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偉
|
金川集團公司在消防隊辦過洗腦班
|
簡介:
毛偉(Mao,Wei),
男 ,
53歲 ,
甘肅省金昌市大法弟子,原金川集團公司鎳鈷研究設計院工程師。 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內保科科長孟家賢欺騙金川法輪功煉功點的輔導員說:下午兩點到金川分局開會,結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去了金川分局後都被非法限制自由,不許回家,必須寫出各煉功點法輪功學員的詳細個人信息,被拒絕後,金川分局陸林等就非法將法輪功輔導員拘禁在金川分局一樓。 當日上午,金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王有祥、王明芳帶領警察到了金川集團公司鎳鈷研究設計院法輪功學員毛偉家准備抄家,結果因家中無人沒有得逞,但是金川分局內保科陸林卻帶警察脅迫毛偉去自己家,警察開始抄家,結果抄走了法輪功書籍、錄像帶、錄音帶、李洪志師父法像、計算機等物品。非法抄家完畢,又接到市局命令,將毛偉帶到金昌公安局政保科反復訊問,那一夜沒有讓毛偉合眼。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號,金川集團公司成立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惡人冀慶新是這洗腦班的總負責人,而且誇下海口,一定要將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完成“上級”交給他的整人“任務”。惡人捏造罪名以及捏造證據,他們內定了偵查目標為金川鎳鈷研究設計院的工程師毛偉和動力廠的碩士研究生李波。 毛偉被金昌市龍首分局和金川集團公司綁架到金川集團“法制學習班”,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發三百元生活費,強制與吸毒人員一起從事重體力勞動。主要責任人原金川集團公司副書記鄧少軍、原金昌市龍首分局局長楊惠國、原金昌市龍首分局國保科科長冀慶新。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上午九點,龍首公安分局副局長韓鐘玉親自當著所有法輪功學員的面宣讀了對法輪功學員毛偉的非法批捕令,由龍首公安分局預審科戴常軍、消防隊政委陳國華非法給毛偉戴上手銬,並由鎳都電視台的記者對非法逮捕進行了現場錄像。毛偉當即被非法關押到金昌市看守所。 消防隊洗腦班參與迫害人員主要有:金川集團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李永軍、副書記鄧少軍,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韓忠玉、楊慧國、冀慶新等。動力廠廠長李九鶴、書記吳國龍、保衛科長徐萬才、惡警邢富強等。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城清晨下雪過後,人們驚奇的發現一些關於退黨的標語,和正告永昌縣惡人惡警的傳單。當地惡警將此事上報省公安廳,並在甘肅省公安廳指令下,成立了三零三專案組,專案組由金昌市國保大隊尚克武、李新華為頭目,下屬各縣局國保大隊配合,秘密開始調查,造成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毛偉再次被金昌市國保支隊、永昌縣國保大隊非法抓捕,抄家。六天六夜不讓睡覺刑訊逼供。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下午約五六點鐘,大法弟子毛偉在金昌市公安分局濱河路派出所拍攝照片時,被惡警綁架。龍首公安分局惡警張樹偉、邢富強、代寶吉等對毛偉非法抄家,抄走了家中計算機等。 惡徒又非法闖入毛偉父母家非法抄家,毛偉的母親當場昏倒。惡徒還不罷休,又闖入鎳鈷研究院非法抄走毛偉工作所用電腦,連毛偉的同事,大法弟子趙勝華所用工作電腦也被一同抄走。他被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星期後,尚克武專門申請了五千元所謂破案資金,調了十六人組成非法審訊組,連續六天六夜對毛偉進行非法審訊。毛偉先被秘密關在山丹看守所,六月初轉到永昌縣看守所。 毛偉被濱河路派出所惡警毒打,刑訊逼供。雙手被手銬銬得青紫,整個臉變形。十四日被非法送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繼續逼供,十五日被非法送金昌市看守所關押。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昌市公安局惡警李新華、羅某某將毛偉從看守所秘密帶到金昌市戒毒所,由邪惡“專案小組”對毛偉非法輪流審訊。“專案小組”由金昌市政法委書記、“六一零”頭子李生偉,金昌市公安局政保處處長“六一零”骨干王有祥在背後指揮,周俊國負責,成員有:金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六一零”骨干李新華、金昌市龍首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張樹偉、代寶吉、邢富強、羅某某,永昌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金昌市安全局,金川路派出所所長,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煙所等十多名惡徒。 邪惡之徒三天三夜不讓毛偉睡覺,非法輪番刑訊逼供。三月二十九日之後,把毛偉秘密弄到山丹縣看守所之處,持續逼供。國安特務陳某將毛偉的計算機送蘭州檢查。惡人們一面秘密迫害毛偉,一面嚴密封鎖消息,不許親人看望毛偉。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毛偉的妻子到看守所詢問為什麼食品清單的簽名不是毛偉的筆跡,毛偉人在何處。看守所答早晨八點被提審出去了,毛偉的妻子一直等到下午六點多也沒見回來。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毛偉妻子又去看守所問毛偉在何處,,看守所一股長說不能說。毛偉妻子從看守所出來,碰見戒毒所的一警察,該警察說毛偉星期一到星期四早晨是在戒毒所,星期四早晨八點送回看守所了。 二零零七年六月初,毛偉才轉回永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案件轉到永昌縣檢察院公訴人劉澤,此人多次參與對永昌縣大法弟子的審判和迫害,態度惡劣。永昌縣檢察院公訴科劉澤、趙星明、張鶴新,永昌縣法院刑事庭王順魁、肖立仁、張永宏、張永瑞、張萬龍、徐茂參與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甘肅省永昌縣偽法院與金昌市偽中級法院一起對六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他們是:毛偉、符玲文、劉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機)。11月27日,永昌縣偽法院對他們六人秘密非法判決。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甘肅金昌市永昌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永昌縣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號)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毛偉。 