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權
簡介:
金成權(Jin,Chengquan),
男 ,
30歲 ,
與父親金永男都是吉林大法弟子。於2001年1月因表態支持家人煉功被拘留在圖們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當時北圖們市月宮街派出所從家中非法抓捕。 2001年8月,月宮街派出所又將金成權從家中綁架至圖們市石峴鎮造紙廠養老院洗腦班迫害,他於同一天成功走脫。 在2002年6月7日,金成權因證實大法被劫持到和龍市刑警隊,家中的電腦及打印機等7000多元的做真像的設備被劫走。惡警逼問金成權另一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姓名及地址,金成權拒絕回答,被施以酷刑。 因金成權不配合邪惡,和龍市刑警隊的惡警們將他上上手銬腳鐐,然後用直徑約為2.5-3cm的木棒毒打。惡警們用穿著皮鞋的腳踢他的腿,致使他行走困難。他們從早到晚9點不給一口飯吃一口水喝。當晚被非法關押進和龍市看守所。 期間在6月13日晚5點金成權被非法提審時,被戴上死刑犯才戴的手銬腳鐐,被六名惡警帶足15天的糧食,押往離和龍市60裡開外的某林場,遭受了惡警們的令人發指的殘酷迫害。惡警們還揚言,提審時,如果打死了那就扔進圖們江就當北朝鮮人偷渡時餓死了。 惡警們從半夜起將戴手銬腳鐐的金成權吊在空中毒打,手銬越銬越緊,扣牙陷進肉裡,疼痛滲進骨子裡,六名惡警輪番毒打,上氣不接下氣。他們用木棒,穿著鞋的腳,拳頭,皮鞭雨點般地抽打。然後用不干膠封嘴,再用點燃的煙頭燙兩個鼻孔,連續燙了6根,導致他昏迷。再潑冷水,再施以酷刑。由於他受的酷刑,造成他左邊心髒部位腫脹,排尿困難,脊椎打壞以至於抬不起30斤重的東西,記憶力衰退,回憶不起以前的事情,後腦勺酸痛,視物不清。他們怕他死掉,讓家裡拿1700元到延邊醫院接受檢查。在檢察院非法開庭審判時,金成權講述他遭受的刑訊逼供以及他烙下的後遺症,那些“人民檢察官”充耳不聞。 2002年11月,金成權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刑5年,並於2003年2月25日送往吉林監獄。2月26日被送往10大隊,在那裡,他又一次遭受殘酷的非人的迫害。在那裡,為了讓他背叛“真善忍”,放棄做好人的權利,惡警指使犯人迫害好人。在那裡惡警們竟以犯人施暴的程度大小來給犯人評分,而這一切都是警察指使干的。 被送“小號”關押一個多月。26日起迫害便開始了,金成權被一天幾次給拖到水房,往牆上砸頭,用拳頭打,用腳踢,用橡膠棒打,用火燒胡子與眉毛,然後惡警以施暴取樂,毫無人性可言。 2003年春,在惡警李永生唆使下,犯人楊永奎、韓明君、崔立君、於立偉對其毆打多次,掐大腿內側,掐得兩腿內側結滿了血痂。韓明君捏金成權睪丸,用針扎肋骨、燒胡子,逼迫他寫“四書”。他從早5點至8點盤腿直腰端坐著罰坐,坐在鑲滿楔子的木板上挨罰。由於如此的折磨,金成權體重不足70斤。 監獄裡還有嚴管與關小號的手段,銬在固定的床上能把人身上的肉躺爛為止。金成權遭受了26天的酷刑折磨,生不如死。金成權因寫揭露迫害的信,被關進嚴管,進行迫害。 2006年12月12日,吉林監獄惡警、教育科的王元春(干事)帶領兩個犯人,惡人王元春說大法弟子金成權煉功(法輪功學員煉功是天經地義的事,惡警是在迫害好人,罪大滔天),押金成權去嚴管區,他利用“連坐”挑起監區干警及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實際也是讓監區警察及犯人對大法學員施壓。金成權當時解釋,王元春根本不聽,把金成權等三人一同押走嚴管。
迫害類型:
水牢;
罰坐;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判刑;
煙頭插入鼻孔裡薰;
毒打/毆打;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提審;
手銬/腳鐐;
“背扣子上大掛”;
燒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關小號;
嚴管;
非法審判;
戴腳鐐/連體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監獄:真正的人間地獄(五)
大法弟子在吉林監獄遭受迫害情況
懷念同修金永男
2007年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情況匯總
吉林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吉林監獄惡警王元春、李永生還在迫害大法學員
吉林監獄的罪惡(圖)
吉林監獄三監區每平方米關押一名大法弟子
吉林省圖們市法輪功學員金永男和金成權遭受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監獄(吉林省第二監獄)
:
李永生,
王元春
月宮街派出所
和龍市監管大隊(看守所)
圖們市看守所
和龍市刑警隊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6日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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