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柏榮(伯榮)
簡介:
胡柏榮(伯榮)(Hu,[Bai;Bo]rong?[bai;bo]rong?),
女 ,
51歲 ,
湖北黃梅縣大法弟子,是黃梅縣第三人民醫院婦產科的醫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大法弟子胡伯榮曾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審訊、非法關押在鎮派出所一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胡柏榮再次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小池派出所胡美玲(指導員)、陳順德二惡警綁架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胡柏榮絕食抵制迫害。看守所惡警指導員費金水帶領四、五個惡警把胡柏榮按在地上強行灌鹽開水;她的臉被鹽開水燙起了很多大小不等的水泡。後來怕弄出人命,才停止繼續迫害,這次迫害五十一天才放回家,而看守所向胡柏榮丈夫索要所謂伙食費一千零二十元才肯放人。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惡警陳順德因患風濕腳痛病,到三醫院治療,在此之前治療好長一段時間不見好轉,大法弟子胡柏榮看到後,出於善心就將自己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實講給他聽,並建議他不妨煉法輪功試試看,誰知惡警陳順德把這一番好話,當作迫害她的證據。第二天陳順德、胡美玲二惡警到胡柏榮家非法抄家;並把她綁架到黃梅一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後;又送到湖北省獅子山勞教所繼續迫害。大隊大隊長高旭梅和惡警張麗 在獅子山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高旭梅和惡警張麗派兩個吸毒犯日夜包夾胡柏榮,即所謂“嚴管”,還強迫寫放棄修煉大法、辱罵大法師父的所謂“三書”胡柏榮不寫;兩個吸毒犯對她拳打腳踢;邊打邊罵;還警告胡柏榮不許告訴任何人;否則還打。在迫害時惡警和包夾不許她說話,不到規定時間不能上廁所,進任何一個門都要喊報告,不准休息;身體從頭到腳貼著牆站著;(即後腦、背、臀、小腿),兩腿之間還夾著一紙條,如果被夾的紙條掉了,就被七八個吸毒犯用被子包著拳打腳踢,每次都打得幾乎窒才罷手。這種體罰姿勢一天一站十多個小時。 二零零一年她被黃梅縣610、公安局、小池鎮派出所、醫院強行送往湖北省沙洋勞教所迫害,後被迫害致下肢癱瘓才被保外就醫放回。她的丈夫接受不了這現實,與她離婚而去,使她陷入了生存的絕境,後被在家裡弟妹接去照看。自此後,醫院停發工資,連生活費都不給,而且她還有一個在讀書的女兒,靠她微薄的工資供養。至今醫院未發一分文工資,生活費,而且縣610、小池派出所、醫院三日兩日上門威脅恐嚇,使她長期生活在恐懼驚慌之中。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她被送進湖北獅子山戒毒勞教所。一進勞教所便被搜身,被管教強迫寫遵守勞教所的所謂“監規”。胡伯榮拒寫,所裡的不法官員就找人代她寫,寫好後,三四個人把胡伯榮的手抓住強行按手印,並強行將她剃光頭。 五、六天後,胡伯榮寫出聲明說:在那張監規上的手印是被強迫的,不是她的本意。為此事,所裡的不法官員就叫犯人把胡伯榮毒打一頓,隨後就罰站。胡伯榮不站,四五個看守就用被子將胡身體蒙住,拳打腳踢,就這樣每天她都被罰站。如此被毒打、罰站一個多月後,胡伯榮的下肢就開始顫抖、無力、不聽使喚。最後邪惡之徒們看到胡伯榮截癱太嚴重,怕承擔責任,就於十月十九日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中旬,黃梅縣“610”、小池派出所,伙同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公安局將胡柏榮從三醫院的宿捨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辦公室,黃梅縣“610”的惡警用手在她臉上抽耳光,狠命地用氣盡力地打,打得她雙耳閉氣、胸悶、頭要暈倒才住手,後來雙耳很長時間聽不見。然後將她交給九江惡警迫害,在九江迫害一天一夜,看她雙腿站立不穩才將她放回。 二零零三年七月,她為講清大法被迫害的真象做真像資料,被黃岡市國安局強行搶走設備。在被綁架中,她被迫從二樓跳下,摔在地上造成盆骨裂開,使本癱瘓剛恢復可以站立的她再次癱倒在床,全靠別人服侍。