員去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正人間”的橫幅,武警和便衣搶走橫幅並打了同修一巴掌,問從哪裡來,她們不開口。警察一邊罵一邊把她們趕向停在天安門廣場邊的警車,然而王愛玲從人群中走了出來,平安回到家中。 第二天王愛玲的父親、二姐及六七人去了北京,王愛玲在一學員家被北京路派出所張國軍(已遭惡報死亡)翻牆闖進屋強行帶走,後被寧遠鎮派出所所長劉興國劫持到派出所,一路上對王愛玲謾罵。整整一天一夜,被關在一間沒有暖氣的房間,用兩副手銬銬在牆上,蹲在地上無法站立。大年三十下午四點多鳴著警笛拉王愛玲回家取被褥,派出所並害怕王愛玲去北京上訪,強行將王愛玲非法扣押,無任何手續被金昌市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2000年2月初,何斌英與幾名法輪功學員又一次進京上訪,到北京一下火車就被金川公司駐京辦伙同金川公司公安處苟某某等兩人,在火車站直接將何斌英劫持到金川公司駐京辦。三天後,直接綁架到金昌市公安局非法審訊,編造證據,非法拘留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長達四十二天。在看守所同時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路鳳蘭、李得香、郭群英、王愛玲、王淑華、趙月琴等。 2000年8月,王愛玲和姐姐王淑華(也是大法弟子)在市裡打工,在西坡二隊租房子住,金昌市安全局三個人,其中一個姓蔣的(現在戒毒所當管教),采用欺騙恐嚇辦法將王淑華的丈夫關起來,逼迫他交出王淑華。不法人員找到姐妹倆租住的房子裡,蔣某假意對王淑華說:“你們夫妻關系不好,回到家裡去給你們調解調解”。結果出門走到6#區清真寺時,有一輛黑色轎車,蔣某又說;“坐我們單位的車吧!坐上就到家了。”車開到金三角,不法人員們讓王淑華丈夫下了車,蔣某立即掏出傳喚證說:“對不起,王女士、王小姐,我們是國家安全局的,你們干過的事情你們明白吧!” 第三天,國安局賈軍、徐斌說讓王愛玲父親為其辦“取保候審”。後來王愛玲被父親接回家,而她二姐卻被關進看守所。 回家後王愛玲仍受到騷擾,八月二十九日王愛玲被金昌市公安分局孟家賢、李新華強行帶到公安分局。整整一下午,三四人輪番審訊、謾罵,晚上才放回家。 2001年元月2日,寧遠派出所劉興國帶著幾個人到寧遠堡鎮龍景村,說找王愛玲有事,讓家裡人打電話叫王愛玲回來。王愛玲回來後,就被騙到派出所,劉興國拿出了一張刑事拘留證,直接將姐妹倆送到了看守所。 元月3日下午王愛玲拒絕簽非法勞教字並繼續絕食。四日下午王愛玲被轉到戒毒所,與別的大法弟子分開。在戒毒所金昌市“六一零”的一個男子,說只要不絕食,放棄法輪功就會有好的生活。王愛玲不放棄修煉。那人氣急敗壞地說:“不吃就拿開張器強行灌,有的是辦法。” 第二天惡警廖某某、李某某指使幾名吸毒者把王愛玲強行壓在床上,一男人捏嘴巴鼻子,另一男人拿勺子把撬嘴,一女人壓頭胳膊腿,六、七人對王愛玲摧殘灌食。幾天後嘴不能張,兩腮被捏的疼痛難忍,上顎因鐵器撬而潰爛。 元月7日,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孟家賢,欺騙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說:“把你們釋放了”,惡警將大法弟子集中到戒毒所門前,事先安排好開會的會場,當時蔡學孝,各派出所所長都在場。14人全部被劫持到平安台勞教所勞教。當時在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毒所共非法關押了大法弟子劉桂花、郭群英、孫愛玲、白素芳、楊成玫、李桂英、王淑坤、郝俊、王淑華、王愛玲、雷占香、何斌英、趙鳳蓮、侯有香。據6#區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學員說,當時濱河路派出所抓他們時就說你們的勞教表已經填好了,上面才讓抓人的。 元月9日早六點王愛玲被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非法勞教。 在平安台勞教所,王愛玲被奴役干農活。天寒地凍的日子,用鐵鍬拍土塊,鐵鍬拍在地上瞬間被彈起,震的手臂發麻,手上滿是血泡,血和手套粘在一起。手指無法伸直呈半握拳狀,手指開裂,長時間不好。嚴寒酷暑翻地、種樹、鋤草、種菜、摘果子,一樣接一樣,連星期天都不休息。遇到三、四月份植樹,通常是早晨出門晚上進門,吃的是頭一天的饅頭和菜,喝的是自來水,吃飯時沾滿泥巴的手拿著饅頭往下咽。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限制不能和別人說話,有兩名吸毒犯監控,並強行背規章制度,王愛玲不背被罰站到凌晨兩點以後才讓睡覺。