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慧(民慧)
由家村大門
大連國安人員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所在地:小白樓,門口無牌子。
大連國安人員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所在地--小白樓,門口無牌子。
陳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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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明慧(民慧)(Chen,Minghui(minhui)),
男 ,
53歲 ,
遼寧省大連市大法弟子(又名陳民慧)。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陳明慧和曲桐林在金州被綁架,曾被關押在大連國安所在地──新寨子鎮由家村小白樓裡,此期間,惡人對陳明慧威逼利誘,讓陳給他們當內線不惜一切代價去抓楊本亮,並許諾給陳個人很多好處,諸如每月給陳二千多元工資,給陳辦維修家電的攤位等。當時陳明慧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惡人怕陳死在裡頭,叫陳明慧連夜打電話給他愛人來擔保接走並要交一萬元保證金,遭到陳明慧的拒絕。 陳明惠,在去干活的路中摔傷,需拄拐行走,這次接見僅有十幾分鐘。只因他在接見時,提了摔傷的前後經過,五監區的趙姓隊長氣急敗壞地摁死電話,即刻強行將陳明惠帶回監室。 九月二十四日早,陳明慧從高牆鐵絲網翻進1米深糞坑後爬出,盡管一條腿瘸,但還是正念闖出魔窟。陳正念走脫後當晚,不法人員在陳、曲二人共同居住地大連金州匯金市場附近各道口布下了一百多警察,第二天二十多名便衣警察在金州匯金市場一名大法弟子家(曾與曲桐林有聯系)搜查未果。又在陳明慧家附近每天二十四小時蹲坑,過後到陳明慧的老家瓦房店搜查未果。 陳明慧被非法抓捕後,他的妻子在外出的路上被劫持強迫抄家,將陳維修家電的所有工具甚至連燈頭一起抄走,說是要拿回去研究研究,還強迫他的妻子簽字。陳明慧正念闖出後邪惡一直非法盯梢跟蹤陳的妻子,甚至跟蹤到工作單位,給陳明慧一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 邪惡610頭子羅干近日親自來大連下令抓住大連大法弟子陳明慧格殺勿論,現已傳達到各派出所。近日,遼寧省邪惡部門下發通知,要地毯式搜捕與遼寧省插播事件有關的大連大法弟子陳明慧通知中明確注銷了陳明慧的特征、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及照片,並說明了他懂冷凍技術,有冷凍技術上崗證,平常願騎自行車。邪惡准備從冷庫、雪糕等與冷凍技術相關的方面入手搜捕。 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陳明惠再次被大連國安綁架。 遼陽市公安局至今已經非法關押陳明慧四個月了,不斷地對他進行誘供、逼供,企圖將陳明慧與楊本亮電視插播案聯系到一起。家屬去遼陽市看守所送換洗衣服也被拒絕。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陳明惠被非法關到監獄,因腿疼難忍,還被安排收拾水房衛生,地滑,陳明惠幾次摔倒。十一月十二日,陳明惠實在疼痛難忍,在強烈要求下,監獄方才同意出去拍片,才知道打斷後,連接在股骨頭約4厘米一段骨頸與胯骨相磨合,走路已磨掉4厘米,一般人是無法承受的。 陳明惠多次向各級申請保外就醫,或是治療一段時間,家屬也寫申請要求獄方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給予治療一段時間。教育科趙學增、孫鐵群卻說,凡是不“轉化”的一律取消治療。陳說,你們誰能對這話負責,就簽個字。他們說,你穿著囚服哪來的權力,誰給你簽這個字。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溪監獄從營口、撫順南花園等地轉來十五名法輪功學員,為了逼迫他們放棄信仰,惡警們把那些正念正行的法輪功學員分到各監區“嚴管”,進行迫害。惡警田勇帶領一幫邪惡打手,進行肉體摧殘施以暴行。法輪功學員陳明慧,被非法抓捕時,股骨頭曾被惡警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行走,惡徒們還要將陳明慧兩腿劈叉,強迫其做跳躍動作等等。 