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飛
簡介:
秦 飛(Qin,Fei),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他在1988年高中畢業參加工作。 1990年參加法律專科自考,主考院校是雲南大學; 1994年考取雲南大學成教院專升本法學專業, 1998年10月被雲南大學授予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再次努力,以總分270分的成績名列第23名考取雲南大學在職法律碩士。 2005年9月28日,因為他修煉法輪功,收到法學院老師送來的開除學籍的不公正處分決定(雲大研[2005]8號)。 他是自籌經費的在職研究生。為完成學業,他現在已負債累累。 三年來,在學習期間,克服各種困難按時交清學費(24000元),按時到校,認真學習,尊師重教。已獨立按時完成了碩士論文初稿。 直到學校老師送達不公正處分決定時,他都沒有看到與處分決定相關的規定。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56條、第58條、第61條之規定,向雲南大學提出覆議,請學校撤銷對他的開除學籍的不公正處分決定,讓他完成學業!
迫害類型: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雲南大學無理開除法輪功學員學籍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南大學
更新日期: 2005年10月23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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