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小池派出所惡警所長陳洪剛伙同醫藥院院長(湖北省黃梅縣第三人民醫院)郭再清,再次將她從宿捨強行綁架到縣看守所關押,後被強行送往沙洋勞教所迫害,因下肢剛恢復站立不穩,被勞教所拒收,惡警才將她放回。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縣政府610,小池鎮派出所,再次伙同三醫院院長郭再清誘騙她,說是到院辦公室補領生活費,騙到院辦公室後,被隱藏在院辦公室的一群惡警瘋狂而上,將下肢還未完全恢復的她綁架到省洗腦班迫害。直到下肢又一次癱瘓,於九月二十七日才將她放回。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下午四時左右,胡柏榮、黃玉蘭在聶弄村講真相,分路派出所一伙惡警將胡柏榮、黃玉蘭綁架到派出所,在綁架的過程中,一伙惡警對胡柏榮、黃玉蘭左一耳光右一耳光,並咬牙切齒的說:“ 打死你!打死你!” 一到派出所,惡警便將她們二人分開各自關進小屋,以洪保華為首的六名惡警圍住胡柏榮,並把窗簾拉上,把胡拍榮推倒在地,然後洪保華、陳明用硬皮鞋用力踩、碾她,在身上踩得直轉,直痛得胡柏榮鑽心的難受。惡警洪保華邊踩邊咬牙切齒的說:“你說我是惡警,我今天就要打死你。” 惡警越打越來勁,胡柏榮疼痛難忍,直到最後幾乎失去知覺,奄奄一息。惡警准備要送胡柏榮、黃玉蘭去拘留所時,黃玉蘭出來時,看見同修快被打死了,用手想去牽一下胡柏榮,哪知邪惡的洪保華重重一拳打在黃玉蘭的眼睛上,當時差點被打倒了,眼睛被打得充血,臉、眼睛被打得又青又腫。 為了推脫責任,惡警當時把胡柏榮、黃玉蘭拖到車上送到拘留所,當時胡柏榮己是半死狀態。拘留所的人也看不下去。第二天黃岡地區檢察院在拘留所檢查時,看見胡柏榮、黃玉蘭二人被打成這樣,責備拘留所不應該收。 第三天、第四天家裡人去接見時,家人看胡柏榮傷殘到不能自立,更不能行走。家人要求拘留所放人,拘留所推說是分路派出所的事。家人到分路派出所要人。胡柏榮的女兒質問惡警為什麼把我的媽媽打成這個樣子,惡警打人還不敢承認,推脫說是拘留所打的。不但不放人,惡警還要打胡柏榮的女婿。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警察王敏非法闖入三醫院法輪功學員胡柏榮家進行騷擾。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小池鎮派出所蔣頌華等三名警察闖入女法輪功學員胡柏榮家,搶走法輪功師父法像和《轉法輪》書。 二零一七年八月上旬,湖北省黃梅縣小池鎮公安分局,小池鎮派出所警察和各村村官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拍照,要法輪功學員電話,法輪功學員不在家,就要家人電話。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如下;劉難榮、朱鳳仙、李啟懷、胡維武、方姨、李式唐、孫愛琴、旦桃花、胡柏榮、王林峰、元小雲、李小橋,對李正啟、柳學珍夫婦二人照像,要了桂婆的二兒電話。 二零一七年八月上旬,湖北省黃梅縣小池鎮派出所警察和各村村官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強行拍照、要電話,法輪功學員不在家就要家人電話。
迫害類型: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威脅/恐嚇;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誘騙/利誘;
抄家;
燒燙;
摧殘性灌食;
非法審訊;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罰站;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穿著鞋踩在腳上來回轉;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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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沙洋勞教所(沙洋農場)
九江市公安局廬山分局
獅子山戒毒勞教所
:
高旭梅,
張麗
黃梅縣公安局
:
黃偉
黃梅縣公安局
黃岡市國安局
黃梅縣610
小池鎮派出所
:
陳洪剛,
胡美玲,
陳順德,
王敏,
蔣頌華
黃梅縣第三人民醫院
:
郭再清
黃梅縣分路派出所
:
洪保華
武穴市花橋鎮派出所
:
陳明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6日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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