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桂菊
簡介:
劉桂菊(Liu,Guiju),
女 ,
68歲 ,
甘肅金昌市永昌縣法輪功學員。原金川集團公司生活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曹和平和妻子劉桂菊控告江澤民親自發起和實施了對法輪功的“文革式”的鎮壓。在這場持續十六年的迫害中,曹和平、劉桂菊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劉桂菊被非法勞教三年(監外執行)、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夫婦倆被單位非法扣罰工資共十六萬多元。 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丈夫曹和平被單位扣罰工資六萬多元。 從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年間,妻子劉桂菊被金昌市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礦實業公司扣罰工資十萬余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李新華,龍首分局張樹偉、代寶吉、邢富強、藏延東,蘭州路派出所李姓警察等十幾人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把劉桂菊綁架到蘭州路派出所訊問逼供,晚上十點多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劉桂菊被金昌市公安局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判三年非法勞教,李新華等人押送劉桂菊到甘肅省平安灘勞教所,檢查身體,心髒病嚴重,勞教所拒絕接收。 李新華等人把劉桂菊押到金昌市看守所關押二十多天,親友托人送給金昌市公安局三千五百元,劉桂菊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金昌市永昌縣城清晨下雪過後,人們驚奇的發現一些關於退黨的標語,和正告永昌縣惡人惡警的傳單。當地惡警將此事上報省公安廳,並在甘肅省公安廳指令下,成立了三零三專案組,專案組由金昌市國保大隊尚克武、李新華為頭目,下屬各縣局國保大隊配合,秘密開始調查,造成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案件轉到永昌縣檢察院公訴人劉澤,多次參與對永昌縣大法弟子的審判和迫害,態度惡劣。永昌縣檢察院公訴科劉澤、趙星明、張鶴新,永昌縣法院刑事庭王順魁、肖立仁、張永宏、張永瑞、張萬龍、徐茂參與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永昌縣公安局彭維平(已死亡)、閆正武(已死亡)、李國玉、羅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華,龍首分局張樹偉、代寶吉等人非法抄家,劉桂菊被綁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車劉桂菊心髒病、高血壓、心絞痛發作昏厥過去,他們強抬劉桂菊進戒煙所。六月九日劉桂菊被取保候審。 六月六日當天,丈夫曹和平只因為不配合對妻子的迫害,就被張樹偉、邢富強、代姓警察綁架到金昌市金川公司戒毒所行政拘留十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永昌縣法院與金昌市中級法院一起對六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他們是:毛偉、符玲文、劉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機)。十一月二十七日,永昌縣法院對六人秘密非法判決,劉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參與進行終審誣判法輪功學員劉桂菊。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金昌市金川分局李敘和、北京路派出所楊姓警察、濱河路派出所警察闖入抄家,劉桂菊被綁架到濱河路派出所訊問兩個多小時。二十多天後,金川分局李敘和等人把劉桂菊、曹和平押到金川分局,訊問逼供,劉桂菊被強制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六日,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及下屬派出所警察三人一組分別對金川集團公司退休職工王文貴、孫愛玲、劉桂菊、楊秀芳與在職職工馬詠雁進行敲門騷擾,幾個警察進到法輪功學員家裡,打開執法記錄儀攝像、錄音,並到各屋查看、攝像。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上午十點多,四男兩女闖入劉桂菊家,敲門時晃了一下搜查證,進門就問你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帶著搜查證開始翻箱倒櫃抄家,一名警察肩上的儀器不停的閃著光,抄走大法師父法像、法輪功書籍(共90多本)、電腦等。將劉桂菊綁架到龍首分局非法審訊。下午2點多,又有四名警察到劉桂菊家裡,威脅並欲綁架她的丈夫曹和平,被曹和平轟走了。 兒子媳婦得知後一直在外面要人,兒媳給打電話給警察:我媽要有個好歹我就送你家去。晚上8點多劉桂菊被兒子媳婦接回家了。參與綁架的人員:王峰、李剛、高某、祁某。 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下午5點多鐘,甘肅金昌法輪功學員劉桂菊家來了兩個警察敲門,她沒開門,他們又給劉桂菊的兒子打電話,讓她兒子勸父母配合警察采血、按手印。劉桂菊給兒子說“我不做”。到星期天晚上7點多,警察給劉桂菊的兒子又打電話,問她在不在家,如果在家不開門,“就破門”。結果,劉桂菊家來了一幫警察敲門。兒子打開門,一下進來5個警察,其中一個提著包,拿出攝像機,就給劉桂菊攝像,被劉桂菊拒絕。其他人拿出設備,按著劉桂菊強制采血、按手印、十個手指、整個手掌、手側面都按了。劉桂菊的丈夫也被采了血。還有一個警察在門外,還有一輛大警車停在樓房頭。 他們都是甘肅金昌北京路派出所的警察,還有所長和一個指導員,其中一個是北京路派出所的片警叫謝小峰,是他帶著警察上門強制給劉桂菊及丈夫采血、按手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威脅/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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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京路派出所片警 謝小峰的電話號碼是;13739368875
迫害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龍首公安分局局長:李毅 田昆山
龍首分局國保大隊:燕榮璽 代寶吉 安來寅
龍首分局礦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趙得寶
龍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張曉峰 董慧婷 邢富強
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義 楊彥軍 胡少江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公安廳一處
金川區北京路派出所
永昌縣公安局
:
彭維平 ,
閆正武,
李國玉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團公司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張樹偉,
邢富強 ,
藏延東
永昌縣法院
:
王順魁 ,
肖立仁,
張永宏,
張永儒,
張萬龍,
徐茂,
董奎德
金川區公安分局
:
李敘和 ,
李新華 ,
尚克武 ,
羅文虎
金昌市勞教委員會
金昌市中級法院
:
劉維亮,
陳曉菊,
張洪勇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永昌縣檢察院
:
劉澤,
趙星明,
張鶴新
甘肅省公安廳
金川區政法委
:
樊新平
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
蘭州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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