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桂珍
簡介:
曲桂珍(Qu,Guizhe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哈爾濱賓縣長安鎮長安村陳家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因上訪,被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15天,被610辦公室罰款2000元,常安大隊700元。沒給任何票據,對她家罰款現金700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原常安鄉政法書記楊建、張維福(光恩鄉轉來)、派出所開車臨時工司機劉榮,開車闖入她家搶大法書籍未果。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楊建帶領原派出所所長張旭東、民警劉守發、張忠福等人到她家將她綁架,非法拘留一個月,家人找人提前10天釋放,還上交公安局300元(每天30元)費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她進京上訪被捕。被送進各拘留所強行拘留。她絕食抗議,遭強行灌食。她絕食5天,插管24小時,背銬48小時,13天被無條件釋放。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她被原鄉政法書記楊建、派出所原指導員凡洪彬、張忠福等人綁架,又被關進第二看守所。第二天,被送入大獄。下午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提審,當天被釋放,9天時間被勒索人民幣200元(二看8天100元,大獄1天100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早,她被張旭東、劉守發、張忠福等人騙到派出所,她正念闖出派出所,過了一年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的艱苦生活。 ,當天晚6點多被送往哈爾濱鴨子圈。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1點多,曲桂珍被賓縣公安局和長安派出所警察從家中抓走,天晚6點多被送往哈爾濱鴨子圈。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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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鴨子圈女子看守所
賓縣公安局
賓縣長安派出所
賓縣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9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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