中隊長谷艷玲經常找王愛玲“談話”,給王愛玲施加壓力。 後來早晨出工,下午被罰站一下午。一月後見王愛玲無動於衷便強迫王愛玲干最髒最重的活:拉板車,掏糞坑。大法弟子在兩米深,六米寬的糞坑中往上扔,吸毒犯們在上面唱著說笑著監視王愛玲們干活。 下午“學習”,強迫看誹謗大法的盤片,管教在上面講,“包夾”在下面監視大法弟子記筆記,如果不記就被“包夾”打罵,還逼迫大法弟子寫思想匯報,每周一次。 2001年4月的一天,王愛玲被中隊長谷艷玲叫到辦公室逼“轉化”,王愛玲不同意,谷艷玲說:“看來不給你來硬的你是不去想。”把王愛玲背銬起來拴上繩子掛在窗戶欄桿最上面吊起來。不一會手就變成褐紫色,兩小時後才放下來。谷艷玲還偽善的買來雪糕,給包夾人施加壓力要王愛玲吃,被王愛玲拒絕。回來後還不讓告訴任何人。五月又被強迫寫“轉化”材料,王愛玲再次被吊起來迫害一個多小時。“包夾”牛愛花看王安林痛苦的樣子,把門鎖上,用力抱住,以減輕王安林手臂的重力,但是只要一聽到腳步聲就立刻松開,這樣反而使王安林更痛苦。 王安林給牛愛花講法輪功的美好,講大法師父的偉大,背《洪吟》,背《論語》。一個多小時後,中隊長谷艷玲進門了,背對著王安林坐在辦公桌前。王安林對谷艷玲說:“你口口聲聲說,我轉不轉化你都無所謂,你警服照穿,工資照拿,但為什麼會用這麼卑鄙的手段迫害我,你這算什麼?”谷艷玲猛地轉過身,想動手打王安林,當她看到滿是淚水還微笑的王安林,她什麼話都沒說,打開抽屜,拿出鑰匙,把銬子打開,王安林的兩手臂無法動,一直向後背著。 王愛玲被綁架到平安台,父親從電視上看到後,就趕到勞教所送衣服,千裡迢迢的來卻不讓見王愛玲。她父親回到家後就被非法關押,就連他三女兒癌症晚期也不讓回家,惡人逼父親只要上電視說不煉法輪功就可以見三姐最後一面。 2002年王愛玲從平安台勞教所回家後,寧遠鎮派出所經常騷擾,每周讓王愛玲到派出所報到,王愛玲拒絕無理的要求,出去打工。在邪黨十六大召開之前,電話騷擾並跟蹤王愛玲,從此王愛玲就被迫流離失所來到蘭州。在王愛玲離開打工店後,就有人開車到打工店指名找王愛玲,並到家中逼父親交出人來,接連幾天每天都逼父親。後來父親不再給開門,他們就開警車守在門口好長時間,以此想抓到王愛玲。 2003年12月7日,王愛玲和二姐與一大法弟子正准備出門,守在門口的蘭州市國家安全局一幫人破門而入,七、八個男人把王愛玲們壓住跪在地上,用黑布套住頭搜身,把房間翻個底朝天。半小時後被塞進車裡拉到甘肅省安全廳賓館,用手銬銬在床腿坐在地上,把冷氣打開凍王愛玲們。 8日晚上十點多被關進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被侮辱性搜身。衣服全脫光,給一件穿一件,外衣被沒收。被迫穿囚服,外穿黃馬甲,鞋子也被沒收,給一雙男式布鞋四十二碼的,冬天沒有棉衣棉鞋關在冰冷的監室。在看守所沒完沒了的提審,王愛玲吃東西就吐,晚上十點多被他們單獨提出去強行打吊瓶。 三十四天後被非法逮捕,王愛玲拒絕簽字,回來後被單獨關在一間囚室長達三個多月,除了送飯的和管教之外見不到任何人。 2004年8月的一天,王愛玲們被戴上手銬腳鐐強行帶到蘭州市七裡河區法院非法庭審。十名大法弟子坐在一起,後面有六十多警察,沒有通知大法弟子的家人參加。王愛玲們在庭上說法輪大法好,法官呵斥阻止王愛玲們自辯。 2004年11月15日,王愛玲再一次被帶到法庭,不讓說一句話,法官非法判刑八年,在法庭王愛玲們抗議,拒絕簽字,拒絕接判決書。回來後王愛玲寫上訴書,有一大法弟子在上訴書中揭露江氏集團的非法迫害而遭毒打,被用兩根電棍猛擊。 2005年4月2日,王愛玲挨個被叫到提審室宣讀裁定書,維持原判。2005年4月7日,在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被關押一年四個月後,王愛玲被非法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入監隊繼續遭受迫害。 入監第一天,王愛玲就被獄警帶到生活衛生中隊辦公室脫光衣服搜身,連內衣都不放過,被褥拆的七零八落,棉絮裡都要摸個遍,衛生紙卷全部拉開,整包洗衣粉全部被打開倒在盆裡檢查。八天後被送到入監中隊,每天被強迫看誣蔑大法的盤片。十三天後被匆忙分到二監區。 11月26日,中午收工時被搜身,回來剛一進監捨就被叫到辦公室,專管王愛玲的分隊長張妮把王愛玲關進事先准備好的一間黑屋子。裡面除了一張干板床之外,什麼東西都沒有,窗戶用紙糊住,門被外面反鎖,暖氣用厚棉簾包住,燈泡二十四小時開著。派四名吸毒、販毒品被判無期徒刑的人輪流監視王愛玲。在黑房子中,王愛玲以絕食抵制迫害,幾天沒刷牙、洗臉,上廁所都限制。 第四天早晨九點在中隊長顧紅英的授意下,四名“包夾”把王愛玲壓在干板床上,石秀蘭用膝蓋壓在王愛玲胸脯上,一手捏住兩腮,一手拿勺子撬嘴,姚春玲一手壓頭,一手捏鼻子,張友娣壓雙腿,馬玉蘭抓腳,對王愛玲野蠻灌食。 