法輪功學員陳明慧,在監獄期間,教育科趙學增曾對他進行偽善欺騙,覺得不靈時就給他調進六監區 “轉化”,零八年下旬又推給直屬監區用暴力進行 “轉化” 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田勇指使劉立軍等六犯人把陳明慧關在晾衣室,用布擋上窗,輪流拳打腳踢,用木板帶釘頭往頭骨裡刨;冬天在淋浴間開窗通風凍他,強迫他趴在地上,他們用雙排水龍頭往他身上噴涼水;長時間坐約八公分“尖板凳”面壁、背監規等。 陳明慧身體被摧殘得高燒不退,在左腿已損傷的情況下(左腿股骨頭在零七年,被大連國保都本有手下的警察踹裂紋)腳脖上爛兩個大窟窿,田勇將他送醫院應付、打吊針(從此留有明顯疤痕),迫害致病危,大夫要求留住院,田勇不答應。後來看他不行了才暫停迫害;待稍恢復,政委陳忠維又指使犯人說“腿瘸是裝的,把拐杖拿下”,田勇又叫犯人李月殘酷折磨他,讓他大劈胯(把他已經裂紋了的腿搬到高於胸的窗台上),抬不上去就抽皮管子,還逼他跑步。最後把左腿扳斷,徹底殘廢了,只能靠拄拐走路。 當陳明慧睡覺時,犯人李月用紙夾在他腳趾間點火,痛得他直蹬腳,一幫惡人取樂說“蹬風火輪”。 在暴力“轉化”迫害後,陳明慧被調四監區。一次,接見日家屬帶來一本歷史故事書,被接見室的王明大翻出,立即上報監獄,賀飛等獄警用計企圖綁架家屬,未能如願,就把陳明慧關小號一周,叫兩犯人看管。 調四監區後,陳忠維見到陳明慧說:“你怎麼還拄拐?”監獄怕擔責任,獄政科副科長賀飛在陳明慧被關小號時、綁鐵椅上恐嚇叫他簽字,說“腿是入監前就斷了,不是監獄打的”等字樣存檔。一月份的天氣很冷,在小號裡沒有被子蓋,就睡在水泥地上,造成陳明慧全身浮腫,長期高燒不退。 陳明慧出小號被轉五監區,他們就對陳明慧加重奴役迫害,干不完定額就干到半夜兩點多,同時罰款一百五十元等。一次,犯人組長劉國洪看陳明慧干活慢,在後背偷打他。由於長期挨打,精神高度恐懼、緊張,他心髒馬上就出了問題,劉國洪趕緊說“是政府叫打的”,當時犯人馬秀臣等人在場。陳明慧隨後被馬秀臣攙扶到飯堂,他找到獄政科賀飛,把寫好狀告五監區和劉國洪的信交給賀飛,他落實後卻沒作任何處理,卻對陳明慧進行報復,叫他拖著殘腿到遠的地方出工、干定額。教導員還說他裝病,說什麼“檢查完看怎處理收拾你”。 最後陳明慧臥床病危送市院急救,家人花了一萬多元錢,監獄方面在搶救室看到人實在是不行了,才在二零一零年末給他辦了保外就醫。 法輪功學員陳明會,多次遭到毒打,被迫害致股骨頭壞死,一條腿拖在地上走路,溪湖監獄不允許他用拐杖,還強迫他出操、走路,惡警還笑著說:“我們會治病。”逼他冬天洗涼水澡,身上呈紫色,惡人用皮管打得他身上多處傷疤,還強迫他做奴工。陳明會在五監區被迫害心髒病危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辦保外就醫,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六日到期(七年)出監。 大連法輪功學員陳明慧,遭綁架時,股骨頭被警察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拐行走。被劫持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監獄還要將陳明慧兩腿掰直,強迫其跳躍。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體罰;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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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陽縣國保大隊教導員苗振聲、羅慶申電話0419-7374061 -7374045
大隊長:劉興義0419-7374089
遼陽市看守所
所長室0419-3149101、3147030
辦公室0419─3149100、3149116、3149888、3149112
迫害相關人員:
趙學增:本溪監獄教育科長。
孫鐵群:本溪監獄教育科教導員。
鮑傑青:本溪監獄長。
田某某:本溪監獄長。
姜院長:本溪醫院院長。
省監管局長:陳泰寶:電話:0414--86601366
省司法庭長:張家成
本溪市司法電話:0414--2804801;0414--2804802;0414--2804803
本溪市政委:國長青,電話:0414--86900855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陽市看守所
本溪教養院(本溪勞教所/威寧營勞教所)
:
何飛
中央610辦公室
:
羅干
遼陽市公安局
本溪市監獄
:
田勇,
孫鐵群
大連市國家安全局
新寨子鎮由家村
溪湖監獄(火連寨監獄)
:
趙學增,
王明大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6日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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