在酒泉監獄警察強制要求毛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酒泉監獄二監區監區長王東風安排專門四個犯人組成的包夾小組,長達四個月限制在單獨的房間內。在這四個月中,每天早六點起床就開始強制閱讀污蔑法輪功的書籍直到晚上十二點,才讓睡覺,期間還安排所謂的“幫教”,十個人圍著,開始假裝與辯論,如此三天後,個個開始輪番批斗,侮辱人格,謾罵、威脅。使毛偉的精神始終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天天處於崩潰的邊緣。 毛偉在被酒泉監獄非法關押期間,甘肅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在毛偉本人沒有簽字的情況下,解除了勞動合同。 原甘肅金昌金川鎳鈷研究設計院給排水工程師毛偉,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六年,多次被非法關押、抄家,受到侮辱和刑訊逼供,家人也受到牽連,孩子上學被歧視,妻子工作也被調整崗位。四十八歲的毛偉已經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金川鎳鈷研究設計院給排水工程師毛偉,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多次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強制洗腦,非法抄家,遭六年冤獄迫害,受侮辱和刑訊逼供,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含冤離世,終年53歲。 毛偉出獄後,又被當地社區、派出所、司法所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二零一八年,毛偉精神出現異常並出現半身不遂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當地派出所和社區還不斷的上門騷擾。在巨大的精神壓力和邪惡不斷迫害打擊下,毛偉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含冤離世。 在毛偉離世的第三天,當地轄區派出所兩名警察(一男一女)還去毛偉家非法搜查,謊稱毛偉電腦與別的案件有牽連,強行搶走筆記本電腦兩台。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
非法審訊;
剝奪睡眠 ;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洗腦/送洗腦班;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甘肅金昌市鎳鈷研究設計院工程師毛偉被迫害離世
甘肅省金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樊新平應負的罪責
甘肅金昌市惡警代寶吉、李敘和、李新華惡行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綜述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甘肅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惡
甘肅永昌縣中共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甘肅酒泉監獄各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甘肅酒泉監獄的酷刑“繃”
甘肅永昌縣偽法院對六人秘密判決
參與甘肅金昌市大法弟子毛偉的相關人員
甘肅永昌縣公檢法欲非法審判數名大法學員
甘肅省金昌市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再次曝光甘肅金昌市惡警惡行
甘肅金昌市惡警肆意騷擾抓人 欲制造恐怖氣氛
毛偉下落不明 戒毒所看守所相互推諉── 甘肅金昌市大法弟子毛偉被綁架後續報導
甘肅金昌大法弟子毛偉被綁架的更多情況
甘肅大法弟子魏秀芬遭受迫害經過
甘肅金昌市龍首公安分局冀慶新的罪行(圖)
甘肅金昌市金川集團有限公司犯罪事實(圖)
甘肅金昌地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人員:
永昌縣檢察院公訴科:劉澤、趙顯明、張鶴新
永昌縣法院刑一庭:王順魁、肖立仁、張永宏、張永儒、張萬龍、徐茂
甘肅省國家安全廳廳長:石允蒲 陳某
金昌市市委書記:李建華
秘書長8213167保密辦8212169、8322175秘書科8212190、8213524、8224332
組織部8213893、8212349、8212346、8212800、8212925、8237608
統戰部8212902、8212980、8213327、8332606
宣傳部8213116、8212455、8310232、8212883、8235976、8212563、8236764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局長:石善成 值班室8234532(辦)
徐斌 賈俊、梁伯、朱喜明、陳晶晶
金昌市公安局
總機8396070(辦)8396081(辦)8212070(辦)8214488(辦)8214688(辦)
局長:陳濤8212422(辦)
副局長:8212432(辦)8212729(辦)8213272(辦)8213363(辦)
主任8212034(辦)8212497(辦)組織人事8213797(辦)
金川集團公司經理:李永軍8811270(辦)8213180(辦)
金川集團公司邪黨委書記:鄧少軍8811809,8811729 妻:張立宏13830598802(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公安廳一處
金昌市政法委
:
李生偉
永昌縣公安局
:
彭維平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團公司
:
李永軍
永昌縣看守所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張樹偉,
楊惠國,
楊惠國,
羅某某,
邢富強 ,
代寶吉
永昌縣法院
:
王順魁 ,
肖立仁,
張永宏,
張永儒,
張萬龍,
徐茂,
董奎德
金川區公安分局
:
陸林,
李新華 ,
尚克武 ,
孟家賢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
:
吳國龍,
李九鶴
金昌市中級法院
:
劉維亮,
陳曉菊,
張洪勇
金川集團公司黨委
:
鄧少軍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
韓鐘玉,
戴常軍,
陳國華,
冀慶新
金昌市公安局
:
王有祥,
王明芳
武威路派出所
:
徐萬才
金昌市戒毒所
永昌縣檢察院
:
劉澤,
趙星明,
張鶴新
山丹縣看守所
甘肅省公安廳
金川區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1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