下午王愛玲又一次被惡毒灌食。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就被捅一下,不讓穿棉褲棉鞋,腿凍得發麻。在關黑房子的前十幾天裡,沒洗過腳,沒換過內衣,早晨洗漱都是由“包夾”把盆端進房間,洗完端出去。四十二天後,解除了關“小號”。二監區教導員劉穎,此人很惡,監區長安瓊。 2006年7月6日,每天別人出工,王愛玲就被兩“包夾”帶到管教值班室,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電視,王愛玲拒絕,把邪悟的書扔在一邊。後來從教育科找來任麗、牟小麗、梁麗萍三個經濟犯對王愛玲進行洗腦。 一次,獄內於二零零六年初成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科室主管朱虹把王愛玲叫到辦公室拿出縮印本《洪吟》和《九評共產黨》問王愛玲,見過嗎?聽說過嗎?王愛玲沒理她,她百般引誘想抓住王愛玲的心理,最終未得逞。她又找來邪悟者鹹德英給王愛玲做思想工作被王愛玲制止。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才解除隔離。 在監獄早晨五點五十起床,一直干活到晚上九點半,有時更長。初到二監區就被安排在縫紉機上加工衣服,從未踩過縫紉機的王愛玲時常手被扎破,高強度的勞動使王愛玲經常頭暈浮腫。還被迫加班加點,沒有星期天。 有一次星期天,王安林全身浮腫,要求休息卻不予批准,理由是如果你休息,你的包夾人也得跟著休息,那樣她們的任務量完不成,整個分隊的產量就完不成。超負荷的勞動使王安林疲憊不堪,趴在機子上睡覺。中隊長張英勃找其談話,說:“別人都在干活,你睡覺合適嗎?你比別人特殊嗎?”王安林反問獄警張英勃,“你們知法犯法,還有理由指責別人嗎?我的特殊不是你們強加給我的嗎?為什麼別人家人來探視,你們會讓見面,為什麼我的家人在一年多失去音信後,好不容易找到我,你們卻不讓見,就因為他們也是煉法輪功的,你們這麼做合理嗎?如果不是我極力爭取,你們會在家人第二次來時讓我見面嗎?我接見時,你們兩名警察跟著,一人監聽,一人監視,為什麼別人就沒有我這樣的經歷呢?這種特權是我自願的嗎?” 張英勃說這是監獄的規定。王安林接著問獄警張英勃:“你說到監獄的規定,那我問你,勞動法上明確規定每周勞動時間48小時,最多不超過56小時,而我們每周勞動加起來超過72小時,你說誰在違法,難道《監獄法》和《勞動法》之間有沖突嗎?就算女監私自規定每星期一三五晚上加班,二四六晚上休息你們也沒執行。我要求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我有這個權利,我希望你能上報,盡快給我答覆,我給你一周的時間”。一周後,通知王安林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而其他的服刑人員卻正常出工勞動,沒有休息日。 王愛玲所在的分隊二十四五人,每天要完成一百六十件西服的加工量,加工的衣服銷售在西北各省市區,監獄加工卻被冠以名牌商標如“老人頭”、“皮爾卡丹”等。王愛玲們加工三五一二廠的軍品有棉衣、迷彩服、地勤服、帽子。內蒙古軍工廠的武警襯衣,數量十萬件之多。民品有學生服,工作服,救災帳篷,演出服,羊絨大衣,工期緊任務重。 在監獄精神高度緊張,每月要安全檢查,被迫搜身,翻被褥,有時還把被子拆開在裡面摸。每月還要身體檢查,有時幾個月不去,去一次把幾個月的都補上,只是在走過程。每月還要寫思想匯報。每逢邪黨的日子,就要進行歌詠比賽,專唱歌頌邪黨歌曲,吃飯唱歌,走路唱歌,但王愛玲拒絕參加。大年初一還全監參加升血旗。 2007年5月,香港警察參觀女子監獄,王愛玲被派到三樓干活。王愛玲等五名大法弟子被強制隔離,鎖在車間三樓。 2009年8月整整一月,二監區利用晚上上大課的形式給二監區全部犯人強行灌輸誹謗大法的言論和利用監捨小廣播對大法進行污蔑,教導員劉建玲、劉靜。還強迫大家到戶外觀看污蔑大法的圖片展,科長朱虹。 2009年12月7日王愛玲被金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寧遠鎮專門指派的五人接回,送到村委會,由父親領回。第四天晚上十點多,派出所的人開車到王愛玲家,要王愛玲到派出所辦手續,被王愛玲拒絕。 2010年8月,寧遠鎮司法所的人到王愛玲家說是對王愛玲“幫教”,要父親在“幫教表”上簽字,被父親拒絕。三天後他們找到王愛玲打工的地方,王愛玲告訴他們對王愛玲“幫教”沒有必要,他們便離去。 2010年9月8日,寧遠鎮派出所一姓吳的人到店裡找王愛玲,一天三次,王愛玲不在。第二天早晨又去,留了電話號碼。王愛玲上班後打電話,告訴他別在王愛玲工作的地方三番五次的騷擾王愛玲。