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秀芬
簡介:
魏秀芬(Wei,Xiufen),
女 ,
三十多歲 ,
甘肅金昌市大法弟子。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原動力廠下屬單位金川公司電控總廠)職工,於一九九六年幸得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得到了淨化。 二零零零年二月的一天,大法弟子魏秀芬和郭紅走上了進京護法之路,不料在火車上被警察綁架,劫持到天水市公安局;隨後,由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保衛科人員綁架返回到金昌市,強行送進了金昌市拘留所。 拘留期間,獄警、金昌市公安局、動力廠保衛科輪番提審,逼她寫不修煉保證,逼他說出來往的學員名單,已達到迫害更多的大法弟子的目的。在她的正念正行下,邪惡什麼也沒得到,邪惡的陰謀破產了。惡警為了達到他們所要的,就采取了指使吸毒人員辱罵大法弟子,毆打大法弟子,逼大法弟子不停的走步、跑步,不讓大法弟子睡覺等迫害手段,為了反迫害,獄中學員用絕食的方式進行抗議。 拘留期滿後金川公司電控總廠不讓魏秀芬到車間上班,而讓呆在保衛科裡,由廠長王新、書記孫世升、保衛科長王朝華、干事張濤、電控分廠廠長蔣建民等組成轉化小組進行轉化,在邪惡的目的沒有達到的情況下,於一星期後被保衛科長王朝華騙到金川公司動力廠保衛科,軟禁一天一夜後,又被綁架到金川公司消防隊洗腦班繼續迫害。 在消防隊關押期間,惡警不斷的施壓、搜身、審訊,不讓大法弟子煉功,每天給大法弟子上洗腦課,污蔑誹謗大法。為了逼迫大法弟子寫出“三書”, 放棄真善忍信仰,惡警還跑到學校給孩子施壓,跑到家中給家人施壓,就連家人都被審訊做筆錄。大法弟子不寫“三書”就讓家人代寫。在消防隊關押的魏秀芬等十多個大法弟子都被停發工資,每月只發三百元的生活費,還被強行扣走當作伙食費。有的大法弟子本來一家人就一人上班,靠一個人的工資收入維持生活,這一下被切斷了生活來源。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單位接送大法弟子的車費及惡警的一些花銷還要從大法弟子身上扣,有的扣取六、七百元,有的扣去一、二千元,有的扣完錢連收據都不給,如惡警邢富強(現在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扣下的錢都不給收據。 魏秀芬從消防隊回到單位後, 電控廠廠長王新,還有孫世升、王朝華、蔣建民、張春生等又開始了新一輪對她的迫害,每天必須到廠裡報到,雙休日不讓休息,過年別人都放假了,唯獨不讓她休息,還要義務打掃辦公樓一至四樓的衛生,先掃一遍,再拖一遍,每天兩次。下班後又要求她每天晚上向廠裡打電話匯報三次,即八點、十點、十一點,如不匯報,以後下班就不讓回家,要軟禁在廠裡。 消防隊參與迫害人員主要有:金川集團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李永軍、副書記鄧少軍,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韓忠玉、楊慧國、冀慶新等。動力廠廠長李九鶴、書記吳國龍、保衛科長徐萬才、惡警邢富強等。 甘肅金川集團公安處在公司消防隊洗腦班從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到十一月十六日,曾先後非法關押大法弟子十八人。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威脅/恐嚇;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提審;
逼迫放棄信仰;
打罵;
毒打/毆打 ;
剝奪睡眠 ;
體罰 ;
非法關押;
踐踏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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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昌地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區號 “0935” 甘肅省金昌區公安分局8213993(辦)8213345(辦)8224294(辦)8237773(辦)8213480(辦)8237772(辦)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經理:李永軍8811270(辦)8213180(辦)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邪黨委書記:鄧少軍8811523(辦)8213954(辦)8811535(宅)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六一零小組:韓鐘玉8811101(辦)8819101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所轄派出所:建設路派出所 武威路派出所 原動力廠廠長(現運輸分公司經理):李久鶴 8811127(辦)8812399(宅) 手機:13993587966 原動力廠邪黨委書記(現動力廠副廠長):吳國龍 8812463(辦) 8812988(宅) 手機:1361935720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川集團公司消防隊洗腦班
金川集團公司
:
王朝華,
張濤,
蔣建民,
李永軍 ,
張春生,
王新,
孫世升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強 ,
楊惠國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
:
吳國龍,
李九鶴
金川集團公司黨委
:
鄧少軍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
韓鐘玉,
冀慶新
武威路派出所
:
徐萬才
天水市公安局
金昌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14日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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