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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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永成
樊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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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樊永成(Fan,Yongcheng),
男 ,
66歲 ,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輪功學員,原系金川公司生活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一月,樊永成為了證實大法夫妻倆先後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拘留,十五天後,人都無法走路了,由兩個人攙扶才回了家。 二零零零年九月的一天,樊永成被生活服務公司黨委書記祁兵和保衛科的兩三個人到戒煙所,無理關押了20天左右。 二零零一年夏天,生活公司保衛科及龍首分局國安科刑福強來到樊永成家綁架老樊搶師父的法像,來了幾十個人,幾乎把家都包圍了,夫妻倆一直不停的發正念,最後,惡警們全從樓道撤走了,但是一直還在樓下巡邏。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惡警彭維平、王建國、李國玉、段富強、李建軍等策劃實施了在永昌縣城燈光球場在公眾面前用繩捆、掛紙牌、強行跪地後再行公開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惡活動。當時被非法宣判的其中他被判12年。當時的縣公安局副局長彭維平讀的所謂“宣判詞”。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樊永成被金川公司公安處非法拘留15天。二零零二年九月,樊永成被永昌縣偽法院非法判十二年刑,在蘭州大沙坪監獄被關押一百天後,又被送到武威少管所八大隊關押至今。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晚,永昌縣法輪功學員一夜之間將真相標語、橫幅、材料遍布永昌大街小巷、村鎮,連公安局大門上也掛上了。天一亮,惡警瘋了一般去抓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被永昌縣公安局惡警李國玉、劉富海、彭衛平、王某等十多個惡警綁架到永昌縣看守所。有胡尚學、王澤興、秦德興、秦積昌、王澤蘭、王永芳、樊永成、許大義、岳佩福、嚴生傑、張淑梅、張希梅等30多名大法學員。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永昌縣公安、司法部門在縣體育館召開所謂“公捕大會”,給三十多名大法弟子雙手戴著手銬,胸前掛上誣蔑大法的牌子,在坐滿群眾的體育館中公安局副局長彭維平宣讀邪惡的非法判決,由惡警押著學員在街道上游街。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共非法判刑十三人,非法勞教十八人,其中張延榮(已被迫害致死)、秦德悟、樊永成、胡尚學十二年,王澤興(已被迫害致瘋)、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褚大義、王澤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嚴生傑三年。當時參與非法審判的部份人員是:審判長石多英、審判員周瑞榮、代理審判員張永儒、書記員馬冬梅、檢察院公訴人何正仲。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樊永成。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樊永成和其他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蘭州監獄入監隊三個月,一直被奴役,干的是剝大蒜的活,每天六點起床,匆忙吃早飯就開始剝直到晚上,長達十多個小時。手皮被剝的僵硬,因蒜腐蝕性大,指甲和肉分離。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樊永成從蘭州監獄又被轉到武威監獄,一進去就給管教和犯人講真相,環境相對寬松。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司法局的大轎車在全副武裝下由武警押車把樊永成從武威監獄又轉到酒泉監獄,在惡警王東風的指使下,樊永成被四個沒人性的殺人犯包夾,被強迫坐小凳子,每天二十四小時只有吃飯時臀部離開凳子,其余時間不能離開,眼睛不能閉上,稍有迷糊就是暴打。惡警王東風還在紙上寫上胡言亂語,讓樊永成兩手舉起二十四小時不停並要樊永成背。在生活方面不讓洗臉,不讓刷牙,上廁所一天兩次,不讓脫鞋,不讓換鞋,吃飯只許五分鐘,到後來腳底板的皮膚呈乳化狀,厚厚一層。就這樣樊永成被迫害十三天。坐狗頭小凳這種酷刑又叫“熬鷹”,特點是時間長了臀部生硬繭和潰爛,根本不能坐,一坐鑽心的疼。自此過後,樊永成在監獄內再也無法坐下來,坐時只能用雙膝跪在小馬札凳上,要麼蹲在地上。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了四年半,直到樊永成離開黑窩。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樊永成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約十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樊永成用電動三輪車送法輪功學員王澤芳、王永芳(王永芳是王澤芳弟媳)到金昌市金川區北京路郵電局給高檢投遞控告狀。王澤芳、王永芳進入郵局就被龍首分局的蹲坑警察綁架,隨後在郵局外的十幾個便衣圍住了等候在外的樊永成,搜查了他的電動車,接著把三人綁架到了金川區北京路派出所。 警察將樊永成銬了背銬,抄走了他的鑰匙,接著龍首分局代寶吉和武威路派出所邢富強等十人抄了樊永成的家,抄走了師父法像和郵寄到高檢控告狀的回執單。 在被非法詢問時,樊永成堅定的告訴警察:“我就是要告江澤民呢!”直到下午七點以後,樊永成才被放回家,沒有給任何手續。而王澤芳、王永芳兩人也被違法拘留十五天,送到金昌市拘留所。 龍門裡社區幾人多次來到法輪功學員樊永成、雷占香老夫妻家,來騷擾,寫“三書”或者在“三書”上簽字。社區來人說簽了字給每人3千元錢。老兩口沒有配合她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二零二五年九月七日,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趙姓所長和警察謝小峰四名警察上門找樊永成(79歲)、雷占香(74歲)夫婦“配合工作”,其目的是要采血和滾手印,兩人堅決不配合,樓下停了好幾輛警車,他們又叫來警察,在走廊裡將樊永成壓住,把他老伴雷占香也按住,經過一番折騰,強制采取了兩人的血液和手印,事後樊永成的身體幾天才恢復。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誘騙/利誘;
非法拘留;
手銬/腳鐐 ;
人身侮辱 ;
戴背銬 ;
騷擾;
非法判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坐小板凳 ;
綁架/劫持;
抄家;
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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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責任人:金川公司龍首公安分局,金川區公安分局,永昌縣公安局,永昌縣法院。
金川公司生活公司電話
經理 祁兵 0935-8825271 書記 李東生:0935-8811116 副經理
隋波 0935-8811863
副經理 陳躍海 0935-8811178 副經理 王仁林 0935-8811866
副經理 王立功 0935-8812344 傳真 0935-881293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永昌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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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發友,
李國玉,
彭維平 ,
段福祥,
劉福海
金川集團公司
蘭州大沙坪監獄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邢富強
永昌縣法院
:
周瑞榮,
馬冬梅,
張永儒,
石多英
金川區公安分局
:
戴寶吉
甘肅武威監獄
武威少管所
酒泉監獄(酒泉電機廠)
:
王東風,
韓全利,
馬占明
永昌縣城關鎮派出所
:
王建國
永昌縣朱王堡鎮派出所
:
李建軍
酒泉市六一零
:
張克勤
金川區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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