他要王愛玲交兩張照片辦二代身份證,被王愛玲拒絕。 2013年4、5月份,戴寶吉經常偽裝成買東西的顧客到打工的店裡監視王安林,後來王安林的老板告訴王安林,她被監視,並監聽了她的電話,還打電話誣陷說“她隱藏的挺深的,”老板知道王安林是法輪功學員,雖然非常捨不得,但是害怕連累自己。王安林知道了這件事後,主動辭職離開。 2013年7月份,王安林到寧遠堡派出所,要她的解教表和釋放證,同時要求把名字改過來,被剛上任的張姓所長以他沒有經辦過,等他了解完了,再給答覆。時間不長,王安林拿上戶口本,再一次到派出所,卻被戶籍警扣押戶口本,要求王安林按他們的規定先照一張他們所需要的照片,然後再上報改名字的事,身份證等到後面再辦。到目前為止,王安林都沒有身份證。 2015年6月中旬,寧遠鎮的三人以民政慰問的名義到王安林家找其談話,王安林的二姐和父親接待了他們。兩天後,那些人又一次找到王安林打工的店裡,見店裡還有人,很含糊的說只是看看你好不好,沒別的意思,二十分鐘後離開。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打罵;
手銬/腳鐐;
非法審訊;
騷擾;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體罰;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長時間吊拷;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關小號;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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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附:金昌地區公安系統電話號碼表宅電、辦電前加區號“0935” 姓名 移動電話 宅電 辦電金昌市:鄭銀生 13909456794 8318889 8396005劉建國 13909458398 8218875 8396006張永生 13993569598 8211689 8396035王多剛 13993598859 8220016 8396039許永科 13519456719 8216350 8396037楊小清 13830568609 8396041劉成剛 13993587901 8396042郝 雲 13830568389 8396044熊 焱 13993578363 8229208 8396040李玉俊 13830568698 8396043呂培錄 8396043尚興勇 13519456186 8396043周建幫 13389452190 馮 海 13993560268 馬 啟 (0935)3602108 張 軍 (0935)3675650 張軍志 13993579033姜志祥 13993560818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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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蘭,
姚春玲,
張友娣,
馬玉蘭,
谷艷玲
金川區北京路派出所
:
張國軍
蘭州國家安全局
蘭州市七裡河區法院和檢察院
:
杜春由,
唐培勇,
王小軍,
陳嶺,
郭玉潔,
付宏觀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
徐斌,
梁柏,
賈軍
金昌市610
蘭州女子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安瓊
甘肅省女子監獄(蘭州女子監獄)
:
張妮,
張英勃,
劉建玲,
劉靜,
劉穎,
固紅英
金川區公安分局
:
戴寶吉,
李新華,
孟家賢
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
寧遠派出所
:
劉興國
金昌市勞教委員會
金昌市公安局
蘭州市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朱虹
寧遠鎮司法所
金川區政法委
:
蔡學孝
寧遠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23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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